
企業文化 使命投身新能源•貢獻社會•造福人類 目標追求卓越•引領新能源 目錄 公司資料 執行董事韓慶平先生(董事長)李磊先生(總裁)許峻先生(財務總監)沈堅先生(副總裁) 獨立非執行董事劉斐先生吳君棟先生李大鵬先生 劉斐先生(主席)吳君棟先生李大鵬先生 吳君棟先生(主席)韓慶平先生劉斐先生李大鵬先生 韓慶平先生(主席)李磊先生劉斐先生吳君棟先生李大鵬先生 韓慶平先生(主席)李磊先生許峻先生沈堅先生李大鵬先生 香港九龍灣宏光道1號億京中心A座18樓B室 Suntera (Cayman) LimitedSuite 3204, Unit 2A, Block 3Building D, P.O. Box 1586Gardenia Court, Camana BayGrand Cayman KY1-1110Cayman Islands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證券登記服務處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網頁 電郵地址 cs@energine.hk 中國航天萬源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業務回顧 謹代表董事會,於以下段落概述中國航天萬源國際(集團)有限公司(「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業務表現。 業績摘要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收益約為12,404,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為13,30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溢利約為85,042,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為254,000港元,主要因為財務擔保合約轉回收益84,222,000港元。 展望 展望中國能源產業發展前景,能源安全保障、能源綠色低碳轉型任務更加緊迫、產業支持政策進一步明朗、清潔能源技術及儲能技術快速迭代、源網荷儲建設同步推進,新能源電力消納與送出能力快速提升,清潔能源產業發展進入快速增長期。 中國政府積極穩妥推進能源革命,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推動電力系統轉型、提升新能源佔比,穩步推進電力碳中和,助力「雙碳目標」的落實。 中國政府在巴黎氣候峰會上宣示了中國2030年實現「碳達峰」、2060年達成「碳中和」的目標(簡稱:「雙碳目標」),推動綠色能源轉型是實現「雙碳目標」的必然之路。黨的二十大報告強調:「要積極穩妥推進碳達峰碳中和,深入推進能源革命,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系」。通過深化改革推動電力系統轉型、提升新能源佔比,穩步推進電力碳中和,助力「雙碳目標」按計劃落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25年遠景目標綱要 》、《「十四五」現代能源體系規劃 》、《「十四五」可再生能源發展規劃 》及《關於促進新時代新能源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方案 》等政策陸續發佈,為構建安全高效、清潔低碳、柔性靈活、智慧融合的新型電力系統指明了方向。根據國家能源局《2023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 》,預計2023年風電、光伏裝機增加1.6億千瓦左右,並穩步推進有條件的地區建設以可再生能源為主的綜合能源站和終端儲能。2023年6月,國家能源局印發《風電場改造升級和退役管理辦法 》,有利於本集團進一步提升風電場業務的發展質量。 當前至2030年,中國進入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新發展階段,各產業用能形式將向低碳化發展,非化石能源消費比重達到25%,新能源開發實現集中式與分布式並舉,產業由東部向中西部轉移。目前,政府主管部門不斷加強新能源高效開發利用體系和儲能規模化佈局應用體系建設。 本集團在保持風電場業務穩健運營的基礎上,努力推動新能源項目市場開發工作,並穩步推進適度擴大新能源項目運營規模的可行性。此外,本集團持續推進論證儲能系統的研究和開發,持續推進「風光氫儲」一體化的探索。 人力資源及薪酬政策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香港總部辦公室共有僱員8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8人),而中國內地辦事處共有僱員22人(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9人)。僱員薪酬乃按照個別僱員之表現及不同地區現行之薪金趨勢而釐定,每年會進行檢討。本集團亦為僱員提供強制性公積金及醫療保險。此外,本集團設有由董事酌情釐定之表現花紅。 財務回顧 流動資金及財務資源 於 二 零 二 三 年 六 月 三 十 日,本 公 司 應 付 中 國 運 載 火 箭 技 術 研 究 院(「 火 箭 院 」)款 項 為1,191,872,000港元,該款項乃因本公司一家前附屬公司向火箭院及航天科技財務借入並須於要求時償還的若干反擔保貸款(包括應付利息)而產生。 於二零二二年三月十四日,火箭院已向本公司出具信函,承諾不會要求本公司立即償付上述擔保責任,並向本公司提供一切必要的財務支持,再延期至二零二四年十一月二十日止。 貿易及其他應收款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貿易及其他應收款、按金及預付款分別為25,372,000港元、4,292,000港元及2,945,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5,999,000港元、6,227,000港元及2,748,000港元)。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貿易應收款已扣除信貸虧損撥備22,620,000港元(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3,336,000港元)。 資產抵押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概無抵押任何重大資產(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無)。 匯兌及其他風險 本集團之大部份業務交易皆以人民幣計值。預期本集團的匯率波動風險並不顯著,故並無進行任何對沖活動。 或然負債 於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九日的公佈所披露,本公司接獲一家商業銀行的函件,當中提及本集團一家聯營公司或會出現未能及時償還合計約人民幣358,000,000元的貸款的情況,並隨附日期為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二日經本公司蓋章之兩封項目融資事宜函件(「項目融資事宜函」),要求本公司履行承諾協調資金確保日後能悉數償還有關銀行貸款。 本公司獲悉,有關訴訟實際發放貸款本金人民幣共295,000,000元(本金人民幣230,000,000元及本金人民幣65,000,000元兩個貸款)。 本公司收到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就人民幣230,000,000元之貸款合同違約做出的初審判決:(1)項目公司作為借款方,應向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約人民幣208,000,000元;(2)項目公司之母公司作為擔保方,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及(3)本公司應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本公司收到中國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於二零二二年十二月十九日就人民幣65,000,000元或72,766,000港元之貸款合同違約做出的初審判決:(1)項目公司作為借款方,應向該商業銀行償還貸款本息及相關費用約人民幣56,000,000元或62,691,000港元,該商業銀行有項目公司收費賬戶之現金及應收賬款的優先受償權,以及其質押的光伏電站資產的變價優先受償權;(2)項目公司之母公司作為擔保方,應對上述債務在不能完全清償時承擔連帶清償責任;及(3)本公司對借款方經依據中國法律強制執行後仍不能清償時應承擔保證責任。 於本報告日期,上述訴訟已開庭尚未最終判決。 中國航天萬源國際(集團)有限公司 本公司已委聘專業法律顧問協助上訴,本公司已於收到上述判決後,再次經法律顧問進一步分析。根據本公司法律顧問提供的法律意見,要求本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之主張並不成立。 於二零二二年九月八日及二零二三年二月六日,本集團已就判決提出上訴,雖然訴訟的最終結果尚不確定,但董事認為,有關申索不大可能成功且最終責任的金額(如有)無法以足夠可靠的方式計量,因此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就訴訟作出撥備。 除上述者外,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或然負債。 法律訴訟 本公司於二零二三年七月接獲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就本集團前附屬公司力明發展有限公司未繳出資及要求本公司承擔連帶責任之申索作出的判決(「判決」)。本公司獲告知,原告人已申請撤回對力明發展有限公司及本公司的申索。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已批准撤回申索。 根據本集團委聘的專業法律顧問的分析,對本公司的申索並不成立,且本公司並無就申索作出撥備。撤回申索對本集團的綜合財務報表並無財務影響。 除上述披露外,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集團並無任何重大法律訴訟。 附加資料 中期股息 本公司董事會不建議就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派付任何中期股息(二零二二年同期:無)。 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於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之權益及淡倉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員或彼等各自之聯繫人概無於本公司及其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之股份、相關股份及債權證中擁有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第7及8分部須知會本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之任何權益或淡倉(包括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有關條文被當作或視為擁有之權益及淡倉);或記錄於依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52條須設存的登記冊之任何權益或淡倉;或依據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上市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須知會本公司或聯交所之任何權益或淡倉。 董事購買股份或債權證之權利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本公司、其附屬公司或其任何相聯法團(定義見證券及期貨條例第XV部)概無訂立任何安排,以使本公司董事或其聯繫人(定義見上市規則)可透過收購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或債權證而獲取利益。 主要股東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下列人士(本公司任何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為本公司主要股東(定義見上市規則),並於股份及相關股份中擁有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予備存的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 附註: 1.「L」指股東於股份之好倉。2.中航總被視為擁有2,649,244,000股股份之權益,因其持有火箭院100%權益。3.Astrotech乃火箭院之全資附屬公司。因此,火箭院被視為擁有Astrotech所持全部股份之權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本公司並無獲悉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任何董事或最高行政人員除外)於股份、本公司相關股份或債權證中擁有記錄於根據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36條須予備存的登記冊內之權益或淡倉。 企業管治 企業管治守則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一直遵守上市規則附錄十四所載企業管治守則所列全部守則條文。 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本集團已採納上市規則附錄十所載上市發行人董事進行證券交易之標準守則(「標準守則」),作為董事買賣本集團證券之守則。全體董事於本公司作出具體查詢後,確認彼等一直遵守標準守則。 審閱中期業績 審核委員會已與管理層審閱本集團採納之會計準則及常規並討論財務報告事宜,包括審閱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中期財務報表。 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上市證券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期間,本公司或其附屬公司概無購買、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任何上市證券。 承董事會命董事長兼執行董事韓慶平 香港,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 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來自經營業務之溢利(虧損)財務成本應佔聯營公司業績 期內溢利 其他全面收入:將不會重新分類至損益之項目-折算呈列貨幣產生之匯兌差額 -本公司擁有人-非控制性權益 -本公司擁有人-非控制性權益 每股利潤(虧損)-基本及攤薄10 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經營活動產生╱(所用)之現金淨額 融資活動所用之現金淨額 現金及現金等價物(減少)╱增加淨額期初之現金及現金等價物外幣匯率變動之影響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附註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編製基準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按照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