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重要提示 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公司董事长邹锦开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丁珍珍女士及会计机构负责人郭小燕女士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五、本半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投资者及相关人士均应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认识,并且应当理解计划、预测与承诺之间的差异。 六、根据深交所相关规定,公司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15号——上市公司从事电力相关业务》履行信息披露要求。 七、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披露可能对公司未来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的相关内容。 八、公司中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1]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8]第四节公司治理……..………………..……….…....…..………..[17]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19]第六节重要事项…………………..……..…....…..……………...[23]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29]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3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31]第十节财务报告…………………..……..…....…..…………….[32]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在其他证券市场公布的半年度报告。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简介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其他情况 1、公司联系方式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公司办公地址及其邮政编码,公司网址、电子信箱在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报。 2、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报告期变化情况 公司披露半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和媒体名称及网址、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报告期无变化,具体可参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年报。 3、其他有关资料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四、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1、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力行业。 2023年1-6月,全社会用电量累计430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分产业看,第一产业用电量5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1%;第二产业用电量2867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4%;第三产业用电量763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6197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3%。 2023年上半年,全国发电设备累计平均利用小时1733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44小时。分类型看,全国水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1239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452小时;全国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为2142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4小时;全国核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3770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97小时;全国并网风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1237小时,比上年同期增加83小时;全国太阳能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658小时,比上年同期降低32小时。 2023年上半年,全国各电力交易中心累计组织完成市场化交易电量265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7%,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达61.5%,同比提高0.9个百分点。从交易范围看,省内交易电量21318亿千瓦时。其中,直接交易20558亿千瓦时,发电合同转让及其他交易760亿千瓦时。跨省跨区交易电量5183亿千瓦时。其中,直接交易584亿千瓦时,“网对网”“点对网”等省间外送交易4557亿千瓦时,发电合同转让交易42亿千瓦时。(以上数据来自中电联《2023年1-6月份电力工业运行简况》、国家能源局《2023年三季度网上新闻发布会文字实录》) 二、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的重要变化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核心竞争力未有发生重要变化。 三、报告期内的主要经营情况 2023年上半年,国民经济恢复向好拉动电力消费增速同比提高,受来水持续偏枯、气候多轮高温影响,高峰时段电力供需形势偏紧,火电设备利用小时数增加,同时煤炭价格同比下降,火电行业盈利改善。 报告期内,公司认真贯彻落实能源电力安全保供决策部署,确保电力生产安全稳定,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电力保障;优化提升内部机制,进一步锻造可持续核心竞争力,努力实现向内要效益、向外稳发展。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9.97亿元,同比增长32.6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14亿元,同比增长3,359.40%。 1、狠抓运营,能源电力增长稳定,全面提升盈利能力 报告期内,公司秉承稳运营促发展的理念,坚定政治站位,勇担使命责任,全力以赴保障电力安全生产和稳定供应。在煤炭成本高企、发展盈利承压的大环境下,公司迎难而上,深挖潜力、降本增效,扎实筑牢梅县荷树园电厂发展基础,优化提升陆丰甲湖湾电厂增长驱动效应,创新发挥宝新售电灵活运营优势,千方百计稳生产、降费用、促增长,形成共促高质量发展的合力,实现了发电量同比增长39.98%,电力主业营业收入同比增长32.63%的运营成果。 公司广东陆丰甲湖湾电厂二期扩建工程(2×1000MW)项目银团贷款合同顺利签署,贷款总金额为62.4亿元,贷款期限20年。公司将全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效完成,进一步做大做强做优能源电力核心主业,谱写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审慎经营,金融投资合规稳健,优化保障利润来源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审慎投资,多措并举盘活现有资产,提升资产运营效率,力促梅州客商银行稳健合规运营,协同投资企业发挥优势扩大效益,为公司提供稳定利润来源。 公司发起设立的梅州客商银行紧跟数字化转型大趋势,秉持普惠金融发展定位,深入实施科技赋能、金融向善的发展战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2022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成为全国第十家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银行;申报的“基于全栈混合架构的数字化转型建设实践”项目荣获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金融科技发展奖”;与智慧安全行业龙头企业深圳中电数通签署战略合作协议,推动智慧安全项目建设;联合共建梅州第一家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站——白玉村乡村金融服务站,协同举办“3.15金融知识赴圩节”,助力乡村振兴。截止2023年6月末,梅州客商银行资产总额340.27亿元,较年初增加38.22亿元,增幅12.65%;负债总额315.96亿元,较年初增加37.84亿元,增幅13.60%;报告期内实现营业收入3.15亿元,同比增长41.43%;报告期内实现净利润0.81亿元,同比增长1.57%,形成了业务规模增长、营收利润稳定的发展态势。 公司参股投资的汕尾后湖海上风电项目做实做优管理措施,2023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约1.73亿元;公司参股投资的东方富海坚持沿着“投资专业化、服务平台化”的战略紧抓机遇,不断扩大募资管理规模,2023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约0.97亿元;公司主要对外投资项目均取得良好业绩,为公司夯实运营基础、增强发展动力、提升利润水平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主要经营业务 1、概述 是否与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披露相同 √是□否详见“一、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2、主营业务分析 (1)主要财务数据同比变动情况 单位:元 (2)公司报告期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 □适用√不适用 3、营业收入构成 (1)营业收入分行业、产品及地区构成表 单位:元 四、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适用√不适用 3、主要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不适用 4、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单位:元 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的计量属性是否发生变化 □是√否 五、投资状况 1、总体情况 单位:元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单位:元 4、报告期内持有的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单位:元 (2)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六、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不适用 七、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1、主要子公司情况 (1)广东宝丽华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洁净煤燃烧技术发电和可再生能源发电,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制造、销售:煤灰渣砖;销售及进出口:煤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189,0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5,335,420,326.22元,净资产2,833,641,980.24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810,980,366.33元,营业利润85,725,184.36元,净利润64,401,759.13元。 (2)陆丰宝丽华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风力发电,火力发电,可再生能源发电,高效节能清洁新能源电力生产、销售、开发(凭资质证书经营),新能源电力生产技术咨询、服务;销售:粉煤灰、灰渣、石膏;煤炭批发和进出口;仓储业务;港口专用码头设施的建设、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38,501.8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总资产10,576,946,680.24元,净 资产4,292,937,111.63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212,946,004.05元,营业利润159,006,729.13元,净利润119,869,728.85元。 (3)广东宝新能源电力销售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互联网商品销售(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能源管理服务;环保技术开发服务;电力销售代理;节能技术开发服务;新能源发电工程咨询服务;网络信息技术推广服务;电力电子技术服务;节能技术咨询、交流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环保技术咨询、交流服务;售电业务。注册资本20,0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337,585,224.84元,净资产326,836,797.84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1,337,753.03元,营业利润48,622,656.64元,净利润36,407,925.04元。 (4)广东宝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注册资本30,000万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该公司总资产678,290,187.74元,净资产595,085,545.54元。报告期内,该公司实现营业收入0元,营业利润32,506,240.11元,净利润32,506,240.11元。 2、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 □适用√不适用 3、单个子公司的净利润或单个参股公司的投资收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和参股公司情况 净利润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到10%以上的子公司为广东宝丽华电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