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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电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 财报 -
报告封面

公告编号:2023—062 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牛国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谢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于杭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风险,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现有总股本2,790,208,17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3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第六节重要事项..................................................................................................................................3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6第十节财务报告..................................................................................................................................50 备查文件目录 1.载有单位负责人、财务负责人(主管会计机构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2.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原稿。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解释16号对企业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解释16号的规定,企业将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规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按照解释16号的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详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五项:第44条,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业务范围: 发电(风电、太阳能、水电、火电、分布式能源、气电、生物质、核能)、供热(民用、工业)、综合智慧能源供应、清洁能源投资开发、电站检修、科技项目研发、配售电等业务。报告期内,本公司的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经营模式: 电力销售分为计划分配电量、市场化交易电量销售模式。计划分配电量由政府能源主管部门下达发电企业年度电量指标,由电网公司负责统购统销。市场化电量由电网公司组织购售双方经电力交易机构平台开展市场化交易并签订购售电合同。 热力销售分为民用供热和工业供热销售。民用供热由本公司与热力公司按照供需签订供热合同。工业供热由本公司与工业蒸汽用户签订供热合同,依据供热合同组织生产供给,根据供热量与热力公司(工业蒸汽用户)进行月度结算。 (2)采购模式: 物资采购: 以公开招标为主要采购方式,限额50万元以上的生产、基建物资、工程、服务采购项目采取年度集中招标、分批实施配送的方式采购;限额50万元以下的采购项目依托中国电力设备信息网平台发布采购信息,采取公开竞价、询价方式采购。 煤炭采购: 根据本公司年度煤炭耗用计划,制定年度煤炭订货方案,确定重点煤炭供应商和供应量,以国有大型煤企年度中长协合同为主,同时报国家铁路集团公司做重点运力计划备案。通过在全部合格供应商中开展线上竞价采购及询价采购、比价采购为辅等方式采购煤炭。 (3)生产模式 电力生产:本公司电力生产以风电、太阳能、火电为主,按电网公司统调的上网电量计划组织生产发电。 热力生产:本公司热力产品(包括民用和工业供热)的生产,根据与热力公司或工业蒸汽客户签订的供热、供蒸汽合同约定的供热量、工业蒸汽量组织供应。 3.主要业绩驱动因素:本公司业绩主要来源于电力、供热业务,利润构成主要源于发电量、供热量的增加及其他管理成本的控制。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的“电力供应业”的披露要求 二、核心竞争力分析 公司以清洁能源供应为核心主业,聚焦“大力发展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综合智慧能源、创新发展氢能产业集群、全面拓展先进储能业务”四条发展主线,增加公司利润增长点,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创新优势:公司始终把创新作为发展的有力支撑,从要素驱动、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明确“两大基地、一条走廊”的氢能发展战略,将“创新发展氢能产业集群”作为公司四条发展主线之一,提出“氢基绿色能源”概念,全面布局氢能“制储运用研”全产业链。 区域优势:公司产业遍布全国30个省市区,建立了5个新能源平台公司(装机规模均超过百万千瓦)和3个新能源生产运营中心,具有较强的跨区域发展和集约化管理能力,全国化发展优势明显。公司充分发挥能源保供的重要作用,紧抓东北振兴发展机遇,在新能源、氢能、储能、综合智慧零碳电厂等领域创新发展,依托吉林省“一主六双”高质量发展战略及丰富的清洁能源资源和优势产业,率先提出“创新发展新能源制绿氢、绿氨、绿色甲醇等绿电转化产业链,是妥善解决吉林省乃至全国其他新能源资源富集区域消纳难题的有效手段,是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的新发展路径”这一想法,并积极落实到具体实践,打造白城大安千万千瓦新能源制氢基地,推动公司成为国内第一批进入氢能“赛道”的央企。 品牌优势:紧跟能源发展趋势,不断应用先进技术、创新商业模式,“新能源、综合智慧能源、氢能、储能”四条清洁发展主线得到行业充分认可。主动契合市场需求,全面深化产业合作,与政府、企业、科研院所的开放合作更加深入紧密,氢基绿色能源发展理念和实践,赢得资本市场、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公司已成为氢能产业的品牌企业。 三、主营业务分析 概述 2023年上半年,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突出高质量发展,加快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大力推进“四条发展主线”,强化存量提质增效,取得了较好的经营业绩。 围绕公司“提质效、稳增长”的总体经营目标,全面提升盈利能力;上半年通过对电量结构优化调整、加大燃料成本管控力度、提升发电量、增加辅助服务收益、开展债务优化等措施,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7亿元。 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没有发生重大变动。 营业收入构成 适用□不适用 四、非主营业务分析 适用□不适用 五、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2、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不适用 无。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是否 4、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详见第十节财务报告第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六、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证券投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