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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国际: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1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司简称:华电国际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本公司负责人戴军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国明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丁圣民先生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本公司郑重声明该计划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性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相关风险及措施,请查阅“可能面对的风险”中的相关内容。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3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8第六节重要事项...........................................................................................................................3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3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4第十节财务报告...........................................................................................................................59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五、公司股票简况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无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还是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均是按照购买日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子公司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本公司所支付的合并成本大于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集团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是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本公司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大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另外,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在合并当期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合并报表的期初数进行调整,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在以前期间(不早于双方处于最终控制方的控制之下孰晚的时间)一直存在。 2.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满足一定条件的政府补助列为长期负债,并在有关的工程符合政府补助的要求时,在其有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合理地确认为收益。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部分此类政府补助(有政府文件规定记入资本公积的)不确认为递延收益。 3.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维简费、安全生产费在提取时以利润分配形式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项目单独反映。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本性支出则于发生时确认为物业、厂房及设备,按相应的折旧方法计提折旧,同时按照当期维简费、安全生产费的实际使用金额在股东权益内部进行结转,冲减专项储备项目并增加未分配利润项目,以专项储备余额冲减至零为限。 按中国政府相关机构的有关规定,煤炭企业及发电公司需计提一定金额的维简费、安全生产费,计入当期费用并在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单独反映。按规定范围使用专项储备用于费用性支出或形成固定资产时,按实际支出或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数据显示,经初步核算,2023年上半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为人民币593,034亿元,比2022年同期增长5.5%。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3,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第二产业用电量28,6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第三产业用电量7,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型的综合性能源公司之一,其主要业务为建设、经营发电厂,包括大型高效的燃煤、燃气发电机组及多项可再生能源项目。本公司在运营的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二个省、区、市,主要处于电力、热力负荷中心或煤炭资源丰富区域。报告期内,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企业共计45家,控股装机容量为57,284.24兆瓦,主要包括燃煤发电控股装机46,230兆瓦,燃气发电控股装机8,589.05兆瓦,水力发电控股装机2,459兆瓦。 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要业务是向本公司发电资产所在的区域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以满足当地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需求。其中销售电力产品和热力产品收入约占本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89.09%。本公司燃煤发电装机约占本公司控股装机容量的80.7%,燃气发电、水力发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约占19.3%。 本公司的主要业绩驱动因素包括上网电量、上网电价及燃料价格等因素。报告期内,本公司的累计上网电量为1,007.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2%;上网电价为527.05元/兆瓦时,同比增长1.74%;入炉标煤单价为1,092.78元/吨,同比降低7.38%。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规模优势 本公司是中国装机容量最大的上市发电公司之一,在运营的发电资产遍布全国十二个省、区、市,抵御系统风险能力较强。发电装机类型除燃煤发电机组外,还包括燃气发电、水力发电等多种类型机组。产业链相对完善,上游发展煤炭产业、煤炭物流和贸易业务。适应电力市场改革趋势,在下游发展面向用户的电力销售和服务业务。 2.先进的节能环保电力生产设备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的火力发电机组中,90%以上是300兆瓦及以上的大容量、高效率、环境友好型机组,其中600兆瓦及以上的装机比例约占61.33%,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本公司102台燃煤机组已全部达到超低排放要求。所有300兆瓦及以下的机组都经过了供热改造,供热能力明显提升,为参与市场竞争奠定了优势。本公司的火电机组性能优良,单位能耗较低,在节能发电调度中持续保持较高的竞争力,并在行业中始终保持领先水平。 3.丰富的电力生产管理经验 本公司拥有悠久的历史,拥有一批经验丰富、年富力强的公司管理者和技术人才,积累了丰富的发电厂建设运营管理经验,保证了公司电力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的顺利推进。 4.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和良好的市场信誉 本公司作为在香港和上海两地上市的公众公司,自上市以来,高度重视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形成了一整套相互制衡、行之有效的内部管理、规范化运作和内部控制体系。本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规范运作,使全体股东的利益得以保障。本公司在境内外资本市场树立了规范透明的良好形象,积累了良好的市场信誉,融资渠道广、融资能力强。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积极应对复杂且严峻的市场形势,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为重点,统筹抓好能源保供、提质增效、转型发展、一流能源企业建设等工作,着力于保供应、稳投资、推合规、防风险,做到稳中快进、稳中优进,各项工作均取得新成效。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人民币594.5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99%;营业总成本为人民币590.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2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5.82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5.91%;基本每股收益为人民币0.21元。 本公司2023年上半年,完成发电量1,075.9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2%;完成上网电量1,007.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71%,主要原因是新增装机及用电需求旺盛的影响。报告期内,本公司发电机组的平均利用小时为1,947小时,同比增长83小时;其中燃煤发电机组的利用小时为2,167小时,同比增长104小时;供电煤耗为285.97克/千瓦时,显著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截至本报告日,本公司已投入运行的控股发电企业共计45家,本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