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信息披露规则》点评报告要点如下:
- 《规则》要求保险公司对不同设计类型的人身险产品信披要求进行重新梳理和细化,涉及的险种包括普通型产品、分红型产品、万能型产品、投连型产品、特定类型产品(如税延养老)和特殊渠道产品(如互联网)等。
- 《规则》要求对于一年期以上人身保险产品均应对产品宣传材料、保障水平、利益演示等内容进行详细披露,同时明确要求一年期以上人身险产品均应制定产品说明书,从而帮助消费者理解产品的长期属性和风险特征,并对交费方式、退保损失等关键内容进行明示。
- 《规则》首提要求保险公司披露分红实现指标,同时取消高、中、低三档演示利率表述,调整分红型、万能型保险为两档利率演示和调低演示利率水平,主要着眼两大方面:1)与市场利率长期走势相匹配;2)引导行业关注自身利差损风险,合理引导保险消费者预期。
- 监管着眼产品透明度,借鉴国际监管经验,要求披露公司分红型产品红利实现率指标,有助于切实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提升客户对于产品的持有体验,有助于分红型产品长期良性健康发展。
- 《规则》的实施有助于保险公司提升合规经营水平,减少保险销售乱象,同时有助于险企自身关注利差损风险,有望提升行业形象和消费者口碑,长期来看利好人身险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