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INAEVERBRIGHTBANKCOMPANYLIMITED2 02 3年半年 度 报 告 (A股股票代码:601818) 2023年8月24日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和备查文件目录┈┈┈┈┈┈┈┈┈1第二节本行简介┈┈┈┈┈┈┈┈┈┈┈┈┈┈┈┈┈┈┈4第三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7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2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56第六节重要事项┈┈┈┈┈┈┈┈┈┈┈┈┈┈┈┈┈┈65第七节普通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1第八节优先股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76第九节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员工和机构情况┈┈79第十节公司治理┈┈┈┈┈┈┈┈┈┈┈┈┈┈┈┈┈┈83第十一节报告期内信息披露索引┈┈┈┈┈┈┈┈┈┈┈89第十二节书面确认意见┈┈┈┈┈┈┈┈┈┈┈┈┈┈┈91第十三节财务审阅报告、财务报表、财务报表附注┈┈┈93 第一节重要提示、释义和备查文件目录 一、重要提示 (一)本行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本行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4日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本行《2023年半年度报告》。会议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出席董事13名。本行7名监事列席本次会议。 (三)本行按照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3年中期财务报告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分别根据中国和国际审阅准则审阅。 (四)本行董事长王江、行长王志恒及财务会计部总经理孙新红保证本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行长王志恒主管财会工作。 (五)本报告除特别说明外,币种为人民币。 (六)本行半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七)本报告中有关本行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本行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当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八)本行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存在的主要风险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详见“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九)本报告中“本行”“全行”“光大银行”均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子公司。 二、释义 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报告中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人民银行: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原银保监会: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汇金公司: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光大集团: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港交所: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安永华明: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安永: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本行《章程》: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标准守则》:香港上市规则附录十《上市发行人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标准守则》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行董事长、行长(主管财会工作)、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阅报告原件。(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行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四)报告期内本行在港交所披露易网站公布的H股中期报告 及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 上述备查文件原件均备置于本行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节本行简介 一、本行名称 法定中文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光大银行、光大银行) 法 定 英 文 名 称 :CHINAEVERBRIGHT BANK COMPANYLIMITED(缩写:CEBBANK) 二、相关人士 法定代表人:王江董事会秘书:张旭阳证券事务代表:曾闻学 三、联系方式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中国光大中心邮政编码:100033联系电话:86-10-63636363传真:86-10-63636713电子信箱:IR@cebbank.com投资者专线:86-10-63636388客服及投诉电话:95595四、机构信息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大中心注册地址及历史变更情况:1992-1995年:北京市首都体育馆南路6号新世纪饭店写字楼16层1995-2012年: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2012年至今: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25号、甲25号中国光 大中心 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100011743X 金融许可证机构编码:B0007H111000001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原银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五、香港营业机构及地址 本行香港分行: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08号光大中心23楼 六、选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和报纸 登载A股半年度报告的网站: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登载A股半年度报告的报纸:中国证券报www.cs.com.cn、上海证 券 报www.cnstock.com、证 券 时 报www.stcn.com、证 券 日报www.zqrb.cn 登 载H股 中 期 报 告 的 网 站 : 港 交 所 披 露 易 网站www.hkexnews.hk、本行网站www.cebbank.com 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本行董事会办公室、上交所 七、证券上市交易所 A股:上交所 普通股简称:光大银行,代码:601818 优先股简称:光大优1、光大优2、光大优3,代码:360013、360022、360034(上交所综合业务平台) 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光大转债,代码:113011(2023年3月17日,光大转债在上交所摘牌) H股:香港联交所 签字会计师:许旭明、洪晓冬 办公地址:香港鲗鱼涌英皇道979号太古坊一座27楼 签字会计师:吴志强 九、报告期聘请的董事会法律顾问 A股法律顾问: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H股法律顾问:高伟绅律师行 十、证券托管机构 A股普通股、优先股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杨高南路188号 H股股份登记及过户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铺 第三节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指标 注:1、基本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放的优先股股息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利息。 本行于2023年上半年发放优先股股息25.70亿元(税前)。 2、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影响)/(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稀释性潜在普通股转化为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 3、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本行股东的净资产-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和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部分)/期末普通股股本总数。 4、仅包含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 5、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本行普通股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以年化形式列示。 6、拨备覆盖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不良贷款余额。 7、贷款拨备率=(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贷款和垫款本金总额。 8、2021年9月本集团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本集团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后的项目添加“重述后”注释。 上述1、2、3、5数据根据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相关规定计算。 报告期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二、报告期利润表附表 三、补充财务指标 四、资本构成及变化 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中国银监会令2012年第1号)计量的资本充足率指标如下: 注:1、并表口径的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包括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以及《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属于并表范围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其中,并表的被投资金融机构包括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阳光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光银国际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欧洲)、韶山光大村镇银行、江苏淮安光大村镇银行和江西瑞金光大村镇银行。 2、核心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核心一级资本扣减项;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其他一级资本扣减项;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二级资本扣减项。 3、本集团各级资本充足率均满足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要求。 五、杠杆率 按照《商业银行杠杆率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5年第1号)计量的杠杆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有关杠杆率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六、流动性覆盖率 按照《商业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令2018年第3号)计量的流动性覆盖率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百万元、% 七、净稳定资金比例 按照《商业银行净稳定资金比例信息披露办法》(银保监发[2019]11号)计量的净稳定资金比例如下: 有关净稳定资金比例的更多内容详见“财务报表补充资料”。 八、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差异 本集团分别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计算的2023年1-6月净利润和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净资产无差异。 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主要工作回顾 (一)真抓实干、精准发力,服务实体经济和国家战略 本行把服务实体经济放在首要位置,坚持靠前发力,增规模、优结构,推动信贷稳增多增。截至报告期末,贷款总额3.74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4.80%,制造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13.90%,战略性新兴产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24.74%,科技型企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21.07%,支持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绿色贷款比上年末增长31.04%,绿色信贷经营能力进一步提升;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比上年末增长13.58%,涉农贷款比上年末增长7.12%,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二)保持定力、稳中求进,推动财富管理银行建设 本行聚焦重点业务领域,为客户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提升价值创造能力。公司综合融资规模(FPA)总量4.80万亿元,加快流量转化、结构优化,并购融资、结构化融资流量规模增长较快;落地首笔华为OEM(原始设备制造商)合作项目,成功中标字节跳动战略合作银行。零售资产管理规模(AUM)总量2.59万亿元,比上年末增长6.97%;零售客户突破1.5亿户,财富及私行客户突破130万户。同业金融交易额(GMV)总量2.38万亿元,同比增长42.85%,投产上线“同业机构数字化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同业生态圈,打造新的价值增长点;强化与光大集团企业协同,加强客户交叉导流,推动重点协同项目落地。 (三)夯实基础、赋能全局,提升数字化经营能力 本行积极推动以“业务转型驱动”为核心的数字化转型规划和以“科技能力提升”为核心的科技战略规划落地实施,促进业技融合。公司生态建设方面,积极融入产业数字化、数字政府建设,推进全流程线上化,升级企业手机银行,发布交易银行产品2.0;创新推出“专 精特新企业贷”线上自动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