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47 目錄 2公司資料4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6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8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10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12未經審核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22管理層討論及分析35企業管治及其他資料 公司資料 註冊辦事處 董事會執行董事丁新雲女士(主席兼行政總裁)李翊女士 71 Fort StreetP.O. Box 500George TownGrand Cayman KY1-1106Cayman Islands 獨立非執行董事梁柱桐先生朱偉利女士侯小文先生 中國總部 中國深圳市福田區華富街道深南大道1006號(福田科技廣場)深圳國際創新中心A棟西翼2層 公司秘書 莫明慧女士(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辭任)彭慧女士(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獲委任) 審核委員會 香港主要營業地點 梁柱桐先生(主席)朱偉利女士侯小文先生 香港九龍觀塘道348號宏利廣場5樓 薪酬委員會 朱偉利女士(主席)梁柱桐先生侯小文先生 香港股份過戶登記分處 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香港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 提名委員會 丁新雲女士(主席)梁柱桐先生朱偉利女士 核數師 授權代表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執業會計師香港鰂魚涌英皇道979號太古坊一座27樓 李翊女士莫明慧女士(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辭任)彭慧女士(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一日獲委任) 法律顧問 有關香港法律周俊軒律師事務所(與北京市通商律師事務所聯營)香港中環遮打道18號歷山大廈3401室 主要往來銀行 招商銀行中國深圳市福田區金田路4018號安聯大廈首層B1室 星展銀行(香港)有限公司香港皇后大道中99號中環中心11樓 中國工商銀行中國深圳市龍崗區坂田華為基地隆平路神舟百瑞達大酒店一層 股份代號1147 網址www.edensoft.com.cn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欣然宣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未經審核簡明綜合中期業績,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之未經審核比較數字如下: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損益及其他全面收益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其他全面(虧損)╱收益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狀況表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權益變動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簡明綜合現金流量表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未經審核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附註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 1.公司資料 本公司為一間於二零一八年九月四日在開曼群島註冊成立之有限公司。本公司之註冊辦事處地址為71 Fort Street, P.O. Box 500, George Town, Grand Cayman KY1-1106, Cayman Islands。 本公司為投資控股公司。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附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於中國大陸提供IT基礎設施服務、IT實施及支持服務以及雲服務。 2.呈列基準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之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乃根據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之香港會計準則(「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之披露規定編製。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並不包含年度財務報表中規定之所有資料及披露,應與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綜合財務報表一併閱讀。 3.會計政策及披露變更 編製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所採納之會計政策與編製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綜合財務報表所應用的會計政策一致,惟本期財務資料首次採納以下新訂及經修訂的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除外。 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及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聲明第2號(修訂本)會計政策披露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之定義 適用於本集團之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之性質及影響描述如下: (a)香港會計準則第1號(修訂本)要求實體披露其重大會計政策資料,而非其重大會計政策。倘會計政策資料與實體財務報表所載其他資料一併考慮時,可合理地預期將會影響一般用途財務報表主要使用者基於該等財務報表所作之決定,則該等政策資料屬重大。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實務聲明第2號(修訂本)就如何將重大之概念應用於會計政策披露提供非強制指引。本集團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應用該等修訂本。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之中期簡明綜合財務資料並無任何影響,惟預期影響本集團年度綜合財務報表內之會計政策披露。 (b)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釐清會計估計變動與會計政策變動之區別。按定義,會計估計乃財務報表中存在計量不確定因素之貨幣金額。該等修訂本亦釐清實體如何使用計量技術及輸入數據作出會計估計。本集團已對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或之後出現之會計政策變動及會計估計變動應用該等修訂本。由於本集團釐定會計估計之政策與該等修訂本相符一致,故該等修訂本對本集團之財務狀況或表現並無任何影響。 4.分部資料 本集團為管理目的基於服務組織業務單元,現有三個可報告經營分部如下: -IT基礎設施服務:評估客戶需求及其現有IT環境,並透過向客戶建議其IT環境所需之合適硬件及╱或軟件產品提供IT基礎設施服務,以及向IT產品供應商採購相關硬件及╱或軟件產品,並於客戶之IT環境內安裝該等IT產品。-IT實施及支持服務:(i)設計IT解決方案;(ii)開發及╱或實施基於解決方案之軟件及╱或硬件產品;及(iii)提供技術及維護支持服務。-雲服務:為使用雲平台(包括自行開發之雲平台及其他第三方雲平台)提供設計、管理及技術支持。 收益及開支乃參考可報告分部產生之收益及該等分部產生之開支分配至該等分部。用於報告分部溢利之指標為毛利。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及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並無發生分部間銷售。本集團之其他收入及開支項目(例如行政開支)、資產及負債並非按個別分部計量。因此,並無呈列分部資產及負債之資料,亦無呈列有關資本開支、折舊及攤銷、利息收入及利息開支之資料。 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就資源分配及分部表現評估而向本集團管理層提供之本集團可報告分部資料載列如下: 6.除稅前溢利 本集團之除稅前溢利乃經扣除╱(計入)以下各項後達致: 7.所得稅開支 本集團須就產自或源自本集團成員公司註冊及經營所處司法權區之溢利,按實體基準繳納所得稅。 根據開曼群島之規則及法規,本公司無須於開曼群島繳納任何稅項。 根據英屬處女群島之規則及法規,本集團無須於英屬處女群島繳納任何稅項。 香港利得稅乃就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在香港產生之估計應課稅溢利按16.5%之稅率作出撥備,惟本公司一間自2023/2022課稅年度起屬於利得稅兩級制合資格實體之附屬公司除外。該附屬公司首2,000,000港元之應課稅溢利按8.25%計稅,其餘應課稅溢利按16.5%計稅。 根據中國所得稅法及有關法規,本公司於中國大陸營運之附屬公司須就應課稅收入按25%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本公司之營運附屬公司深圳市伊登軟件有限公司、東莞市伊登軟件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雲登科技有限公司可享優惠稅務待遇,原因為深圳市伊登軟件有限公司獲評為高新技術企業,享有15%之優惠稅率,以及東莞市伊登軟件有限公司及深圳市雲登科技有限公司獲評為小微企業,首人民幣1,000,000元應課稅溢利可享優惠稅率5%,其餘不足人民幣3,000,000元之應課稅溢利按10%計稅。 8.融資成本 銀行貸款利息租賃負債利息 9.股息 建議末期股息-每股普通股人民幣零分(二零二二年:人民幣0.18分) 10.母公司普通權益持有人應佔每股盈利 每股基本盈利金額乃基於母公司擁有人應佔期內溢利人民幣6,400,000元(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幣5,900,000元)及期內已發行普通股之加權平均數2,044,947,350股(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2,044,947,350股)計算。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及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本集團概無已發行之潛在攤薄普通股。 11.物業、廠房及設備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購入資產之成本為人民幣16,199元(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人民幣113,996元),並出售賬面淨值為零(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零)之資產。 本集團授予客戶若干信貸期,惟新客戶通常須預先付款。特定客戶之信貸期會按個別基準考慮,並會載於銷售合約內(如適用)。 本集團力求嚴密監控其未收回應收款項。逾期結餘由高級管理層定期審閱。 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收款項賬齡分析如下: 13.貿易應付款項 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呈列之貿易應付款項賬齡分析如下: 30天內31至60天61至90天超過90天 14.股本 已發行及繳足:2,044,947,350股(二零二二年:2,044,947,350股)每股面值0.01港元之普通股(港元) 相當於人民幣(元) 15.資產質押 已質押資產概要如下: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資產(包括聯營公司福州東湖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之24%股份、附屬公司東莞市伊登軟件有限公司之88%股份及已質押銀行存款人民幣7,643,000元)因司法凍結等理由而受到限制。 17.報告期後事項 於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八日,已質押銀行存款人民幣10,000,000元因司法凍結理由而受到限制。 管理層討論及分析 業務回顧 本集團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之綜合資訊科技(「IT」)解決方案及雲服務供應商,其業務組合包括提供IT基礎設施服務、IT實施及支持服務以及雲服務。 本公司股份(「股份」)於二零二零年五月十三日(「上市日期」)以股份發售方式在聯交所主板上市。總面值5,000,000港元之500,000,000股本公司普通股(包括公開發售之250,000,000股股份及向特選專業、機構及其他投資者配售之250,000,000股股份)已獲提呈以供認購,發售價為每股股份0.25港元(「上市」)。本公司於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九日採納股份獎勵計劃(定義見下文),並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一日向股東及本公司潛在投資者提供有關股份獎勵計劃之合資格參與者(定義見下文)及計劃限額(定義見下文)之補充資料。於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三日,董事會議決向42名選定參與者授出44,947,350股獎勵股份(定義見下文),該等選定參與者全部均為僱員(定義見下文)。於本報告日期,本公司已發行2,044,947,350股股份。進一步詳情請參閱本報告「股份獎勵計劃」一節。 本集團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曾進行下列主要業務活動: 回顧二零二三年上半年,中國政府針對COVID-19採取的防控措施正常化,OpenAI開發的ChatGPT冒起及發展,本集團從中抓緊IT市場的新機遇,集中提升雲服務供應能力,專注研究及發展(「研發」),營銷結合Azure OpenAI的產品及解決方案,在現有IT基礎設施服務之上提供新興IT技術的培訓,可能為本集團的策略發展注入新動力。 IT基礎設施服務 本集團在與全球頂尖IT軟件產品製造商合作的過程中,建立了一支獲原技術供應商認授的專業團隊,向客戶提供產品及相關增值服務,覆蓋(其中包括)硬件、軟件、服務、數據安全、網絡安全及其他系列的IT基礎設施服務。 鑑於網路安全和資訊化業近年的擴充步伐加快,中國相應的國內替代產品亦獲用家廣泛接納,本集團重點與網絡安全及IT應用程式品牌合作。麒麟軟件有限公司(「麒麟供應商」)乃中國國產操作系統領先企業之一,本集團成為其夥伴得以參與於中國為軟件工程師舉辦麒麟操作系統培訓專題講座,強有力地支持建立信息及創新人才團隊,當中於二零二三年四月便為麒麟認證操作系統的操作專業人員舉辦專題講座,此乃麒麟軟體教育發展中心課程系統的中階課程。於完成培訓專題講座及考試及格後,參與者可獲取由中國工業和信息化部教育與考試中心及麒麟供應商頒發之證書。 本集團相信科技賦能人才儲備。隨着Chat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