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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服务税:一个坏主意,其时代永远不应该到来

信息技术2019-05-13ITIF有***
数字服务税:一个坏主意,其时代永远不应该到来

数字服务税:一个坏主意的时候不应该乔·肯尼迪于2019年5月用于证明大型互联网数字服务税的论据公司是有缺陷的。美国应该反驳这些提议并努力恢复关于税收待遇的国际共识跨国公司。关键的外卖英国、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等国家正在考虑通过数字化对跨国互联网公司的企业收入征税的方式服务税,这将对公司的一小部分国内征税收入。数字服务税的支持者试图通过声称来证明这种税收攫取是合理的用户正在创造价值,因此应该在用户的地方对价值征税居住。事实上,用户并不创造价值;公司做,用户消费。此外,根据用户居住地对利润征税将违反长期存在通过多次对收入征税并实施广告的国际协议按照价格进口税收,主要目标。国际社会应在多边论坛上共同努力,拒绝数字服务税。在没有这样的程序的情况下,美国应该为世界贸易组织准备贸易投诉。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第1页 介绍十几个国家最近开始颁布新的数字服务税(DST),这将2%至3%的国家国内收入来自一小撮大型互联网公司。支持者为公司税法的这一前所未有的变化辩护,认为大多数这些公司的价值是由用户创造的,因此该价值的利润应该在用户所在的国家/地区。这将违反长期国际背后的精神协议,因为用户不会以任何重要的方式创造价值。DST应该看什么它们确实是:伪装不当、错综复杂和反复无常的企图,试图从狭隘的范围内攫取税收收入大型,高利润,主要是美国公司。美国应该强烈抵制数据的。数字服务税应该被看到它们的真实面目:伪装不良,错综复杂且反复无常的尝试,试图从一小撮庞大的、高利润的,主要是美国公司。在上个世纪,国际社会制定了一套广泛的法律来管理《公约》对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经营的跨国企业征税。这些努力大部分涉及当国家可以对在这些公司开展业务的外国公司征收企业所得税时国家。该制度背后的两个最重要的原则是收入应该征税无论商品或服务的价值在哪里创造,外国公司都不会受到国家的企业所得税 (CIT),直到他们在那里创建常设机构 (PE) 之后。最近,人们越来越关注经济的广泛数字化,再加上其他因素,破坏了国际体系的基础。其中一些问题集中提高企业重组内部合同以将收入从高税收中转移出来的能力并进入低税收管辖区。公司还发现更容易利用以下规则:意想不到的方式。人们普遍认为,这些努力正在破坏全球税收制度。因此需要解决。在过去六年中,国际社会发起了,完成,并制定了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努力。BEPS流程给出国家是提出明显违反国际精神的问题的重要平台系统。大多数专家认为,实施的BEPS协议将解决最重要的税收问题1回避问题。然而,一些国家认为BEPS还不够。现在经济数字化程度的提高使更多的商品和服务能够跨境交易——就像制造商品一样长期以来,贸易一直存在——一些国家担心国内产出会因此而损失营业税收入来自使用数字商业模式的外国公司。而不是专注于由于国际竞争力越来越强,其中许多国家正在寻求对外国征税的方法。公司收入,依靠用户创造价值的有缺陷的推理,因此国家是合理的对这些公司从居民那里获得的收入征税。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第二页 这一争端正在侵蚀围绕现有规则的国际共识。一些国家希望解决通过使用BEPS流程制定进一步的更改,专门针对“高度数字化“公司。这些拟议的变化将放宽目前对公司的要求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在某个国家/地区拥有常设机构并转移更多公司税收入流向消费者居住的国家。然而,大多数国家对BEPS的充分信任解决最重要的问题,进一步的变化应同样适用于所有行业不会通过创建单独的 DST 来围栏数字经济。因此,各国继续他们的讨论。用DST围住大多数数字化公司是错误的。主要这样做的论据——这些行业的用户创造了巨大的价值——没有的优点。显然,第二组有更好的论据。将最数字化的围栏围起来是错误的具有 DST 的公司。这样做的主要理由是这些行业的用户创建重要价值 — 没有价值。数字公司创造了大部分价值,这就是为什么他们在改进软件代码和研发(R&D)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DST 不仅会导致严重的经济扭曲,它们将在系统中造成更多的复杂性不堪重负。因为谈判这些国家所青睐的变革的可能性非常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他们的核心论点和理由是有缺陷的——一些国家正在自行推进计划实施 DST。有些人认为单边行动是迫使其他国家的棍棒同意BEPS的拟议变更。他们的挫败感源于这样一个事实,即数字化已经使公司可以在不受约束的情况下向一个国家出口更多的商品和服务自己到那个国家的 CIT。因此,他们希望找到对这些外国公司利润征税的方法。但是,为了绕过防止国家征税的国际税收协定外国公司除非他们在这些国家有联系并在那里创造价值,否则这些法律征税收入而不是利润。这些国家认为,这些不包括所得税。协议。然而,他们也不遗余力地争辩说,在当前的在创造价值的地方对企业收入征税的系统,通过声称数字用户创造大部分价值。他们还针对一组非常有限的数字商业模式,认为这些企业从这些国家的用户那里赚取利润,但没有向这些国家缴纳足够的公司税用户居住的地方。但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因为许多出口商品的公司(例如,汽车、食品、洗衣机等)向其他国家从消费者那里获利但不付款对他们出口到的国家征收所得税,除非他们在那里有常设机构。因此,这些国家为证明DST合理性而提出的关键论点是,与其他行业不同,这些用户商业模式创造了推动企业利润的很大一部分价值,因此这些国家是对收入征税是合理的。用户应该通过为平台制作内容来创造价值,或者生成公司出售或用于产生广告收入的数据。因为其中许多公司在这些国家没有常设机构,他们在本国为该收入纳税,但不在这些国家纳税消费者在哪里。DST支持者认为,他们坚持价值应该的原则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第3页 无论在哪里创建,都要征税。但他们对价值创造的解释是不合逻辑的,几乎忽略了100年的历史。因此,DST的实施意味着单方面偏离长期建立了国际规则。如前所述,他们论点的关键是目的地国家的用户创造价值的概念,以及因此,这些国家有理由对从该价值产生的收入征税。然而,用户创建的价值的定义是错误的。即使在最数字化的市场中,大部分价值也是由公司而不是用户创建,这就是为什么大型数字公司雇用数十万人的原因的员工——就像传统公司一样——创造价值。美国商务部报告数据处理、互联网出版和其他信息服务公司创建2018年美国增加值3000亿美元,远高于汽车2例如,行业。此外,这些提案对广告支持的业务进行了人为和不准确的区分。模型(他们认为,本地价值是创造的)和订阅支持的商业模式(他们认为,价值不是创造的)。此外,声称创造价值的活动是越来越多地用于许多传统行业,并将随着越来越多的业务而增加模型包含数字组件。同样有问题的是,这些提案人为地进行了区分。基于行业、规模、公司商业模式和国籍,除了缩小目标公司的范围。这些扭曲没有健全的政策支持,除了瞄准最简单的收入来源:大型外国公司。外国公司的不同待遇也可能违反国际贸易协定,因为它本质上涉及强加广告从价税几乎完全针对进口。DST的狭窄结构与用户创建价值的错误理由相结合,使其赤裸裸地试图单方面提高大型外国公司的收入,其中大多数是总部设在美国。与BEPS流程不同,其支持者通常不会认为公司滥用规则或整体税负过低。支持者的论点DST是现有规则没有将足够的应税利润转移到他们身上。而不是专注于如何构建一个更具竞争力的经济体,出口更多,他们寻求单方面对外国利润征税破坏长期的规则和协议。到目前为止,美国的反应是温和的。国会和政府都表达了担忧,但后者的大部分注意力似乎都集中在试图就数字化的更广泛影响。这种情况需要改变。随着夏令时的努力从辩论到实际执行,特朗普政府需要有力地表达反对意见并准备交易世界贸易组织投诉。当前的国际体系在过去的一个世纪里,国际社会已经制定了一套广泛的法律来规范国家可以对在其境内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外国公司的收入征税。对于一个在许多国家运营的公司,关键问题是其总利润的比例可能是多少一个国家税?答案在于一系列非常详细的多边协议,从字面上看数以千计的双边税收协定。后者试图合并每个签署国的申请在这两个国家开展业务的公司的公司税法。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第4页 与BEPS流程不同,DST支持者通常不会认为公司滥用规则或整体税负过低。他们的论点是现行规则没有将足够的应税利润转移到他们身上。3该系统建立在几个主要原则之上。首先是所有收入都应该纳税,但只有一次。不同国家之间的总利润分配是由价值原则驱动的4无论在哪里创建,都要征税。如果一辆汽车总价值的10%是在法国生产的,那么法国应该对与在那里进行的活动相关的利润征税——大概是 10%5总。法国可以选择税率。确定一个国家创造了多少价值通常可以通过市场价格来制造。但在公司内部转移的情况下,市场价格可能并不总是存在。在这些情况下,大量的指导试图确保价格反映公平交易标准:如果两家独立公司都追求自己的价格,它们会同意的价格自己的利益。另一个原则是,在国家之间划分征税权时,单纯的销售没有附加价值的产品。如果汽车在德国生产,然后越过边境出售给法国人公民,这家德国汽车制造商不会突然缴纳法国企业所得税。其法国销售的所有公司利润都将缴纳德国企业所得税。法国但是,可以对交易征收销售税或增值税 (VAT)。在允许的范围内在国际协议中,法国也可能对外国产品征收关税。同样,如果加拿大人公民前往美国从美国公司购买电脑,该公司不会有为销售利润支付加拿大企业所得税。如果购买者留在加拿大,同样的结果也成立并通过电话或互联网订购计算机。如果只有一个最小值,则结果不会改变国内的存在。公司税制的最终指导原则是公司必须在一个国家/地区拥有常设机构它受企业所得税的约束。该规则部分确保管理成本与收入增加。如果没有常设机构规则,一个国家仍然只能对相关利润的比例征税在其边界内创造价值。因为单纯的销售不被认为会增加价值,所以这金额可能太低,无法证明国家和公司的行政费用是合理的。为了在现有规则范围内对更多收入征税,目的地国将不得不削弱PE规则并重新解释价值创造规则,为其境内的活动赋予更多价值。最近的一个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的文件提供了各种选择。6两者都有。一旦应税公司利润分配给每个国家,不同的国家就可以自由定义应税基准并设置税率。例如,一个国家可以选择允许扣除利息成本或为研究支出提供信贷。公司可以自由地放置他们的管理,制造,销售和服务功能随心所欲。尽管包括基础设施在内的许多因素,训练有素的工人的存在、知识产权保护和法律制度都会影响这一点决定,公司税率在某些条件下起着重要作用。信息技术与创新基金会第5页 该系统有几个含义。一是目前很少有企业所得税收入用于目的地国家/地区(销售商品或服务的国家/地区)。大部分价值在源中征税生产活动发生的国家。另一个含义是公司有时可以降低他们的通过将生产活动放在低税收国家来征税。这给各国政府带来了压力通过降低法定税率或提供更多税收优惠来提高税法的效率。这税收竞争导致许多国家在过去大幅降低了公司税率7几十年,并导致呼吁采取措施实施事实上的最低全球企业所得税率。为一些国家,主要反应DST。数字服务税的本质欧盟委员会发起了制定夏令时的第一个重大努力。在2018年春天,它提出了两项改变欧盟(EU)每个成员国税收规则的提案。这首先是DST,它将对一小部分收入征收3%的税。8.公司。第二项提案将用一项新法律取代DST,该法律将放宽了对在欧盟销售产品的公司的PE要求。这将降低将企业所得税应用于向其公民出口商品和服务的公司,从而消除对a 夏令时。然而,在对《公约》进行类似的改革之前,第二部法律不会生效。9.多边体系。目的是使 DST 看起来是暂时的,而不是成为多边谈判。但是,由于多边协议的近期前景黯淡,DST是可能会在很长一段时间。委员会的提议需要得到一致同意才能向前推进。截至2018年12月,很明显,包括爱尔兰和瑞典在内的许多欧盟国家都打算击败他们。从那时起,其他欧盟国家,包括英国,法国,西班牙和意大利,都已搬迁转发以制定自己的 DST 版本。其他一些国家也加入了这一行列。欧盟以外,包括澳大利亚、智利和韩国。尽管每个国家的提案略有不同,但它们都具有相同的一般特征。第一他们对受制于以下条件的公司的国内收入征收相对较小的税,通常为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