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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化工:沈阳化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正后)

2023-07-14财报-
沈阳化工:沈阳化工2022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正后)

2022年年度报告 2023年04月 2022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孙泽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忠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勃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敬请投资者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可能面对的风险因素和应措施内容。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2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6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13第四节公司治理..............................................................................................................................33第五节环境和社会责任..................................................................................................................49第六节重要事项..............................................................................................................................60第七节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78第八节优先股相关情况..................................................................................................................86第九节债券相关情况......................................................................................................................87第十节财务报告..............................................................................................................................88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二)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三)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四)上述文件的原件均在办公室备置,供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股东依据法规或公司章程要求查阅。 释义 第二节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四、注册变更情况 五、其他有关资料 六、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差错更正 1.主要会计政策的变更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及原因 本集团于2022年度执行了财政部于近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及指引,主要包括: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 35号)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解释第15号中“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 -《关于适用〈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相关问题的通知》(财会[2022] 13号);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 (“解释第16号”)中“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及 -解释第16号中“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a)本集团采用上述规定及指引的主要影响 (i)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本集团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取得的收入和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规定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而不再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2021年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该会计政策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详见附注。 (ii)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规定 根据解释第15号的规定,本集团在判断亏损合同时,估计履行合同的成本中应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ii)财会[2022] 13号 《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财会[2020] 10号)对于满足一定条件的,由新冠肺炎疫情直接引发的租金减让提供了简化方法。根据财会[2022] 13号的规定,对于2022年6月30日之后应付租赁付款额的减让可以继续执行财会[2020] 10号的简化方法。 采用上述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iv)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对于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如分类为权益工具的永续债等),相关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相关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本集团作为发行方在确认应付股利时,确认与股利相关的所得税影响。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产生损益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该股利的所得税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项目。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v)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规定 根据解释第16号的规定,本集团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本集团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的,本集团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 采用该规定未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b)变更对当年财务报表的影响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22年12月31日合并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本集团2022年度合并利润表各项目的影响汇总如下: 采用变更后会计政策编制的2022年度合并现金流量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母公司利润表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各项目与假定采用变更前会计政策编制的这些报表项目相比,无重大影响。 2.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本公司的子公司石蜡化工在开展自查工作过程中发现如下前期重大会计差错,本集团在编制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这些前期重大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 (1)存货及成本核算 石蜡化工通过自查发现,在2018至2020年度,石蜡化工存在原材料未及时入库和成本核算数据使用不规范的情况,导致石蜡化工2018至2020年度存在部分已收到的原材料未及时从预付款项结转至存货,部分已使用原材料并已出售的存货成本未及时结转至营业成本的情况。本集团在编制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减本集团2021年年初预付款项人民币1,025,618,489.46元,调增本集团2021年年初存货人民币789,853,482.58元,调减本集团2021年年初及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235,765,006.88元,调减本集团2021年年末存货人民币235,765,006.88元。 (2)长期资产减值 石蜡化工评估上述第(1)项会计差错事项对石蜡化工2018至2020年度的长期资产减值测试结果的影响,通过评估发现石蜡化工2019年度存在少计提长期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本集团在编制2022年度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上述前期差错进行了更正。更正后,调减本集团2021年年初及年末固定资产人民币103,888,898.42元,调减本集团2021年年初及年末未分配利润人民币103,888,898.42元。 上述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对本集团2021年初及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不适用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九、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中化工行业的披露要求 纵观当前经济走势,百年变局加速演进,全球经济增长受多重冲击下行压力增大,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仍然存在,国内经济恢复的基础尚不牢固。化工行业面临与日俱增的安全环保及“能耗双控”压力,从行业环境看,PVC糊树脂国内新增产能,而下游需求出现大幅萎缩,西部同行业原料等成本优势明显,残酷的PVC糊树脂市场竞争局面短期内难以改变。烧碱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