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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萧钢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6财报-
杭萧钢构: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公司简称:杭萧钢构 杭萧钢构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单银木、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许琼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陆英杰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风险,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可能面对的风险”部分。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5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7第四节公司治理...........................................................................................................................20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22第六节重要事项...........................................................................................................................2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7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7第十节财务报告...........................................................................................................................38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023年上半年,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艰巨繁重的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市场需求逐步恢复。具体来看,2023年上半年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3.8%,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增长7.2%,制造业投资增长6.0%,房地产开发投资下降7.9%。随着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常态化运行,宏观政策显效发力,上半年国民经济回升向好,各项经济数据展示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韧性与巨大潜力,长期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但经济恢复是一个波浪式发展、曲折式前进的过程,且世界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仍需意识到国内经济持续恢复发展的基础尚未稳固。 1、低端人口红利消失,智能制造是必经之路 钢结构属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而劳动密集型企业严重依赖人口红利。近些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建筑行业的劳动力人数呈整体下降趋势:2022年我国建筑业农民工人数为5232.47万人,同比减少5.85%。但与此同时,伴随着劳动力人口的减少,人均工资呈逐年递增趋势:2021年建筑业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7.58万元,同比增长8.25%,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6.04万元,同比增长5.45%;2022年建筑业非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7.83万元,同比增长3.34%,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为6.09万元,同比增长0.81%。 长期来看,人口红利的逐渐消失使得低成本劳动力将成为稀缺资源,传统制造业正在面临人力成本日益提升的难题,因此通过智能制造加快我国传统制造业的转型升级,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智造”方向发展,将成为我国工业化进程的必然选择。行业内头部公司提前布局智能制造基地,有望在人口红利逐步消失的背景下实现降本增效,稳固自身优势地位。 2、节能低耗环保,符合国家“绿色建筑”发展趋势 在“碳达峰、碳中和”等政策的催化下,绿色建筑重要性进一步提升,其中钢结构是绿色建筑中的受益方向。钢结构建筑从全生命周期来看,碳排放与资源使用量均较传统钢筋混凝土建筑 更低,并能做到“藏钢于民”、“藏钢于建筑”,对国家加强钢铁资源的战略储备具有重大意义,因此大力发展钢结构是保障建筑业整体实现碳排放目标的必要举措。 钢结构建筑相比于传统建筑具有人工用量少、工期短、能耗低等优点,其通过工业化生产的优势可以提升效率与建筑品质,并通过弹性化的设计满足需求变化,同时注重了使用空间的可变性与持续更新的可能性,有效延长建筑寿命,从而避免资源浪费,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真正意义上实现了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可以说,在当今日益重视绿色建筑的政策背景下,钢结构建筑被逐渐公认为绿色建筑的最佳结构。大力推广钢结构建筑是坚持守正创新,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绿色发展的必由之路。 3、政策持续助力,千亿市场需求广阔 为推动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国家和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政策。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指出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广绿色低碳建材和绿色建造方式,加快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钢结构住宅,推动建材循环利用,强化绿色设计和绿色施工管理,加强县城绿色低碳建设。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重点推动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不断提升构件标准化水平,推动形成完整产业链,推动智能建造和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住建部印发的《“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指出“十四五”期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并强调积极推进高品质钢结构住宅建设,鼓励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中国钢结构协会发布的《钢结构行业“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提出钢结构行业“十四五”期间的发展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钢结构用量达到1.4亿吨左右,占全国粗钢产量比例1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到2035年,钢结构用量达到每年2亿吨以上,占粗钢产量2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逐步达到40%左右,基本实现钢结构建造智能化。政策端对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大力支持,有望给装配式钢结构建筑的需求带来显著增量。 此外,钢结构行业肩负化解国内钢铁产能过剩、钢铁工业调整升级的大任,与宏观经济发展共振同频。华安证券预测,到2025年,装配式钢结构建筑面积有望达到4.9亿平方米,装配式钢结构建筑市场规模有望达到7533亿元,钢结构在建筑存量市场中的增量空间广阔。 4、太阳能与建筑融合发展,BIPV前景可期 2022年4月1日起,《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55015-2021正式实施,该规范属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文强制性”文件,明确了新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平均设计能耗水平应在2016年执行的节能设计标准的基础上分别降低30%和20%。公共建筑平均节能率应为72%。《规范》提出,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以及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均应进行建筑节能设计;新建建筑应安装太阳能系统;太阳能建筑一体化应用系统的设计应与建筑设计同步完成。2022年5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了《关于促进新时代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提出要推动太阳能与建筑深度融合发展,完善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体系,壮大光伏电力生产型消费者群体。 光伏建筑一体化是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的一种应用形式,实现了光伏发电产品和建筑的有机结合,兼具发电功能和建材属性,针对传统屋顶加装的光伏系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提供了解决方案。将太阳能光伏产品集成到建筑上,并与建筑物同时设计、施工、安装,此种与建筑物完美结 合的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不仅能发挥建筑材料的隔热、挡雨等功能,还能同时发电,降低了能源消耗和系统成本,完成了占地空间及结合度显著优化。从国内市场来看,工业厂房商业建筑、公共建筑屋顶可安装面积大,在晶硅组件成本不断下降效率持续提升的情况下,已初具经济性,成为BIPV最具潜力和可行性的应用场景。 (二)报告期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主要业务概述 杭萧钢构成立于1985年,始终以“成为世界一流的绿色建筑集成服务商”为战略愿景,经过近40年时间的发展,已形成“设计研发+生产制造+项目建筑总承包+绿色建材+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的“五位一体”绿色建筑集成新模式。公司积极抓住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融合发展的契机,不断推进企业高质量发展。 2、主要产品及经营模式: 2.1主营业务:钢结构专业总承包及EPC总承包 公司自创建以来,以钢结构专业承包和EPC总承包等模式,其加工生产的钢构件广泛应用于写字楼、大型厂房、住宅、医院、学校、体育场馆、会展中心、高铁站、飞机场、道路桥梁等领域。主业合同以建筑类型区分,分为“多高层钢结构建筑、钢结构工业建筑、空间钢结构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