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指引了企业数据资产入表的路径,供内部使用的数据可当做无形资产,用于对外交易的数据资源可确认为存货,同时企业也可利用合规内部数据(无形资产)去对外提供服务取得收入。文件对于数据产业乃至整个社会具备深远影响,数据资产一旦入表,我国的财会准则将在无形资产和存货端进一步放宽,具备数据资源的企业甚至所有企业的价值将被重塑;同时准则为数据要素的顶层规划和落地实操架起了桥梁,给企业未来对数据的定价、买卖、记账等提供指引。数据要素市场发展提速,政策细化+空间扩容,对于企业而言,随着未来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完善,其可对外交易自身合规数据实现创收,同时有望通过数据领域的支出资本化改善自身盈利能力。对于政府而言,提升数据质量、提高数据运用效率是对社会资源更为充分的利用,同时相关创收及费用资本化能提升传统企业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