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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监管预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系列之三

金融2020-06-16毕马威梦***
金融服务监管预期-新型冠状病毒肺炎(COVID-19)系列之三

上述选择权将于2020年12月31日或全国疫情结束之日(较早者)终止。—为金融机构提供30天宽限期,允许金融机构在法定申报截止日期后的三十天内提交截至2020年3月31日止季度的银行财务报表。FRB发布一项单独声明,允许总资产不超过50亿美元的小型金融机构于法定申报截止日期后的30天内提交其银行控股企业的合并财务报表(FR Y-9C)或美国银行控股企业的美国非银行附属公司财务报表(FR Y-11)。—公布了社区银行杠杆比率的授信集中度比率计算变动情况。—发布通知规定,适用SA-CCR资本条例的美国储蓄金融机构和储蓄金融机构控股企业可尽最大努力于2020年第一季度提前采用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标准法(SA-CCR)。SA-CCR条例的生效日期保持为2020年4月1日不变,强制采用日期仍为2022年1月1日。—与CFPB和美国国家信用合作社管理局(NCUA )共同发布一项联合声明。CFPB与NCUA鼓励银行、储蓄协会和信贷联盟向消费者和小企业发放结构多样的可靠小额美元贷款,例如开放式信贷工具、封闭式分期贷款、或结构合理的一次性付款贷款。监管快讯2FRB的单独行动:—发布一项暂行条例,对大型银行控股企业(BHC)、储蓄贷款控股企业(SLHC)和独立控股企业(IHC)截至2021年3月31日前适用的补充杠杆比率作出临时修订。—发布一项暂行条例,修订了“合格留存收益”的定义,以遵守FRB的总损失吸收能力(TLAC)条例。修订后的定义进一步放缓了TLAC条例项下所有资本分配自动限制的采用时间,从而与FRB和其他联邦银行机构近期采取的资本条例行动步调一致。—提供监管方法调整的解释,包括对检查活动的监管重点和检查范围作出的调整;大型银行实体仍需在4月6日之前提交根据综合资本分析和检查(CCAR)制定的资本规划。—推迟六个月实施支付系统风险政策变更和对控制确定框架的修订。—为履行其央行职责,FRB通知发布了一项授信新工具,即面向海外和国际货币机构的一项临时回购协议安排(FIMA回购协议机制) ,旨在为各大金融市场(包括美国国债市场)提供财政支持。FIMA回购协议机制允许FIMA账户持有者(包括在纽约联邦储备银行开设账户的各大央行和其他国际货币管理机构)与美联储签订回购协议,临时将其持有的美国国债兑换为美元,以满足其辖区内各大金融机构的美元需求。FIMA回购协议机制将于2020年4月6日起实施,持续时间不少于六个月。CFPB采取的行动:—发布一项有关《公平信用报告法案》之监督和执行实务的声明,要求放贷人遵守CARES法案,并为放贷人和授信机构提供了灵活的争议调查时间。—宣布不对以下事项做出要求:–某些按揭放贷人根据《房屋抵押披露法案》(HMDA)和条例C的要求进行定期信息报告。–根据《诚信贷款法案》,条例Z和条例E对信用卡和预付账户进行相关信息报告,包括信用卡发行机构与高等教育机构所签订协议的年度申报,消费者信用卡协议的季度申报;某些信用卡价格和可用性信息的收集;以及预付账户协议及相关信息的申报。资本市场监管机构SEC的行动:—颁布一项新指令,取代授予公开交易企业宽限期的原指令,并将该指令为期45天的宽限期延长至2020年7月1日。该指令适用于申报日期在2020年3月1日至2020年7月1日之间的报告类型。该项监管救济要求相关企业满足特定条件,并提供寻求该项救济的理由。—颁布数项指令,取代之前颁布的涉及《投资顾问法案》和© 202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一所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为一所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一所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监管洞察2020年4月 监管洞察2020年4月《投资公司法案》的数项指令,并进行相应延期。除满足其他条件之外,实体还需将其寻求该救济的意图告知SEC员工及/或投资人(如适用),但一般无需披露寻求救济的原因或预计采用该项救济的日期。—发布一项披露指引,提供了SEC员工对披露的当前看法和其他证券法律义务,以供企业在应对COVID-19造成的业务和市场中断时进行权衡考量。—发布相关通知,暂时放松注册基金向某些关联实体借入资金的限制,并允许签订某些其他贷款安排,以灵活应对当前市场状况。—发布一项暂行条例。根据该条例,自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间,满足特定条件的某些实体豁免实施表格ID公证规定,某些发行人按照众筹豁免条例和条例A提交特定报告和表格的截止日期可据此进行延期。—发布一项附带条件的豁免指令。据此,受疫情影响的市政债券顾问在满足特定条件时可获得为期45天的宽限期进行表格MA的年度更新(初始申报日期于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6月30日之间截止)。除其他条件之外,有权享受该救济的市政债券顾问还需满足以下条件,即说明市政债券顾问是因COVID-19的现时和潜在影响无法在初始截止日期之前完成表格MA年度更新,并简述无法按时申报的原因。CFTC的行动:—向境外分支机构的某些期货经纪商定向发布于2020年9月30日终止的暂时性非诉讼宽免。州立保险监管行动越来越多的州立保险监管机构呼吁或要求保险人放宽疫情期间的保费缴纳期限,不得出现因未缴保费而保单作废或不续签的情形。例如:—加利福尼亚州和乔治亚州要求所有保险公司为被保险人提供“不少于60天的缴费宽限期”,避免因未支付保费而出现保单作废的情况。马里兰州发布一项公告,鼓励所有保险企业向个体和企业提供合理的调整安排,避免因疫情期间无法支付保费而丧失保险权益。马萨诸塞州、密苏里州、田纳西州和威斯康星州等其他州均颁布指令,要求保险企业与消费者就保费的延期和递延支付达成一致。—纽约州已要求寿险和年金保险合同发行人、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人,以及保费融资机构为COVID-19疫情期间出现财务困难的纽约消费者和企业提供相关救济。因COVID-19疫情而出现财务困难的消费者可推迟九十(90)天缴纳寿险保费。因疫情影响出现财务困难的消费者和小型企业可推迟六十(60)天缴纳财产和意外伤害保险保费。与此相关的毕马威领先思维监管快讯| CARES法案:金融服务影响监管快讯| COVID-19金融服务监管预期和应对措施:第2期监管快讯| COVID-19监管预期获取更多资讯,请联系我们:Amy Matsuo咨询服务主管,监管洞察业务美国负责人amatsuo@kpmg.comJitendra Sharma主管,金融服务美洲地区咨询负责人,风险咨询业务全球负责人jitendrasharma@kpmg.comJoseph Hargrove金融服务主管和全球税务负责人jhargrove@kpmg.comPeter Torrente合伙人,银行与资本市场业务美国负责人ptorrente@kpmg.comEd Chanda合伙人,保险业务美国负责人echandae@kpmg.com监管快讯3© 202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一所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为一所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一所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 Amy Matsuo主管和美国负责人监管洞察电话:919-664-7302邮箱:amatsuo@kpmg.com作者:Amy Matsuo,主管和美国主管合伙人Karen Staines,监管洞察业务总监本刊物所载资料仅供一般参考用,并非针对任何个人或团体的个别情况而提供。虽然本所已致力提供准确和及时的资料,但本所不能保证这些资料在阁下收取时或日后仍然准确。任何人士不应在没有详细考虑相关的情况及获取适当的专业意见下依据所载资料行事。本刊物经KPMG LLP (一家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合伙制事务所)所授权翻译,已获得原作者(及成员所)授权。本刊物为KPMG LLP (一家位于美国特拉华州的有限责任合伙制事务所)所发布的英文原文“Financial services regulatory expectations for COVID-19: #3”,(“原文刊物”)的中文译本。如本中文译本的字词含义与其原文刊物不一致,应以原文刊物为准。© 2020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及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均是与瑞士实体—毕马威国际合作组织(“毕马威国际”)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网络中的成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一所中国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企业咨询(中国)有限公司为一所中国外商独资企业;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一所香港合伙制事务所。版权所有,不得转载。毕马威的名称和标识均属于毕马威国际的注册商标。kpmg.com/cn/socialmedia如需获取毕马威中国各办公室信息,请扫描二维码或登陆我们的网站:https://home.kpmg.com/cn/en/home/about/office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