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工委的设立意味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将进入“深水区”和攻坚阶段。与此前公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相比,本周印发的《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对于金融决策和监管体系“大刀阔斧”的改革无疑意义深远,其中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简称“金融工委”)的成立备受瞩目,与1998至2003年相比,这一次在机构设置上更加完备、管理范围更加广泛,但不变的是两次金融工委的成立都意味着化解金融风险进入了攻坚阶段,这也意味着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转变将变得更加迫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