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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持#(维持) #title#硅料去库存,下半年成本有望边际改善 目标价:19.64港元现价:14.50港元 2023年8月17日 投资要点 #summary#我们的观点:新特能源硅料产能释放,2023H1产销量大幅提升、库存去化。公司2023H1硅料单位成本略高,2023H2有望边际改善;同时指引2023年电站运营业务新增并网容量大幅增长。我们按分部估值法给予公司目标价19.64港元,对应2023-2025年的PE分别为5.3x、8.2x、6.5x;目标价相较于现价有35.5%上涨空间,维持公司“增持”评级,建议投资者关注。 预期升幅:35.5% 业绩符合预期:2023H1公司收入及归母净利润分别同比一升一降,Q2收入及利润环比Q1下滑,业绩整体符合预期,主要受硅料销量增长及市场价下跌影响。1)收入:2023H1,公司收入同比+19.5%至175.87亿元(人民币,下同),其中主营业务收入同比+19.7%至174.02亿元。2023Q1及Q2收入分别为100.87、75.00亿元,Q2环比-25.7%。从结构来看,2023H1硅料、ECC(风能、光伏电站建设)、BOO(风能、光伏电站运营)业务各占公司总收入的71.7%、15.5%、6.5%。2)毛利:2023H1,公司毛利同比-3.9%至81.07亿元,其中主营业务毛利同比-3.3%至80.32亿元。同期,公司毛利率同比-11.2pcts至46.1%,其中主营业务毛利率同比-11.0pcts至46.2%。2023Q1及Q2毛利各为50.80、30.27亿元,Q2环比-40.4%。从结构来看,2023H1硅料、ECC、BOO各占公司总毛利的82.6%、6.2%、8.7%。3)归母净利润:2023H1,公司归母净利润-15.3%至47.59亿元,归母净利润率同比-11.1pcts至27.1%;其中2023Q1及Q2各为34.67、12.92亿元,Q2环比-62.7%。 硅料销量大增、市场价回落:1)量:2023H1,公司硅料产量7.61万吨,同比+64.7%,环比-4.5%;产能利用率稍低,系因甘泉堡及包头产能检修,其中包头产能进行冷氢化系统磨合消缺及工艺再优化、装置逐套停产检修。期内公司N型硅料产量是上年同期的6倍,主要得益于优化原材料验收、还原过程控制、系统排残管控等。同期,公司硅料库存去化约1万吨,销量同比+80.5%至8.61万吨。2)价:2023H1,硅料市场价回落,新特硅料销售均价同比-32%。3)生产成本:2023H1公司硅料生产成本68.8元/kg,部分由于产线检修调试、产能未打满。4)收入及毛利:上述因素综合影响下,2023H1公司硅料收入同比+21.8%至126.2亿元,毛利同比-2.0%至67.0亿元,毛利率同比-12.9pcts至53.1%。 #relatedReport#相关报告 新特能源(01799.HK)2022年业绩点评:硅料产能大幅扩充,电 站 建 设 项 目 毛 利 率 提 升_20230304 2023年硅料产量弹性大、下半年成本有望边际改善:1)产能及产量:公司甘泉堡产能2022H1完成技改,年产能从6.6万吨升至10万吨;包头10万吨产能2022年6月底有产品出炉,于2022Q4达产;公司2022年末有效产能达20万吨,同比增长203%。此外,公司昌吉准东一期10万吨硅料产能2023年6月基本建成,正在进料及调试,指引2023年底前达质达产,届时公司硅料总产能30万吨。基于此,预计公司2023年硅料产量21-22万吨,同比增长67%至75%。2)生产成本:随着甘泉堡及包头产能利用率及生产工艺优化,公司2023H2硅料生产成本有望边际下降。 #emailAuthor#海外研究 分析师:余小丽yuxiaoli@xyzq.com.cnSFC:AXK331SAC:S0190518020003 推进风光电站业务:1)电站建设ECC业务:2023H1公司新增获取风能、光伏项目指标1.08GW,完成并确认收入的风光建设项目装机量1.02GW。2023H1,ECC业务收入同比+11.2%至27.3亿元,毛利同比-17.0%至5.0亿元,毛利率同比-6.2pcts至18.3%。2)电站运营BOO业务:2022年公司在新疆、内蒙古、甘肃、河北等地投资建设超1GW风光运营电站,年内新增并网发电的运营项目装机量约350MW,其余在建项目预计2023年并网。截至2023H1末,公司BOO项目累计并网规模2.93GW。2023H1,BOO业务收入同比-6.2%至11.4亿元,毛利同比-11.1%至7.1亿元;毛利率同比-3.4pcts至62.1%。 张忠业zhangzhongye@xyzq.com.cnSAC:S0190522070004 风险提示:硅料价格波动,公司产能扩充不及预期,成本超预期上涨,行业产能过剩。 请注意:张忠业并非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的注册持牌人,不可在香港从事受监管活动。 附表 分析师声明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登记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不曾因,不因,也将不会因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而直接或间接收到任何形式的补偿。 信息披露 本公司在知晓的范围内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客户可登录www.xyzq.com.cn内幕交易防控栏内查询静默期安排和关联公司持股情况。 有关财务权益及商务关系的披露 兴证国际证券有限公司及/或其有关联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与JinJiangRoad&BridgeConstructionDevelopmentCoLtd、成都经开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义乌市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ChouzhouInternationalInvestmentLtd、桐庐新城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宝应县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泰证券、中泰金融国际有限公司、中泰国际财务英属维尔京群岛有限公司、杭州上城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安庆盛唐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巨星传奇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市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如皋市经济贸易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大足实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香港)控股有限公司、ChinaCinda2020IManagementLtd、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津城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滁州经济技术开发总公司、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华发投控2022年第一期有限公司、上饶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上饶投资控股国际有限公司、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发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海盐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海盐海滨有限公司、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泰州医药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宁市城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南洋商业银行有限公司、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上海银行杭州分行、湖州南浔振浔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杭州银行绍兴分行、新昌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赣州城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台州市黄岩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湖州吴兴交通旅游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江苏银行扬州分行、湖北农谷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湖州经开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环太湖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温州名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泰安市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TaishanCityInvestmentCo.,Ltd.、益阳市赫山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佛山市高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民生银行、南京银行南通分行、重庆巴洲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公司、高密市交运天然气有限公司、上海中南金石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淮北绿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四川港荣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香港一联科技有限公司、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交银租赁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平度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德阳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泰兴市中兴国有资产经营投资有限公司、成都陆港枢纽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东台市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贸控股(香港)投资有限公司、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国晶资本(BVI)有限公司、中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原大禹国际(BVI)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国际金融(国际)有限公司、CICCHongKongFinance2016MTNLimited、嵊州市交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溧水经济技术开发集团有限公司、溧源国际有限公司、ZhejiangKunpeng(BVI)CompanyLimited、杭州上城区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多想云控股有限公司、长沙先导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XL(BVI)INTERNATIONALDEVELOPMENTLIMITED、龙口市城乡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集友银行有限公司、成都中法生态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东方资本有限公司、桐庐县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润歌互动有限公司、铜陵市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政金金融国际(BVI)有限公司、济南市中财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百德医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溧阳高新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江苏中关村控股集团(国际)有限公司、济南历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历城国际发展有限公司、郑州地产集团有限公司、绍兴市上虞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香港象屿投资有限公司、厦门象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腾海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连云港港口集团、山海(香港)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漳州圆山发展有限公司、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兆海投资(BVI)有限公司、镇江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晋城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镇江文化旅游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潍坊市城市建设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城建集团投资有限公司、常德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igherKeyManagementLimited、广州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恒源国际发展有限公司、建发国际集团、湖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四海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商丘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瑞科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即墨区城市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交运燃气有限公司、中南高科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景大教育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福建省蓝深环保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 庆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市万盛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ZhejiangBoxinBVICoLtd.、湖北光谷东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新铜都城市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厦门国际投资有限公司、无锡市太湖新城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句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漳州市九龙江集团有限公司、高邮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GaoyouConstructionInvestmentDevelopment(BVI)Co.,Ltd.、YiBrightInternationalLimited、临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YunnanEnergyInvestmentOverseasFinanceCompanyLimited、杭州钱塘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有投资银行业务关系。 使用本研究报告的风险提示及法律声明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已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 ,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投资者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任何形式的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的书面或口头承诺均为无效,任何有关本报告的摘要或节选都不代表本报告正式完整的观点,一切须以本公司向客户发布的本报告完整版本为准。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