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扬子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 - 发现报告

扬子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08-25财报-
扬子新材: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25日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梦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滕凤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许睿彧声明:保证本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详细描述了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及应对措施,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7 1 3 6 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3 9 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 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 ..................................................................................................................................................................................4 4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三、载有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文本 四、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等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在报告期是否变化□适用不适用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 其他有关资料在报告期是否变更情况□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五、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六、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一)主营业务及业务模式 公司是国内较早进入有机涂层板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主要从事有机涂层板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公司有机涂层板产品应用于多个终端产业,主要包括集成电路厂房、医疗场所、大型场馆等建筑项目建设、装饰以及家电行业产品的外观部件等。根据应用场景需求的不同,有机涂层板按照功能可分为高洁净板、抗静电板、高韧耐污板、抗菌板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行业发展阶段及公司所处地位 目前国内从事有机涂层板业务的企业主要集中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根据产业链上下游整合程度,主要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为“轧硬生产+镀锌生产+彩涂”的长流程生产模式,具有规模大、市场份额稳定的特点,在大型工程建设领域具有较强的竞争力,但此类企业产品品种较为单一; 第二类为“镀锌生产+彩涂”的双流程生产模式,此类生产模式同样具有规模优势,同时相较于第一类产品规格丰富; 第三类为“外购镀锌板+彩涂”的单流程生产模式,相较上述两类生产模式,具有产品精细化程度较高、产量规模较小的特点,也是公司目前采用的生产模式。 公司自2002年成立以来始终致力于为市场提供各种规格的有机涂层板,在建材、建筑装饰(医疗、半导体、新能源)等诸多领域享有较高品牌美誉度。公司通过执行差异化产品策略,在特定细分市场生产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产品。同时基于丰富的行业经验,公司能够快速响应客户需求,更加贴近市场和客户。公司拥有多项自主研发技术、具有持续开发新产品并批量生产、稳定供应多个品种功能型有机涂层板的能力。 (三)报告期内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22,553.48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83%;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03.93万元,较上年同期减亏21.70%;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728.99万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19.36%,2023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21,437.73万元,较上年末减少5.73%。 (四)报告期内完成的主要工作 1、持续化解历史遗留问题 (1)积极督促股东胡卫林归还占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胡卫林占款余额本息合计为4,780.30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追缴占款举措如下: 2023年3月,公司与胡卫林、汇丰圆、德峰国际签订了《债务清偿协议》,约定了剩余占用资金的具体还款计划及还款来源:约定于2023年4月25日前,以现金或债权抵偿等方式偿付1,010万元;于2023年11月6日前,偿付现金2,000万元;于2023年12月31日前,偿付剩余全部占款金额的本金和利息。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4月10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债务清偿协议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胡卫林已根据上述债务清偿协议按期偿还1,010万元。 (2)积极推进俄联合股权出售事项 2023年1月11日,公司通过苏州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再次发布意向转让公告,拟转让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意向价格为人民币1,010万元,公告时间为2023年1月11日至2023年1月17日,仍无潜在意向方与公司接洽。 控股股东方中民未来为了帮助与扶持公司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指定其全资子公司中民居家以1,010万元受让公司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同时中民居家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毕后,加快联系、督促、推动对俄联合的审计工作,审计师由公司聘请,费用由公司承担。若审计发现2022年俄联合51%净资产超出1,010万元人民币,超出部分归公司所有;若中民居家与第三方达成关于俄联合51%股权再转让协议,中民居家承诺将交易额高出1,010万元部分在扣除相关税费后支付给公司(与前款所述净资产超出部分返还义务不累加,以二者孰高者计算)。公司分别于2023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23年3月24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与中民居家签订俄联合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截至2023年3月31日,公司已收到1,010万元股权转让款。 2023年8月22日,中民居家与苏州京莫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莫绅”)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京莫绅通过向中民居家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民居家持有的俄联合51%股权,交易价格为7,290万元。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中民居家支付的超出股权转让款1,010万元部分的股权转让预付款4,690万元。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俄联合股权转让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3)。 2、终止与滨南股份股权合作 公司于2022年12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3年2月2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滨南股份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终止上述股权合作事项。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滨南股份原股东退还的股权转让款4,420.41万元。 股权合作期间,公司曾为控股的滨南股份及其子公司滨南城市环境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担保,并均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针对上述担保事项,在原有李鹏(滨南股份实际控制人)和重庆进厚圆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提供反担保的基础上,2022年12月又追加滨南股份为公司提供了无限连带责任担保的反担保措施。经公司向李鹏及滨南股份了解,目前上述融资还款正常,公司将持续积极督促滨南股份原股东尽快替换或结清剩余融资担保。 2022年末公司为滨南股份的担保余额为3,703.26万元,经过和滨南股份的沟通和督促,截至2023年6月30日,担保余额下降为945.12万元。 3、积极应对诉讼、仲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应对诉讼及仲裁事项,维护公司利益。报告期内公司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进展如下: 2023年2月4日,公司收到马德明、马晨与公司合同纠纷事宜的裁决,裁定公司应向第一申请人马德明、第二申请人马晨归还股权转让意向金人民币1,010万元及资金占用费(以人民币1,010万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1日起,按同期全国银行同业拆借中心受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对申请人其余仲裁请求不予支持,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公告》(2023-02-02)。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执行仲裁决定。 2023年7月29日公司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对马德明诉公司返还业绩补偿款事宜裁定撤回诉讼,具体详见公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涉及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2)。 4、持续提升合规经营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和审计监督职能,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内部控制制度要求和公司业务流程特点,进一步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也有效地提升了风险防范能力和控制水平,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5、加强开展公司文化建设 报告期内,公司高度重视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秉承“诚信、谦和、致恒、至善”的核心价值观,弘扬谦和、务实的工作作风,不讲排场,精简高效;汇聚有共同价值理念的人共事,实现公司与个人的共同成长;强调团队的责任心和自驱力。同时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激励考核机制,持续优化多层次培养体系,为公司长久发展奠定人才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