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保护品种是指国家为了鼓励研制开发临床有效的中药品种而实行的分级保护制度。受保护的中药品种分为一、二级,一级保护品种期限分别为三十年、二十年、十年,二级保护品种期限为七年。保护范围为被批准保护的中药品种,在保护期内限于由获得《中药保护品种证书》的企业生产,未获得同品种保护的企业应停止该品种的生产。申请后回复期为6个月,申请成功后将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并颁发中药保护品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