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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锐德: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6财报-
特锐德: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58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于德翔、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杜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在本半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仔细阅读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28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0第六节重要事项................................................................................................................................33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1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7第十节财务报告................................................................................................................................48 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载体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相关资料。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注册变更情况 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情况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公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对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首次执行日之间发生的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按该规定进行调整。 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相关规定,不追溯调整可比期间信息,只调整首次执行本准则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金额。 公司报告期末至半年度报告披露日股本是否因发行新股、增发、配股、股权激励行权、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化且影响所有者权益金额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能源体系转型是实现“双碳”目标的关键,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是我国电力系统转型升级的重要方向。 在此背景下,新能源以及电动汽车行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机遇期,公司业务主要分为“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以及电动汽车充电网两大板块,均是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重要战略性产业,对我国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实现起到重要推动作用。 1、“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 根据国家能源局发布的《2023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2023年全年风电、光伏装机预计增加1.6亿千瓦,较2022年增速达28%。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提出到2030年之前要推动新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装机占比超过40%,发电量占比超过20%。 随着国家“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战略的深入实施,交通、工业、矿产等领域电能替代快速推进。与此同时,锂电池上下游产业、数据中心、芯片制造等新形式的高用能产业快速发展。在上述发展趋势下,电网各电压等级变电站需要更多的布点建设,需要更快的建设速度。 随着电动汽车行业的蓬勃发展,电池需求量愈发加大,锂矿、正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等高耗能企业正快速投资扩产;在数据中心领域,国家政策不断加码数字基础设施建设,AI的发展带来高算力需求,5G应用场景逐步成熟,流量与数据传输需求快速增长。 《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中还提出,要实现电力系统形态逐步由“源网荷”三要素向“源网荷储”四要素转变,储能将成为新型电力系统的第四大要素。而以电化学储能为代表的新型储能技术不仅是助力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消纳,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关键支撑,还是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促进能源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技术和基础装备。 公司凭借在技术、产品、服务等方面的领先优势,针对新能源发电站的特点和需求,一方面创新研发了新能源箱变以及新一代数字化全预制式模块化变电站集成解决方案,有效提升了新能源发电站的建设效率。同时,公司快速迈入储能领域,为各类储能应用场景提供预制舱式模块化变电站、储能PCS变流升压一体舱等核心电力装备集成解决方案。另外,公司聚焦电网变电站新建及扩建,电网老旧变电站改造,数字化电网建设场景,开发一系列新型电力系统相关设备。在负荷侧,公司为新材料、新基建等行业提供量身定制的系统解决方案,与锂电池产业链众多龙头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布局三大运营商及国资云、数据中心、云计算、第三方数据中心头部企业等大客户。 公司深刻理解“双碳”战略的重大意义,紧抓历史机遇,实施以“智能制造+集成服务”为主体的发展战略,全面发力“源网荷储”业务蓝图,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集成生态系统,为客户提供数字化、全场景、全生命周期价值服务新生态,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2、电动汽车充电网业务 在新能源汽车领域,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1-6月,我国新能源汽车销售量为374.7万辆,同比增长44.1%,市场销售渗透率达到28.3%。根据公安部统计,截至2023年6月末,我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经达到1620万辆。在电动汽车充电领域,根据中国充电联盟统计,2023年1-6月,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增加35.1万台,累计数量达到214.9万台,同比增加40.6%。根据公开数据测算,截至2023年6月底,我国存量车桩比2.4:1,存量车公共桩比约为7.5:1。 2023年上半年,国家连续出台多项政策推动新能源汽车及充电基础设施行业发展。2023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先行区试点工作的通知》,提出要建成适度超前、布局均衡、智能高效的充换电基础设施体系,新增公共充电桩(标准桩)与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数量(标准车)比例力争达到1:1。2023年5月,国务院、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支持新能源汽车下乡和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支持地方政府结合实际开展县乡公共充电网络规划,加快实现适宜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地区充电站“县县全覆盖”、充电桩“乡乡全覆盖”。2023年6月,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新能源汽车在电化学储能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强电动汽车与电网能量互动,提高电网调峰调频、安全应急等响应能力,推动车联网、车网互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光储充换一体站等试点示范。 公司作为国内领先的电动汽车充电网运营商和充电设备制造商,在行业内率先提出并应用充电网技术路径,为用户提供充电系统解决方案及充电网运营服务。致力于打造充电网、微电网、储能网公司通过充电网深度,从而形成链接、聚合电动汽车充放电、分布式发电和梯次电池储能,、平衡新能源发电和电动汽车的虚拟电厂体系构建虚拟电厂,在支撑大规模电动汽车有序充电的同时,参与电网互动,,依托成本、规模和性能等方面的优势,,成为未来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中关键的灵活性资源。 (二)公司主要业务情况 1、“智能制造+系统集成”业务 (1)主要产品 聚焦国家“双碳”和“新型电力系统”战略,创新电源侧、电网侧、负荷侧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路径,以公司预制舱系列产品和成套系列产品为基础,赋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