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司简称:方盛制药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31日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周晓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再昌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再昌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董事会同意以公告实施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当天的总股本为基数,向股权登记日在册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0.90元现金红利(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上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是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新增控股股东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完成受让方盛天鸿的控股权,方盛天鸿原控股股东湖南珂信(公司关联方,系公司与控股股东共同投资参股企业)对其下属医院进行资金统收统支的内部银行管理。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湖南珂信仍有对方盛天鸿的拆借款286.92万元尚未结清,方盛天鸿已就该笔拆借款偿还事宜与湖南珂信签署相关协议,湖南珂信将在2023年12月31日前偿还本息。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情况。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详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26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8第六节重要事项.............................................................3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3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8第十节财务报告.............................................................49 备查文件目录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字并盖章的会计报表;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司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了产品推广力度,核心产品与中药创新药市场拓展情况表现良好,医药工业收入同比增长了14.84%;另一方面,在降本增效方面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制造成本与销售费用下降;此外,医疗服务板块亏损子公司佰骏医疗不再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合并层面收入出现下滑,但本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同比均有较大幅度增长。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概述 中医药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是具有悠久历史传承的医药学体系之一。近年来,国家大力支持中医药行业创新发展,相关政策频频出台。2023年上半年,国家出台了多项促进中药发展的政策;2月,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遵循中医药研究规律,加强中药新药研制与注册管理,药监局发布《中药注册管理专门规定》,对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实施简化审批;引入“人用经验”概念,构建“三结合”审评证据体系,建立完善加快中药上市的审评审批方式,实行优先审评审批、附条件批准、特别审批等;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医药振兴发展重大工程实施方案》,着力改善中医药发展条件,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提升中医药防病治病能力与科研水平,推进中医药振兴发展。 受整体经济形势影响,2023年上半年医药行业总体呈下行态势。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3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医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12,496亿元,同比下降2.90%,利润总额1,794.50亿元,同比下降17.10%。 (二)公司主要业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医药制造业。具体而言,公司是一家从事药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品类有:心脑血管中成药、骨伤科药、儿科药、妇科药、呼吸系统用药和抗感染药等;主要产品有藤黄健骨片、强力枇杷膏(蜜炼)、依折麦布片、玄七健骨片、小儿荆杏止咳颗粒、血塞通分散片、血塞通片、跌打活血胶囊、赖氨酸维B12颗粒、头孢克肟片、金英胶囊、蒲地蓝消炎片、强力枇杷露等。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从事相关药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致力于打造一家以创新中药为核心的健康产业集团,以“创新中药研发”和“管理变革”双轮驱动公司核心竞争力的持续提升。现已成功开发“欣雪安”牌心脑血管科、“金蓓贝”牌儿科、“美尔舒”牌妇科、“方盛堂”牌骨伤科等几大品牌系列产品。截至报告期末,拥有《药品注册批件》148个(含已转让未办理完变更手续生产批件,下同),新药证书16件,发明专利50项,国际专利1项,外观专利2项,实用新型专利51项;丰富且具备竞争力的产品集群,为实现公司战略目标提供了强大支撑。 管理、研发与营销是公司快速成长的“三驾马车”。一直以来,公司对科研高度重视,不断加大科技研发投入力度;同时,注重提升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流程化水平;着力打造覆盖全国、功能强大的营销体系,“三驾马车”共同助推公司管控水平与业绩的全面提升。公司也因此先后获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国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中国优秀民营企业、湖南省省长质量奖企业、湖南省示范性医药企业、湖南省小巨人计划企业、湖南省质量信用AAA级企业、湖南省心脑血管药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湖南省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2019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湖南省第一批建设培育的产教融合型企业之一、湖南省疫情防控突出贡献企业、湖南省节水型企业、2021年度长沙市“诚信经营企业”、2021年度中国医药自主创新先锋企业、2021年度中华民族医药优秀品牌企业、2022湖南制造业企业100强、长沙市2022年度工业企业“增长50强”名单、长沙市2022年度工业企业“贡献50强”名单、2022年度湖南省民营企业税收贡献百强、2022年度湖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税收贡献百强、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制药业百强、2022-2023年度中国医药行业守法诚信企业等荣誉称号。 (三)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总经办下的物料管理部设采购办与仓储办,仓储办负责物料采购计划的制定及物料的管理,采购办负责对外采购工作,保证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进行。仓储办根据公司年度、季度、月度生产计划,结合现有库存、需求数量及公司战略储备等情况制定出最佳原材料、包装材料等物料的采购计划,采购办按照签批的采购计划执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严格按照国家GMP要求和药品质量标准,以产品工艺规程为生产依据,以GMP生产岗位操作规程为准则依法组织生产,并通过不断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模式,进一步提高生产管理水平。 3、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模式主要有四种:合作推广模式、总经销模式、KA/OTC经销模式、直供终端控销模式。 (1)合作推广模式 公司将产品销售给医药商业批发企业,并协助批发企业合作开发、维护医疗机构等终端客户的模式。公司专门设立区域销售经理,采用“区域销售及售后服务”的方式,在各自的区域内寻找到合适的合作推广商,签订合作推广合同。公司与区域推广商按照合作、共赢的原则,整合公司和客户的资源,通过学术推广共同开发区域内的医院终端市场。在开发医院终端市场过程中,公司组建了强大的营销网络,负责进行学术推广,负责对推广商的销售人员进行培训,进行市场开发细化、任务分解、长期帮控、深度协销;负责协助推广商对医院及相关科室医生进行公司产品的临床、学术推广,提供咨询、学术服务,搜集产品信息反馈,召开科室推广会,举办各种销售活动,推动销售增长;同时部分委托专业的营销推广服务公司代理进行营销推广,以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 (2)总经销模式 公司对一些产品采取总经销模式,选取具有一定经济实力或市场渠道资源的经销商推广公司产品,公司向经销商销售产品后,由经销商约定销售渠道、开拓终端市场。在此模式下,公司作为制药企业,须负责参与销售区域政府的药品集中采购,以确保总代理经销商具备在目标区域销售、配送资格,公司还协助总经销商筛选区域性医药商业企业。除此之外,公司出售产品后无提供其他后续的咨询、培训等支持和服务的义务,亦不承担市场风险。总经销商通常拥有全国范围内的市场渠道资源,将部分产品的市场全权交由总代理商,能够以最小销售成本迅速开发市场,在保持一定毛利率的情况下扩大市场份额。 (3)KA/OTC经销模式 公司采取KA/OTC经销模式的产品主要为常用药及儿童用药产品,此模式的终端是较为市场化的零售药店(含连锁药店),与公司合作经销、总代理经销两种销售模式相比,KA/OTC经销最终取决于消费者的选择,店广、单量产出小、营销工作量较大、不可控因素较多,所以营销费用相对较高,优势是不受医疗机构招标因素影响。公司通过医药商业连锁企业将药品配送到零售药店后,营销中心配备终端推广队伍专门负责为零售药店提供店员培训、药品知识咨询服务,并协助药店开展药品促销及消费者教育等活动。 (4)直供终端控销模式 制药企业的药品通过医药商业批发企业配送到各药店、诊所、卫生室等终端,公司组建一支专业终端销售队伍,定价定点销售的一种营销模式。该模式采取全国统一供货价格体系,实行事业部制定全国统一的动销方案,省区经理、地区经理、业务员层层落实终端的具体实施行动。适时指导终端学术培训、产品组合营销、联合用药的专业培训,做好消费者的教育、指导用药。 (四)公司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入选“2022年度中国中药企业TOP100排行榜”(中国医药健康产业共生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