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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01/21 关于资产管理中与可持续性相关的实践、政策、程序和披露的建议

CR01/21 关于资产管理中与可持续性相关的实践、政策、程序和披露的建议

Ĵ联合国教科文组织2021CR01/21关于资产管理中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实践、政策、程序和披露的建议咨询报告董事会的我国际○组织小号证券C遗漏本文仅供公众谘询。 IOSCO 董事会或其任何成员未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2出版物的副本可从以下网址获得: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网站 www.iosco.org© 国际证券委员会组织 2021。保留所有权利。如果注明出处,可以复制或翻译简短的摘录。 3前言国际证监会组织 (IOSCO) 董事会邀请市场参与者和利益相关方就本报告提交意见。如何提交评论可以通过以下三种方法之一提交评论2021 年 8 月 15 日或之前.为了帮助我们更有效地处理和审查您的意见,请仅使用一种方法。重要的:除非特别要求匿名,否则所有评论都将公开发布。评论将被转换为 PDF 格式并发布在 IOSCO 网站上。不会从提交的内容中编辑个人识别信息。1. 电子邮件 将评论发送至 您消息的主题行必须表明“资产管理人的可持续性相关披露、洗绿和其他投资者保护问题”。 如果您附加文档,请指明创建附件所使用的软件(例如 WordPerfect、Microsoft WORD、ASCII 文本等)。 请勿以 HTML、PDF、GIFG、TIFF、PIF、ZIP 或 EXE 文件形式提交附件。2. 传真传输使用以下传真号码通过传真发送:34 (91) 555 93 68。3. 纸将您的论文评论信的 3 份副本发送至:Raluca Tircoci-Craciun国际证监会组织 (IOSCO) Calle Oquendo 1228006 马德里西班牙您的评论信应显着表明这是“关于资产管理中与可持续性相关的实践、政策、程序和披露的建议的公开评论”。 4内容执行摘要......................................................................................................................................1第 1 章:简介...............................................................................................................................4第 2 章:可持续发展相关实践和公司层面资产披露的监管方法经理人...............................................11第 3 章:投资产品披露的监管方法 .............................................................................................27第四章:金融与投资者教育........................................................................................................52第 5 章:挑战.............................................................................................................................58第 6 章:建议.............................................................................................................................64附件 1:词汇表 ..........................................................................................................................71 1执行摘要近年来,人们越来越认识到气候变化和环境、社会和治理 (ESG) 风险的重大经济和金融影响。 ESG 投资和可持续发展相关产品的增长带来了一些挑战,包括对一致性、可比性和漂绿风险的担忧。此外,利益相关者呼吁金融市场监管机构在全球努力实现《巴黎协定》下的气候变化承诺中采取果断行动。作为回应,世界各地的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一直在研究与可持续金融相关的问题,包括气候变化风险,以应对这些挑战,包括资产管理公司如何考虑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在国际上,行业参与者、投资者、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已加紧努力应对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机遇和影响,并帮助调动资本支持向更可持续的未来过渡。自 2018 年以来,IOSCO 更加关注这些发展对证券监管机构的影响。继 2020 年 4 月发布题为《可持续金融以及证券监管机构和 IOSCO 的作用》的报告之后,IOSCO 成立了董事会级工作组 (STF),在三个领域开展工作: 工作流程 1 - 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发行人披露; 工作流程 2 - 资产管理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实践、政策、程序和披露;和 工作流程 3 - ESG 评级和 ESG 数据提供者。本咨询报告(报告)侧重于资产管理人和投资者保护问题,旨在改善资产管理行业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实践、政策、程序和披露。这包括鼓励资产管理公司在其投资决策和风险管理过程中考虑与可持续性相关的风险和机遇,并通过提高可持续性相关披露的透明度、可比性和一致性来应对漂绿风险。该报告讨论了资产管理公司和产品级别的绿色清洗的类型并提供了示例,描述了 STF 成员目前为解决资产管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实践以及公司和产品级别的披露而采取的不同监管方法,并概述了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金融和投资者教育的现状。该报告还讨论了该领域的挑战,并为证券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提出了建议。本报告还探讨了与其他两个 STF 工作流的协同作用。调查结果表明,在对资产管理人在实体层面的实践和披露方面有可持续性相关要求的司法管辖区,这些要求可大致分为以下领域:治理、投资策略、风险管理、指标和目标,以及治理要求是司法管辖区中最常见的。 2此外,在产品层面存在与可持续性相关的披露要求的情况下,要求所涵盖的披露领域存在一些共性,但不同司法管辖区的实施和范围存在差异。大约一半的回应司法管辖区没有针对可持续性的特定规则,而是目前使用现有的非可持续性特定规则来解决资产管理人和可持续性相关产品的可持续性相关风险和机遇。引用这种监管方法的主要原因包括 (i) 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产品仅占当地市场的一小部分,以及 (ii) 现有规则在资产管理人和可持续性方面充分解决了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风险和机遇——相关产品。然而,调查结果还表明,大多数成员司法管辖区目前依靠现有的监管和执法工具来解决与可持续性相关的不当行为,即使在具有特定可持续性要求的司法管辖区也是如此。大多数成员司法管辖区认为,金融和投资者教育可以在可持续金融中发挥作用,包括提高投资者的意识,以便他们能够更好地识别绿色清洗、误导性广告和错误信息,以及支持可持续金融的主流化。最常见的金融和投资者教育举措是那些致力于解决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工具和产品的举措,而传播金融和投资者教育内容的主要平台是互联网。金融和投资者教育计划的主要受众是散户投资者,但也有兴趣包括所有市场参与者和整个社会。报告共分六章,从引言开始第1章. 第2章讨论与资产管理人层面的实践和相关披露相关的监管方法,同时第3章解决与产品级披露相关的监管方法。第 4 章审查金融和投资者教育在可持续金融中的作用,并概述监管机构采取的举措。第 5 章应对现有挑战,包括企业层面的数据差距、数据和 ESG 评级提供商激增引起的问题、术语以及标签和分类缺乏一致性、对重要性的不同理解、技能和专业知识的差距以及不断变化的监管方法。最后,第 6 章提出以下五项建议。这些建议旨在提供一份符合国内监管框架的潜在监管领域清单。建议 1:资产管理人实践、政策、程序和披露。证券监管机构和/或政策制定者(如适用)应考虑在以下方面为资产管理人设定监管预期: (a) 制定和实施与可持续性相关风险和机遇相关的实践、政策和程序; (b) 相关披露。建议 2:产品披露。证券监管机构和/或政策制定者(如适用)应考虑澄清和/或扩展现有监管要求或指南,或在必要时制定新的监管要求或指南,以改进 3产品层面的披露,以帮助投资者更好地了解: (a) 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产品; (b) 所有产品的重大可持续性相关风险。建议 3:监督和执法。证券监管机构和/或政策制定者(如适用)应具备监管工具,以确保资产管理公司和可持续发展相关产品符合监管要求和执法工具,以解决任何违反此类要求的行为。建议 4:术语。证券监管机构和/或政策制定者(如适用)应考虑鼓励行业参与者制定共同的可持续金融相关术语和定义,以确保整个全球资产管理行业的一致性。建议 5:金融和投资者教育。证券监管机构和/或政策制定者(如适用)应考虑促进与可持续性相关的金融和投资者教育计划,或在适用的情况下加强现有的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金融和投资者教育计划。 4第 1 章:简介A.背景2020 年 4 月,IOSCO 发布了题为《可持续金融与证券监管机构和 IOSCO 的作用》的报告,旨在帮助市场参与者解决与可持续发展和气候变化相关的问题。 1 报告显示:(i) 可持续发展的多样性框架和标准 (ii) 缺乏对可持续活动的共同定义,以及 (iii) 出现了投资者保护挑战,包括洗绿。此外,报告指出,许多跨境经营的发行人和资产管理人可能会受到不同的监管制度或参与多个区域或国际第三方倡议。各种各样的监管制度和第三方倡议,往往具有不一致的目标和要求,可能会阻止利益相关者充分了解可持续商业活动带来的风险和机遇,并导致市场分裂。该报告还提到了中央银行和监管机构绿色金融系统网络 (NGFS) 为银行和保险公司监管机构制定气候和环境相关风险管理指南的工作,并指出这可以在监管机构的背景下进一步考虑资产管理人。为应对这些挑战,IOSCO 成立了董事会级可持续金融工作组 (STF),旨在: (ii) 与其他国际组织合作,避免重复工作并加强相关监管方法的协调; (iii) 对可持续金融中的透明度、投资者保护和其他相关问题进行案例研究和分析。为实现这些目标,STF 正在三个领域开展工作: 工作流程 1 - 发行人与可持续发展相关的披露; 工作流程 2 - 资产管理人的可持续发展相关实践、政策、程序和披露;和 工作流程 3 - ESG 评级和 ESG 数据提供者。本报告是工作流程 2.2 的成果。作为审查的一部分,工作流程进行了一些实况调查,其中包括:1FR04/2020 可持续金融以及证券监管机构和 IOSCO 的作用——最终报告,IOSCO 董事会报告,2020 年 4 月 14 日,可在 https://www.iosco.org/library/pubdocs/pdf/IOSCOPD652.pdf 查阅。2工作流 2 的成员是 ASIC 澳大利亚、FSMA 比利时、CVM 巴西、AMF 法国、SFC 香港、OSC 安大略(加拿大)、CMVM 葡萄牙、Finansinspektionen 瑞典、FMSA 瑞士、FCA 英国和 SEC 美国。 5i)对 STF 成员进行的一项调查,了解与资产管理人和产品层面的可持续性相关实践和披露相关的监管方法,以及该领域的监管和监督;3ii)除了从此类案件中吸取的任何经验教训外,STF 成员司法管辖区的漂绿和不当销售案件以及用于解决漂绿或不当销售的工具或措施的资料库;和iii)对 STF 和 IOSCO 散户投资者委员会(IOSCO 第 8 委员会 (C8))成员进行的一项调查,内容涉及当前和计划中的金融和投资者教育举措在可持续性相关问题、遇到的障碍、金融和投资者教育在可持续金融中的作用以及I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