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达期货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0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志斌、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葛昶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曾永红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十、公司面临的风险和应对措施”中详细描述了公司经营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30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31第六节重要事项.............................................................32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40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45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46第十节财务报告.............................................................49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二、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三、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其他有关资料。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七、母公司净资本及有关风险控制指标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经中国证监会及相关监管机构批准,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为:期货经纪业务、资产管理业务、期货投资咨询业务,并通过全资子公司分别开展风险管理业务、境外金融服务和公募基金业务,业务内容具体如下: 1、期货经纪业务:指公司接受客户委托,按照客户的指令,代理客户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并且交易结果由客户承担的经营活动,是公司的一项中介业务。公司通过推广期货市场投资知识和技巧,为客户提供参与期货交易的通道,赚取手续费及相关收入。 (1)盈利模式 公司期货经纪业务的收入来源主要包括收取经纪业务手续费和保证金利息收入。其中,对于经纪业务手续费,公司根据地理位置、期货合约品种、相关期货交易所收取的佣金、交易模式及客户忠诚度等多项因素,监控及调整公司的经纪业务佣金率水平,公司收取的经纪业务手续费直接从相关客户期货交易的账户中自动划转;对于保证金利息收入,公司基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按照与保证金存款存放银行约定的存款利率收取保证金利息收入。 (2)客户 公司商品期货经纪业务和金融期货经纪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为与期货品种相关的产业客户、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机构客户和具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个人投资者。由于金融期货、对外开放期货品种及期权等特定品种交易的风险具有特殊性,根据相关的适当性法规、规则规定,公司对客户在财务状况、参与期货交易必备的知识水平和交易经历等方面制定更高的要求。 (3)营销渠道 公司期货经纪业务的主要营销渠道包括经营网点和居间人。近年来,公司积极利用互联网提升期货经纪业务营销能力。 2、资产管理业务:指公司接受客户的书面委托,为受托客户的资产进行投资和管理的金融服务。 (1)盈利模式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管理费收入,二是管理业绩分成收入。管理费收入主要取决于公司管理的资产规模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管理费率。随着公司管理受托资产的规模逐步扩大,管理费收入也将随之增加。管理业绩分成收入是公司与管理的受托资产盈利水平挂钩的利润分成,主要取决于公司管理资产的盈利水平和资产管理合同约定的分成比例。 (2)客户 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具有较强资金实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高净值客户及机构投资者。 (3)营销模式 公司根据不同客户的资产管理需求为客户提供特色和专业化的资产管理服务,一方面依托公司在全国各地设立的经营网点向特定投资者开展营销活动;另一方面,公司积极与其他具有金融产品销售资格的金融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并由其代为销售公司资产管理产品。 3、期货投资咨询业务:通过为客户提供风险管理顾问、专项培训、研究分析报告、设计投资方案、期货交易策略等咨询服务,赚取咨询费及相关收入。 (1)盈利模式 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盈利模式为向客户收取投资咨询费。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公司根据不同的咨询业务设定不同的收费标准。 (2)客户 公司期货投资咨询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为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对期货投资有咨询需求的企业或自然人投资者。 (3)营销模式 公司按投资策略、服务时间等细分了多种服务内容供客户选择,并充分利用自身行业地位、品牌知名度和营业网点覆 盖等方面的优势建立了多渠道的期货投资咨询业务营销模式。 4、风险管理业务:公司通过下设子公司瑞达新控及其子公司开展基差贸易、场外衍生品业务、做市业务、仓单服务等风险管理业务以及其他与风险管理相关的服务;公司风险管理业务涵盖农产品、化工和黑色等期货上市品种及其产业链相关品种,以服务实体产业客户为宗旨,依靠期货、现货各方面的渠道资源,结合场内、场外两个市场,综合利用期货、期权、互换等金融衍生工具,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丰富有效的风险管理产品与服务。 (1)盈利模式 基差贸易的盈利模式为公司根据自身积累的研发优势、产业服务经验和完善的风险控制体系,发现基差机会,利用相对价格变化,帮助客户(尤其是中小微企业客户)管理价格风险或锁定远期价格,转移实体企业远期订单、库存管理等经营中的价格风险,同时,公司从中获取一定的基差收益。基差贸易过程中,公司与客户签订基差买卖合同,以期货价格加升贴水的形式进行结算,客户获得了灵活定价的机会,规避一定的价格风险,有利于客户灵活安排订单和库存;客户锁定基差时,公司在期货盘面进行对冲;客户点价时,平仓公司的对冲头寸,公司获取基差收益。 场外衍生品业务的盈利模式为与产业或机构投资者客户交易场外期权、远期、互换等场外衍生品的同时,利用标准期货合约、场内期权等金融工具进行风险对冲,使公司在帮助投资者管理风险的同时,获得相应的组合投资收益。 做市业务盈利模式主要来自为做市合约承担报价、回应报价等义务而获得的交易所手续费减收优惠和交易所补贴,以及做市合约、对冲合约买卖报价的价差收入。 仓单服务的盈利模式为向客户收取资金占用费以及服务费等,公司根据客户、产品和风险管理服务类型等因素确定收费标准及分配方式,在实际业务开展过程中根据公司与客户的合同约定执行。 (2)客户 公司风险管理服务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为与期货品种相关的产业客户和提供专业投资服务的机构客户。 (3)营销模式 公司风险管理服务业务以“满足产业客户全方位需求”为经营理念,实行以“企业保姆”式全方位服务为核心的专业化一站式竞争策略,致力于为客户提供多元化的风险管理服务。在营销策略方面,公司结合行业特点,以开展“一对一”专业化个性营销为主要市场竞争手段。 5、境外业务:公司通过在香港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瑞达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持股平台,由瑞达国际股份下设的全资孙公司瑞达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和瑞达国际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等,为国内以及海外个人、企业、机构客户提供一周五天24小时不间断交易、清算、风险管理、咨询一站式全球期货经纪服务,同时为海内外地区高净值客户提供全球资产管理以及跨境产品服务。香港子公司通过开展上述服务赚取手续费、管理费、业绩报酬及相关收入。 (1)盈利模式 境外期货业务盈利模式主要为接受客户委托,代理客户买卖期货合约、办理结算和交割手续,从而收取经纪手续费。资产管理业务盈利模式主要为接受客户委托或发行基金,针对专业投资者进行资金募集并管理发行的基金,作为管理人收取管理费及业绩报酬。 (2)客户 公司境外业务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具有境外金融市场投资和风险管理需求的企业、持牌金融机构、个人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 6、公募基金业务:公司全资子公司瑞达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是经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的公募基金管理公司,在国内公开发行公募基金产品,为国内个人、企业、机构客户提供证券投资管理服务。瑞达基金通过开展上述服务赚取管理费。 (1)盈利模式 公募基金业务的收入主要为基金管理公司管理运作基金财产获取的基金管理费。在开展公募基金业务时,基金管理公司根据所募集和管理的不同类型基金产品,按基金合同约定的费率收取管理费。 (2)客户 公司公募基金的主要客户群体为对公募基金产品有投资需求的机构投资者和个人投资者。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及公司的行业地位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情况 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期货和衍生品法》的正式施行,期货市场法治化建设取得历史性突破,补齐了我国期货及衍生品领域的法律短板;2023年3月24日,修订后的《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系列法律法规的相继颁布实施,为期货及衍生品市场的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的法制基础,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