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周,交通运输部联合国家能源局、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印发了《加快推进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方案提出:第一阶段,力争到2022年底前,全国除高寒高海拔以外区域的高速公路服务区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第二阶段,到2023年底前,具备条件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能够提供基本充电服务;第三阶段,到2025年底前,高速公路和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区(站)充电基础设施进一步加密优化,农村公路沿线有效覆盖,基本形成“固定设施为主体,移动设施为补充,重要节点全覆盖。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码,将推动新能源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有望缓解新能源车高速公路充电痛点,有利于提高新能源车渗透率。此外,对于高速公路服务区,每个服务区建设的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原则上不低于小型客车停车位的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