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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行业点评报告:国办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未提及“最低价+独家”中标

医药生物2019-01-18杜佐远、王斌太平洋笑***
医药生物行业点评报告:国办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未提及“最低价+独家”中标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守正 出奇 宁静 致远 [Table_Message] 2019-01-18 行业点评报告 看好 医药生物 [Table_Title] 医疗保健 医疗保健设备与服务 国办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未提及“最低价+独家”中标 [Table_Summary] 事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对此我们点评如下: 1)试点范围和进度 文件内容:选择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和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11个城市,组织试点地区形成联盟,开展带量采购。后续在总结评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逐步扩大集中采购的覆盖范围,引导社会形成长期稳定预期。于2019年初开始执行集中采购结果,周期为1年。 点评:本次集采效果和方案仍需评估和试点,预计19年内,集采将在试点城市范围内开展,大幅扩大可能性较小。如果试点效果较好,集采覆盖地区范围未来将进一步扩大。 2)品种 文件内容:从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对应的通用名药品中遴选试点品种。 点评:本次集采最终有25个品种(按通用名计)中标,随着一致性评价推进,符合标准的品种数量将进一步增加。由于通过降价可有效降低医保支出,我们认为下一轮集采中,一些已有厂家通过一致性评价且市场规模较大的品种将有较大可能入选。 3)集中采购形式和定价 文件内容:生产企业在3家及以上的,采取招标采购的方式;2家的,采取议价采购的方式;只有1家的,采取谈判采购的方式。企业入围以通过一致性评价、生产能力和供应稳定性为入围标准。要严格执行质量入围标准和供应入围标准,有效防止不顾质量的唯低价中标,加强对中选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 点评:本次“4+7”集采试点采用了“最低价+独家中标”的规则,但本次国务院文件中未提及,同时明确提出防止唯低价中标影响产品质量,我们认为目前的集采规则后续有修正的可能。此外,药品质量安全也是有关部门在集采中关注的焦点,我们认为生产经营规范,产能充足,可实现原料药-制剂一体化生产,具备成本优势的行业龙头企业更容易入围或最终中标。 ◼ 走势比较 [Table_IndustryList] ◼ 子行业评级 [Table_ReportInfo] [Table_Author] 证券分析师:杜佐远 电话:0755-33329945 E-MAIL:duzy@tpyzq.com 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1190517110001 证券分析师:王斌 电话:010-88695263 E-MAIL:wangbin@tpyzq.com 执业资格证书编码:S1190118050039 行业研究报告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点评报告 P2 国办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未提及“最低价+独家”中标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守正 出奇 宁静 致远 4)采购量 文件内容:按照试点地区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年度药品总用量的60%—70%估算采购总量,进行带量采购。剩余用量,各公立医疗机构仍可采购省级药品集中采购的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 点评:文件对于采购量的要求符合此前的市场预期,未中标品种仍能够在集采试点城市拥有一定市场份额。 5)回款 文件内容:医疗机构作为药款结算第一责任人,应按合同规定与企业及时结算,降低企业交易成本。严查医疗机构不按时结算药款问题。医保基金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不低于采购金额的30%提前预付给医疗机构。有条件的城市可试点医保直接结算。 点评:对流通企业形成利好,预计有效降低回款周期,现金流将逐步好转,同时有利于上游医药工业企业货款的回收。 6)监督、保障和鼓励措施 文件内容:鼓励使用集中采购中选的药品,将中选药品使用情况纳入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绩效考核,各有关部门和医疗机构不得以费用控制、药占比、医疗机构用药品种规格数量要求等为由影响中选药品的合理使用与供应保障。要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间“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的激励和风险分担机制,推动医疗机构使用中选的价格适宜的药品,降低公立医疗机构运行成本。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收支形成结余的,统筹用于人员薪酬支出。 点评:将使用情况与医院/医生利益挂勾,强化监管,可防止出现上海GPO后的中标品种销量反而下降的情况。保障措施降低了招标、药品进院等环节的交易成本,集采结果有望迅速落地执行。医保结余可用于薪酬支出的鼓励措施确保医疗机构的利益,医院/医生将有动力足量采购和使用中标品种。 7)医保支付价 文件内容:对于集中采购的药品,在医保目录范围内的以集中采购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原则上对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准进行结算。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使用的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差异较大,可渐进调整支付标准,在2—3年内调整到位。 点评:以集采中标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后,我们认为: 1)由于自负费用增加,对于价格较为敏感的患者将由原研药改用仿制药,原研药企受损最大;2)由于未中标品种价格要高于集采中标价,使用未中标品种经济负担也会高于使用 行业点评报告 P3 国办印发《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方案》,未提及“最低价+独家”中标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守正 出奇 宁静 致远 中标品种,预计也会有部分患者转向使用中标品种;3)除了利用行政手段外,在医保价格杠杆调节下,预计中标品种市场份额(按销量计算)将会增加。 投资建议 继续维持19年年度策略中的观点,精选景气,看好不受政策影响医药子领域。同时投资上仍然回避单一品种占比大,单一大品种已经进入集采/未来有可能进入集采的公司。 1)生物药:疫苗(智飞、康泰、华兰)、血制品(博雅、天坛、华兰)、生长激素(高新、安科);2)医疗服务:美年、爱尔;3)零售药店:益丰、一心堂等;4)创新及创新CRO/CMO产业链:恒瑞、海正、天士力等;药明康德、凯莱英等;5)医疗器械:迈瑞、开立、安图、万孚等;6)特殊垄断性行业:核药的东诚、同辐;麻药的人福;7)低估值、有拐点、也有长逻辑的医药商业(瑞康、柳药等)和品牌消费/OTC:羚锐、中新、仁和、亚宝等。 风险提示:纳入集采品种、试点区域范围扩大速度超预期;降幅超预期等。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条款部分 守正 出奇 宁静 致远 投资评级说明 1、行业评级 看好:我们预计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高于市场整体水平5%以上; 中性:我们预计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介于市场整体水平-5%与5%之间; 看淡:我们预计未来6个月内,行业整体回报低于市场整体水平5%以下。 2、公司评级 买入:我们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大盘涨幅在15%以上; 增持:我们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大盘涨幅介于5%与15%之间; 持有:我们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大盘涨幅介于-5%与5%之间; 减持:我们预计未来6个月内,个股相对大盘涨幅介于-5%与-15%之间; 销 售 团 队 [Table_Team] 职务 姓名 手机 邮箱 销售负责人 王方群 13810908467 wangfq@tpyzq.com 北京销售总监 王均丽 13910596682 wangjl@tpyzq.com 北京销售 袁进 15715268999 yuanjin@tpyzq.com 北京销售 成小勇 18519233712 chengxy@tpyzq.com 北京销售 李英文 18910735258 liyw@tpyzq.com 北京销售 孟超 13581759033 mengchao@tpyzq.com 北京销售 付禹璇 18515222902 fuyx@tpyzq.com 上海销售副总监 陈辉弥 13564966111 chenhm@tpyzq.com 上海销售 洪绚 13916720672 hongxuan@tpyzq.com 上海销售 李洋洋 18616341722 liyangyang@tpyzq.com 上海销售 宋悦 13764661684 songyue@tpyzq.com 上海销售 张梦莹 18605881577 zhangmy@tpyzq.com 上海销售 黄小芳 15221694319 huangxf@tpyzq.com 上海销售 梁金萍 15999569845 liangjp@tpyzq.com 上海销售 杨海萍 17717461796 yanghp@tpyzq.com 广深销售总监 张茜萍 13923766888 zhangqp@tpyzq.com 广深销售 王佳美 18271801566 wangjm@tpyzq.com 广深销售 胡博涵 18566223256 hubh@tpyzq.com 广深销售 查方龙 18520786811 zhafl@tpyzq.com 广深销售 张卓粤 13554982912 zhangzy@tpyzq.com 广深销售 杨帆 13925264660 yangf@tpyzq.com 广深销售 陈婷婷 18566247668 chentt@tpyzq.com 研究院 中国北京 100044 北京市西城区北展北街九号 华远·企业号D座 电话: (8610)88321761 传真: (8610) 88321566 重要声明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编号 13480000。 本报告信息均来源于公开资料,我公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负责准备本报告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分析师或工作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关于任何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分析人员的个人观点。报告中的内容和意见仅供参考,并不构成对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询价。我公司及其雇员对使用本报告及其内容所引发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损失概不负责。我公司或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所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还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业务服务。本报告版权归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翻版、复制、刊登。任何人使用本报告,视为同意以上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