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18900915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公司负责人陈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云芳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霍恩宇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重大风险提示 高空风能发电商业化运营目前尚无先例,项目竣工投运、并网发电后所获得的技术指标是否能够达到预定的电网要求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十一、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4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4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6第四节公司治理...........................................................................................................................10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11第六节重要事项...........................................................................................................................11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1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16第十节财务报告...........................................................................................................................17 备查文件目录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报告期内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六、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七、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八、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合计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十、其他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主要业务: 公司目前主要从事自行车等制造业务和对外股权投资业务,形成了双主业的业务模式。 1、自行车等制造业务:生产销售自行车及零部件、助力车等各类特种车辆和与自行车相关的其他配套产品;公司全资子公司中路实业从事保龄球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保龄球场馆的建设与经营。 2、对外投资业务: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等进行股权投资及退出。 (二)经营模式: 高举“永久”品牌制造旗帜,以生产加工制造销售或OEM、ODM方式制造销售;对上市公司和拟上市公司投资方面主要通过协议出让及参股企业挂牌上市后减持等方式退出投资。 (三)行业情况: 在行业的共同努力和国家相关政策的推动下,自行车行业的内需市场得到不断发展和提升。未来刚性需求将持续存在,总量保持平稳。产品研发及技术升级将给企业发展带来产业优化的空间及时间,并提高市场占有率。 2023年,自行车行业乃至整个户外运动产业都会迎来新的机遇。各大厂商积极调整供应链结构和消费偏好,重点把握自行车的舒适性、可靠性、电子化、技术安全性,进一步推进消费趋势变化,拓展产品格局和市场份额,重新定义行业的竞争格局。在消费者口味改变加快的时代,自行车行业能有更好的表现和可持续的发展。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不适用 (一)独特的品牌优势 公司拥有的“永久”自行车商标曾获首届“中国驰名商标”等多项荣誉,是中国自行车制造业民族品牌的象征;“中路”保龄设备代表我国康体产业的兴起。 (二)共享经济先行者 公司于2009年就已开展公共自行车租赁业务,以成套租售和租赁运营服务等方式经营,租赁运营服务可分为按年向政府交通管理部门收取租金或向使用者按次收取租金。 (三)得天独厚的区域优势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占据上海市浦东新区航空港和深水港两大客流物流基地之间的地理优势、毗邻上海迪士尼乐园,兴建了集制造、销售、研发、服务、物流、展示等综合功能于一体的现代化出口生产基地,公司拟筹划把区域地块开发建设成上海在线新经济创新示范园。 (四)高空风能发电的创新技术 国内首创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安徽绩溪高空风能发电示范项目”已恢复建设完成,地面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自2022年11月起持续进行空地联动调试,放飞试验发电效果良好。 三、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以环保低碳、绿色康体为宗旨,以促进公司全体股东价值最大化为核心经营目标,稳定制造产业,拓展服务产业。公司积极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化、低碳化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关键环节。发展绿色低碳交通是交通运输行业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服务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举措。上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58亿元,同比增加17.31%,自行车电动自行车童车共销售223.3万辆。 2、报告期内,国内首创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安徽绩溪高空风能发电示范项目”已恢复建设完成,地面土建工程、设备安装已竣工,自2022年11月起持续进行空地联动调试,放飞试验发电效果良好。公司将积极贯彻落实推进能源革命,建设能源强国,为“2030碳达峰”、“2060碳中和”作贡献。 3、报告期内,随着高空风能发电项目得以推进获得认可,2021年5月,公司和中能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高空风能发电绩溪项目51%股权转让给中能建下属企业。中路集团控股90%子公司中路能源作为支持帮助高空风能发电科技创新的融资平台不再需要,公司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同意中路能源清算后申请歇业注销,中路集团所作的高空风能发电同业竞争承诺取消不再履行。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参股企业中路能源(上海)有限公司歇业清算的关联交易公告》(编号:临2023-014)。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分析 1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会展、广告、宣传等费用增加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利息收入增加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风能项目研发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增加支付二轮车采购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上期购买理财产品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归还银行贷款 2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不适用 1.资产及负债状况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1)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677,182.80(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39%。 (2)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不适用 3.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不适用 4.其他说明 □适用√不适用 (四)投资状况分析 1.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不适用截止本报告期末,公司对外股权类投资金额31643.89万元,其中联营参股公司金额为5938.19万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适用√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证券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适用√不适用私募基金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衍生品投资情况□适用√不适用 (五)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六)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不适用 (1)中路实业:主要从事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保龄球设备及其相关产品的研制生产销售,保龄球场馆的建设与经营,全自动麻将桌、聚氨酯塑胶(PU)场地跑道、健身器材、乳胶寝具、建筑装饰材料、金属材料、电子产品、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原料(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机电设备及配件、化妆品的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第 二类医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审批的项目),附设分支机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为12,580万元,总资产为30,709.35万元,净资产为17,140.33万元,2023年6月30日止实现收入664.57万元,营业利润-406.10万元,净利润-375.3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