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调研日期: 2023-08-23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59年,具有60余年机械制造历史。该公司在1998年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控股股东是中铝宁夏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主营新能源发电、新能源装备制造及检修安装服务业务,注册资本为7.06亿元。截至2019年12月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93.53亿元,年产值为14.75亿元。该公司主要经营风力发电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已建成投运发电装机容量为146.68万千瓦。此外,该公司还拥有兆瓦级风电齿轮箱加载实验平台,形成了整机组装、塔筒制造及齿轮箱维修检测为一体的综合服务体系。此外,该公司还提供售后服务、风电场设计、建设及运营咨询服务、风电场和光伏电站大部件更换、运行维护、检修检测、吊装及工程建设等服务。未来,该公司将继续坚持“发电为本提升检修优化制造效益为先协调发展”的战略目标,努力提升企业综合盈利能力。 投资者提出的问题及公司回复情况 公司就投资者在本次说明会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回复: 1.(1)公司定增项目宁东250兆瓦光伏复合发电项目以及贺兰山风电场91.8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改造项目分别何时能够实质性产出效益?(2)公司业务上除了定增项目还有其他什么业绩提升的亮点吗?(3)公司上半年业绩显著提升,是否会有三季度高成长业绩预告?(4)公司是否考虑会继续收购一些控股股东的优质资产?(5)公司历年没有利润分配,是否考虑通过分红或送股来回报股东?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 (1)宁东250MW光伏发电已经并网,贺兰山风电场91.8MW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改造项目拟定年底完成,具体以公司公告为准。 (2)公司主营新能源发电,致力于为社会提供清洁能源,也是中铝集团唯一新能源上市平台,我们将求实创新,努力经营,创造良好业绩,提升公司价值,回报全体股东。 (3)前三季度业绩是否预告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有关,请以公司公告为准。 (4)公司将持续推动大股东同业竞争承诺的解决。 (5)公司未分配利润尚存在亏损,待符合《公司法》167条规定后,公司会实施分红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2.请问银星能源高层,一支股票不分红,不送股,不上涨,怎么对得起投资者,把公司整成这样脸红吗?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因尚有未弥补亏损,根据《公司法》第167条“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规定,故不分配利润,也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待具备分红条件时公司会实施分红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企业发展成果。 3.公司未来2-3年有何规划?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主营业务主要包括新能源发电和新能源装备业务。公司将紧紧围绕主营业务,依托宁夏及周边市场发展 新能源产业,通过加强设备治理和新能源项目开发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 “十四五”期间,宁夏将围绕“建设黄河流域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战略定位和“宁电入湘”重点外送工程,重点在红寺堡、宁东、中卫、中宁、盐池等地规划建设一批百万千瓦级平价光伏基地。公司将全面落实中铝集团“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通过实施老旧风机“以大代小”更新改造项目、择机推进平价新能源发电项目、主导中铝系统内部新能源开发等发展方式,将公司打造成中铝集团绿色能源平台,实现公司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4.贵公司储能项目进展怎么样了?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请持续关注公司公告。 5.2023上半年应收账款、流动资产的主要构成,22年国家大规模支付可再生能源欠补,公司为何应收改善不明显,目前应收的回款周期要多长?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主要构成为补贴电费,目前应收补贴款的回款周期为2-3年。 6.风机改造计划是什么?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根据国家能源局印发的《风电场改造升级和退役管理办法》,公司结合风机运营状况,计划分批开展等容改造,提高风资源利用效率和经营效益。 7.市场化电量比例是多少?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近几年,市场化电量比例呈现上升趋势,公司市场化电量比例亦呈上升趋势。 8.贵公司与中铝合作的模式有哪些?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将积极发挥与中铝主业协同作用,依托主业的资源优势,开发建设新能源项目,为主业提供绿色电力,提高绿电使用比例。 9.未来集团新能源发展,是我们银星能源为主体?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作为中铝旗下唯一一家新能源上市公司,将依托中铝集团的平台优势,通过铝产业配套开发建设新能源,提高中铝集团绿电使用比例,促进中铝集团绿色低碳发展。 10.公司装备制造的业务类型?客户是否只有内部客户? 回复: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公司新能源装备制造产业,形成了风机整装、塔筒制造、齿轮箱检测检修、风电后市场服务新能源一体化产业链。公司的客户来源有内部客户和外部客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