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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爆光电: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30财报-
民爆光电:2023年半年度报告

证券简称:民爆光电 深圳民爆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谢祖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家俊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如有涉及未来的计划、业绩预测等方面的前瞻性陈述内容,均不构成本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的具体内容,请参见“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十、公司面临的风险与应对措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阅读。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0,467.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0第四节公司治理................................................................................................................................................24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26第六节重要事项................................................................................................................................................28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8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9第十节财务报告................................................................................................................................................40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谢祖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俊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家俊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三、报告期内在信息披露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对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LED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一)公司主要业务 公司是研发创新驱动型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营业务是专业从事LED绿色照明灯具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依托成熟的产品设计开发体系和小批量柔性化的生产制造模式,主要通过ODM模式为境外区域品牌商和工程商提供个性化、多样化的照明产品,解决客户对产品应用和功能的差异化需求。 公司主要有商业照明和工业照明两大业务板块,同时向植物照明、应急照明等领域布局,其中母公司民爆光电专业从事商业照明业务,子公司艾格斯特专业从事工业照明业务。 随着照明技术的进步以及与互联网、物联网等技术的深入融合,LED照明推动了智能照明的发展,进而成为智慧家庭、智慧城市、智能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在不同细分领域市场上,LED照明技术与农业、安全等领域的深度融合,推动植物照明、应急照明等领域发展。公司在商业照明和工业照明领域不断深化与物联网等新技术、新产业的融合发展,同时在植物照明、应急照明等领域进行了布局和拓展,智能照明产品已逐步成为公司销售的主流产品,植物照明、应急照明相关产品销售已初具规模,发展迅速。 (二)公司主要产品及用途 公司产品应用领域有:商业照明、工业照明、植物照明、应急照明、城市照明、景观照明等。 公司相关领域的部分代表产品如下图所示: (三)公司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模式主要分为技术研发和产品研发两大类,由研发部负责。 (1)技术研发 公司的技术研发主要依据产品流行趋势、产品使用习惯、客户购买偏向及照明技术发展情况有针对性的开发产品、技术及软件研发。通过产品、技术及应用软件的积累为客户的多样化需求形成储备,有助于公司快速响应客户的功能、技术等需求。 (2)产品研发 公司的产品研发主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针对客户对产品的设计需求、功能需求、照明参数、器件品牌选择等需求,在客户要求的时间进度内完成产品开发。除此以外,公司还会自主针对主要客户所在国家的照明市场流行趋势进行调研,就目标国进口政策、产品流行趋势、产品使用习惯、产品价格走向、购买偏向、供应商选择喜好及照明技术发展情况进行详尽分析,开发各类新产品供客户选择。 2、采购模式 公司的采购的原材料分为标准原材料和非标准原材料。公司生产所需的标准原材料是指通用性较高的原材料,采 用直接采购方式,即直接面向供应商进行采购。非标准原材料主要指结构件等差异化程度比较高的原材料,公司利用珠三角LED产业配套齐全的优势,将模具或设计图纸交由外部供应商按需求生产供货。公司采购模式未因客户类型产生明显的区别,主要依据公司的需求预测、在手订单情况进行采购。 3、生产模式 公司为客户提供产品定制,根据客户的需求,由开发部设计ODM产品,经客户认可后,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组织生产,即采用“以单定产”的生产模式。 4、销售模式 公司产品销售采用直销的方式,进行买断式销售。公司开发的照明灯具,按销售模式划分为ODM模式和OBM模式。主要以ODM模式为主。 (四)市场地位 经过多年的积累和努力,公司在照明电器行业取得骄人的成绩并具有较高的市场影响力,荣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2020年度中国LED行业营收50强企业、2021年度中国LED行业专利50强企业、2022年度中国照明电器行业竞争力20强企业、2022年省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2023年“第七届深圳市自主创新百强中小企业”。公司作为国家级“工业企业知识产权应用试点单位”、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会员单位和中国节能协会碳中和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单位,积极响应国家提出的“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目标,在LED技术应用领域深入研发创新、不断加大研发投入,打造了一支对行业技术发展和境外各区域市场产品特点有深入理解的专业研发团队,并建立了通过SGS认证和TUV认证的专业CTF照明检测实验室,是广东省绿色LED照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的各类专利超过了600项,是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并获得第二十三届中国专利优秀奖。公司开发的多款灯具产品被评为广东省名牌产品,并获得“2020中国设计红星奖”、“德国IF设计奖”“德国红点奖”等国内外权威设计奖项。 公司孵化并设立的子公司艾格斯特是工业照明出口领域的领军企业之一,旗下的工矿灯、泛光灯和路灯等主要产品出口排名均位居行业前茅。艾格斯特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021年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评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连续多年荣获“深圳企业创新纪录”奖,是2022年度中国LED行业工业照明25强企业,2022年宝安区六类百强企业(创新百强企业),荣获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