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法是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法律,旨在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创新社会治理机制,优化营商环境,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提升全社会诚信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该法明确了信用评级机构的定义和业务范围,包括信用报告、信用评分、信用评级、信用调查和信用咨询等活动。同时,该法对信用评级业务实行许可管理,对信用评级机构的准入和董监高的管理也将明显趋严。此外,该法还规定了信用调查和信用咨询业务的相关内容。未来,随着本法的实施,我国信用评级行业将得到更好的法制环境和指导,信用评级机构的执业环境有望得到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