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简称:罗普特 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并特别注意下列风险: (一)技术更新换代风险 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领域的技术发展迅猛,扩散及更新迭代速度快,如不能密切追踪前沿技术变化并将新技术用于客户服务升级,公司在同行业竞争中将不具有竞争优势,无法实现可持续的业务稳定及业务增长。公司逐年不断增加研发投入,特别是利用上市后的募集资金和融资优势不断加大研发投入及相关技术人才储备。 (二)销售季节性风险 公司存在上半年与下半年销售收入不均衡的特点。收入不均衡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公司主要客户以各地公安局、政法委等政府机构、军队和电信运营商等国有企业为主,客户采购及建设资金大多来源于政府财政资金。客户通常年初制订年度预算、投资计划,年中进行采购招标和项目建设,下半年进行验收和结算,因此公司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经营业绩存在季节性波动的风险。 (三)行业竞争激烈风险 公司业务的各个细分行业领域竞争日趋激烈,一些知名同行企业已取得相应竞争优势。面对这样的竞争格局,公司将继续在公安、应急、军工细分领域精耕细作深度布局,并在工业互联网、医疗、养老等其他领域尝试业务外延。公司立足于多年行业知识经验积累及自身保密资质优势,与行业内的一些知名竞争厂商采用不同战略侧重,形成差异化的经营模式,与供应商建立产品互销,营造优势互补协作共赢的行业生态。公司以抓住政府的广阔市场机遇为目标,确保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快速输出产品+数据服务的定制化实战解决方案,贴近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持续为客户创造价值。 (四)应收账款过高风险 报告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合同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及长期应收款金额分别为38.13万元、33,300.03万元、1,043.87万元、17,130.18万元和14,713.37万元,金额较高。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为公安、政法、监所等政府部门,针对该类客户开展的业务存在前期建设投入较高,但受财政付款审批进度、国拨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导致回款周期较长的情况。此外,公司分期收款项目一般需在3至6年时间内分期收款,收款期较长,导致公司应收账款金额较高。虽然根据历史经验,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风险较低,但随着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各地政府财政收入增速放缓,若未来各地政府财政资金紧张,不排除政府采购项目发生坏账的可能,进而对公司的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五)回款周期长的流动性风险 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16,997.55万元,与公司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使得公司存在经营流动性风险。该风险存在的主要原因是公司业务的最终客户主要以公安、政法等政府部门为主,针对该类客户的业务存在前期建设投入较高,而受国拨资金到位时间的影响,回款周期较长所致。公司将不断增强回款验收工作的力度,在公司销售市场快速扩张的过程中,选择付款条件更为优质的客户,并不断探索商业模式多样化,增加行业销售渠道建设,向产品型业务模式转型。自2020年,公司开始与集成商形成战略合作以减少公司资金大规模投入,向产品输出及技术输出业务模式转型,提升订单回款速度。 (六)市场快速扩张带来的内部管理风险 公司在市场快速扩张的过程中将面临包括但不限于团队扩张,产品及服务的标准化快速输出,人才结构优化等一系列内部管理挑战,如经营模式不能持续优化,或内部管理不能跟上,公司的持续发展将面临风险。对此,公司将继续完善总部技术中台的打造和升级,实现产品及服务模块化、标准化的高效输出,以此降低市场快速扩张过程中人力资源紧张的风险,并不断增强内外结合的培训与学习,提升内部管理及治理水平。 (七)新冠疫情反复影响的风险 部分地区疫情的反复,可能导致订单施工进度明显不及预期、客户采购节奏有所放缓、业务机会落地延后、在手订单推迟交付及验收等情形,进而对公司的业绩和回款产生不利影响。为降低该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公司始终以技术创新作为公司生产和发展的最主要手段,加强对客户需求调研,将疫情下的客户需求融入公司已有解决方案,促进潜在订单落地,并加快与在手订单的交付与验收,持续推进公司的稳健发展。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江文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余丽梅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英明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不适用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其他 □适用√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释义.....................................................................................................................................6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9第四节公司治理...........................................................................................................................42第五节环境与社会责任...............................................................................................................44第六节重要事项...........................................................................................................................45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65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71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71第十节财务报告...........................................................................................................................72 第一节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公司股票简况 (二)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主要会计数据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大幅增加主要得益于报告期内其他收益中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主要系本期管理费用、销售费用有所增加导致;报告期内公司业务毛利率水平较去年同期实现增长,公司业务盈利能力持续增长。 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主要原因为: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与公司业务季节性特点相关,因为公司最终客户以政府企事业单位为主,其业务特点是一二季度做预算,四季度开始验收并财审结算,因此公司的业务大部分为二三季度实施,三四季度集中验收回款,尤其集中在四季度。故年中时,公司业务以投入支出居多,经营性现金流出较大,而回款较少,经营性现金流入较少,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为负数;另外,因部分应收款到期收款时,交易对手根据协议约定以商业汇票方式支付,故导致报告期内现金流入较去年同期减少较多。 4、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总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并成功募集资金,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增加所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1年1月1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罗普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4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683.00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19.31元。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04,287,3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85,500,287.58元(不含增值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8,787,012.42元。本次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10日全部到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2月10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1]361Z0023号)。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九、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主要业务及主要产品 罗普特多年来专注于人工智能的产品研发与行业应用,在图像智能感知采集、图像可视高清化、数据安全高效传输、图像人工智能分析等技术领域取得了大量科技成果,拥有大量基于“计算机视觉”为核心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算法。公司以“计算机视觉”技术为牵引,同步拓展语义分析、元素感知、边缘计算、数据挖掘、计算机深度学习及逻辑推理等核心技术的研究,努力实现让机器“看得见听得懂,会思考能决策”。 在技术竞争激烈的人工智能市场,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致力于人工智能产品研发和行业实战应用开发,将自研的核心技术与市场上成熟的技术结合,根据用户需求进行技术融合和应用开发,形成具有市场实战应用价值的产品和行业解决方案。公司的核心竞争能力来源于对人工智能算法技术特点和行业场景需求的深刻理解,以计算机视觉及相关人工智能技术中台两大核心能力为牵引,公司始终坚持产品与服务高效协同的技术场景化应用落地路线,立足智慧城市、公共安全、工业物联网、人居生活等各类场景需求,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