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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恒实业控股中期报告 2023

2023-09-21 港股财报 表情帝
报告封面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收益為57,840,000港元,較二零二二年同期增加73%;•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股東應佔溢利為804,000港元,而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股東應佔虧損為2,029,000港元;及•董事不建議派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中期股息。 仁恒實業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董事」)會(「董事會」)謹此公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統稱「本集團」)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未經審核簡明綜合財務報表,連同二零二二年同期的未經審核的比較數字如下: 附註: a.合併儲備指過往年度根據集團重組所收購寶應仁恒實業有限公司(「寶應仁恒」)實繳資本及仁恆環球有限公司(「仁恆環球」)股本(寶應仁恒及仁恆環球均為本公司的附屬公司)的總額。b.誠如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相關法律及法規所訂明,寶應仁恒須維持兩項儲備,即不可分派的法定盈餘儲備及任意盈餘儲備。向該等儲備的分配乃自寶應仁恒的除稅後溢利(根據適用於中國企業的相關會計原則及財務法規釐定)作出,而金額及分配基準由其董事會每年釐定。根據中國相關法律及法規,須向法定盈餘儲備作出分配,直至餘額達到註冊資本的50%。法定盈餘儲備及任意盈餘儲備可用於彌補過往年度虧損(如有),並可透過資本化發行轉換為資本。c.資本儲備指過往年度豁免應付本公司附屬公司的一名前股東款項。d.本集團須遵照財政部及應急部頒佈的財資[2022]136號文「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辦法」根據其收益作出撥款。該儲備用於日後完善安全生產環境及改良設施,不可向股東分派。 1. 本公司於開曼群島成立並為獲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於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聯交所」)上市。本公司由LinkBest Capital Group Limited及Open Venture Global Limited共同控制。最終控股股東為劉利女士,彼亦為本公司的主席兼行政總裁。 本公司為一間投資控股公司,而其附屬公司主要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從事製造及銷售煙草機械產品。本公司註冊辦事處為P.O. Box 309, Ugland House, Grand Cayman, KY1-1104, Cayman Islands。本公司主要營業地點為香港金鐘夏慤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38樓3805室。 本集團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以港元(「港元」)呈列,有別於本公司的功能貨幣人民幣(「人民幣」)。本公司董事認為本公司為於聯交所上市公司及管理層認為以港元呈列對其現有及有意投資者更具意義。 2.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是未經審核,惟已獲本公司董事會及審核委員會批准。簡明綜合財務報表已按照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香港會計準則第34號「中期財務報告」以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上市規則」)附錄16的通用披露規定編製。 3. 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乃按歷史成本基準編製。 除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香港財務報告準則」)所導致的額外會計政策╱會計政策變動外,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應用的會計政策及計算方法與本集團編製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所呈列者貫徹一致。 於本中期期間,本集團於編製本集團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時,已首次應用於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開始的年度期間強制生效的由香港會計師公會頒佈的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 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包括二零二零年十月及二零二二年二月對香港財務報告準則第17號作出的修訂)保險合約香港會計準則第8號(修訂本)會計估計之定義香港會計準則第12號(修訂本)與單一交易產生的資產及負債相關的遞延稅項 於本中期期間應用新訂及經修訂香港財務報告準則對本集團當前及過往期間的財務狀況及表現及╱或對該等簡明綜合財務報表所載的披露事項並無重大影響。 本集團所有收益均來自中國,且本集團的大部分非流動資產均位於中國,此乃按系統安裝或產品交付的地區釐定。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建造合約與銷售其他產品的收益於某一時間點確認。 由於其他獨立財務資料、分部資產或分部負債分析並無定期提供予本公司行政總裁(本公司就資源配置及評估作出決策的主要經營決策者),故並無呈列分部資料(本集團整體業績及財務狀況除外)。 (ii) 本集團向其客戶(即中國煙草生產商)提供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建造服務。就與客戶訂立的合約而言,合約價格已固定而合約所訂明的相關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乃基於客戶的規格而定製,並無其他用途。經考慮相關合約條款、法律環境及相關法律先例,本集團認為,本集團於轉移相關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予客戶前對於付款並無可強制執行權利。因此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建造合約的收益於已完成的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轉移予客戶的某一時間點(即客戶獲得已完成的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的控制權且本集團現時有權收取付款及很可能收回代價之時間點)確認。 於客戶簽訂建造協議時,本集團收取合約價值的10%至30%作為客戶按金。有關墊款計劃導致於建造期間就合約價格全部金額確認合約負債。 保修期自建造實際完成日期起介乎一至兩年,並作為已履約建造服務符合協定規格的保證,而有關保證不可單獨購買。 本集團直接向客戶(即中國煙草生產商及煙葉複烤廠)銷售風力送絲系統、煙用預壓打包機械、水處理系統及其他產品。向客戶銷售其他產品的收益於貨品的控制權已轉移時(即貨品已交付予客戶時)確認。一般信貸期為自交付起計90天。 5. 附註:該等政府補助為即時無條件財務援助,並無未來相關成本,且與任何資產概無關係,因此,本集團於收取時確認收入。 銷售廢料、組件及部件之收益淨額匯兌收益 董事酬金其他員工成本:薪金、花紅及津貼退休福利計劃供款 開支(抵免)由以下各項組成:中國企業所得稅(「企業所得稅」)-當期遞延稅項 企業所得稅撥備乃根據中國企業所得稅法及實施條例(「企業所得稅法」)於本期間按25%稅率(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5%)就中國稅項估計應課稅收入釐定。 在企業所得稅法下,合資格的高新技術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可享有15%的減免稅率。本公司的中國附屬公司於本期間已申請並正在等待獲審批為高新技術企業。 9. 於兩個期間的本公司擁有人應佔每股基本盈利(虧損)乃根據下列數據計算: 本集團並無呈列兩個期間的每股攤薄盈利(虧損),乃由於兩個期間均無任何已發行潛在普通股。 本公司股東於中期期間概無獲派付或宣派任何股息。本公司董事決定不會就中期期間派付任何股息。 11. 本集團一般給予其貿易客戶三個月的信貸期。在接納任何新客戶前,本集團將內部評估潛在客戶的信貸質量及訂定合適的信貸額度。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簡明綜合財務報表中使用的釐定輸入數據及假設以及估值技術的基準乃與本集團於編製截至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的年度財務報表時所遵循著相同。 13. 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受限制銀行存款按實際年利率2.85%(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2.85%)計息。該等存款存放於銀行,以結算應付票據及擔保若干建造合約。 銀行結餘包括現金及原到期日為三個月或不足三個月的按現行市場存款利率計息的短期存款。該等存款的實際年利率介乎0.001%至3.40%(二零二二年十二月三十一日:0.001%至2.01%)。 以下為於報告期末按發票日期呈列的貿易應付賬款和應付票據的賬齡分析: 0至90天91至365天一至兩年超過兩年 本集團主要於中國從事製造及銷售煙草機械產品業務,並就該等產品提供維護、檢修及改造服務。我們已取得中國國家煙草專賣局頒發之煙草專賣生產企業許可證,據此,我們獲許製造及銷售上述機械產品,並就上述機械產品提供維護、檢修及改造服務,我們為國內三十五家獲許可生產商之一。我們的收入主要產生於三類煙草專用機械產品,即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風力送絲系統及煙用預壓打包機械。 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於期內錄得溢利804,000港元,而於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集團錄得虧損2,029,000港元。於本期間,本集團錄得57,840,000港元的收益增長,即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33,368,000港元同比增加約73.3%。由於與上期相比,補貼收入減少,因此本期間的其他收入減少至33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687,000港元)。行政開支增加1,024,000港元或14.4%至8,123,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7,099,000港元)。銷售及分銷成本增加460,000港元或12.1%至4,274,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3,814,000港元)。 來自煙用香精香料調配及加料加香機械建造合約的收益再度超越其他產品及貨品類別,貢獻本期間總收益的57,452,000港元或99.3%(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32,788,000港元或98.3%)。風力送絲系統的銷售於本期間貢獻收益19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64,000港元)。其他貨品的銷售由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416,000港元下降至本期間的193,000港元。其他產品的銷售由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580,000港元下跌至本期間的388,000港元。 本期間的毛利率為25.1%,較上期27.5%的毛利率略有下降。 於本期間,其他收入減少352,000港元或51.2%至335,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687,000港元)。於本期間,收取補貼收入57,000港元,而上期則收取補貼收入593,000港元。本期間的銀行利息收入為278,000港元,相比上期的94,000港元。 於本期間,其他收益及虧損項目為812,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825,000港元)。出售廢料、組件及部件持續貢獻其他收益及虧損,於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為753,000港元,而上期則為825,000港元。此外,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並無產生匯兌收益╱虧損,與之相比,匯兌收益增加59,000港元。 於本期間,本集團的經營開支(包括銷售及分銷成本以及行政開支)為12,397,000港元(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10,913,000港元),增加1,484,000港元或13.6%,乃由於旅遊限制措施放寬所致。受本年度保修服務相關開支主要增長的影響,銷售及分銷成本較過往期間增加460,000港元或12.1%,尤其是保修相關服務開支方面。行政開支增加1,024,000港元或14.4%,乃主要由於法律及專業費用、酌情花紅及差旅開支增加所致。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研發成本相比截至二零二二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的1,591,000港元,輕微減少至1,500,000港元。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期間產生稅項開支949,000港元,相比上期的稅項開支213,000港元。於本期間,我們的中國附屬公司正在續新高新技術企業的資格。企業所得稅撥備乃基於中國稅務目的而言的估計應課稅收入得出,於本期間有關稅率為25%。本集團將於高新技術企業狀態生效時申請退稅。 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及其附屬公司的功能貨幣為人民幣。換算海外業務產生的匯兌差額為虧損3,360,000港元,原因在於人民幣兌港幣的貶值,導致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的全面開支總額為2,556,000港元,而上期的全面開支總額為6,921,000港元。管理層認為,由於並無重大金融資產或負債以集團實體功能貨幣及呈列貨幣以外的貨幣計值,故業務並無承受任何重大匯率風險。截至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止六個月,本公司並無對任何匯率波動作出對沖。 董事不建議派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