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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2021-01-26招股说明书从***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注册稿)

1-1-0 湖北共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Hubei Goto Biopharm Co.,Ltd. (宜城市小河镇高坑一组)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注册稿)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创业板投资风险提示: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创新投入大、新旧产业融合成功与否存在不确定性、尚处于成长期、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注册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1-1-1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它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2,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股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交易所和板块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1,527.7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年【】月【】日 1-1-3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正文内容,并特别关注以下重要事项。 一、本次发行安排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8,627.70万股,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9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原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公开发行新股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对公司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 二、本次发行的相关重要承诺的说明 本次发行涉及的关于所持公司股份限售安排、自愿锁定、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欺诈发行的承诺,利润分配政策的承诺,依法承担赔偿或赔偿责任的承诺,及相关责任主体承诺事项的约束措施等重要承诺事项,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之“四、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核心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情况”。 三、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根据大信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大信审字[2020]第5-00354号),发行人2018年度、2019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分别为6,692.20万元、5,817.76万元。 因此,公司选择《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一项之上市标准:“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累计净利润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 四、新冠肺炎疫情对发行人的影响及应对分析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以下简称“疫情”)自2020年1月在全国爆发以来,公司积极快速配合防疫抗疫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对公司的影响分析如下: (一)疫情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1、对公司生产的影响 1-1-4 公司的生产基地主要集中在共同药业(宜城工厂)、共同生物(丹江口工厂),对该两个工厂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1)共同药业(宜城工厂):2020年1月底至2020年3月10日基本处于停工状态。2020年3月10日逐步恢复生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宜城工厂复工率达到100%; (2)共同生物(丹江口工厂):丹江口工厂系公司生物发酵产品的主要生产基地,因生物发酵生产需要对菌种进行连续培养以保证生产的连续性,故共同生物春节期间仍在继续生产,但于2020年2月9日因疫情防控趋严而停产。公司于2020年2月22日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并积极参与生产政府所需的消毒防疫物资。2020年3月10日逐步恢复生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丹江口工厂复工率达到100%。 2、对公司采购、销售的影响 新冠肺炎疫情期间,进出湖北省的物流交通受到严格管制,公司生产所需的原辅料采购受到一定影响,但公司目前主要原料植物甾醇的储备量较大,预计能满足生产至2020年中;公司的对外销售亦受到影响,交付客户的产品的对外运输方式受到限制,仅少数地区能通过第三方物流进行发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国内销售采购物流已逐步恢复正常,但跨境物流仍受到较大的影响。 3、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 根据公司对下游客户的需求调研分析,新冠肺炎疫情对甾体药物原料行业的需求影响不大,公司销售部门亦持续与客户保持了良好沟通,2020年二季度以来国内订单逐步恢复,但境外客户订单仍受到较大影响。公司现有库存能满足部分销售订单需求,但由于公司处于受疫情影响最为严重的湖北地区,且停工停产1个半月,虽然公司已做好了充分的应对工作,管理层预计疫情仍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的影响。 公司2020年上半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表所示: 项目 2020年1-6月 2019年1-6月 同比变化 营业收入(万元) 20,206.84 26,047.41 -22.42% 归母净利润(万元) 1,868.20 4,968.89 -62.85% 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万元) 1,589.12 4,254.66 -63.18% 1-1-5 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较多;二季度以来公司经营情况已逐步恢复正常,但公司境外销售仍受到较大影响,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降幅有所减缓。 (二)公司在疫情中的责任担当 1、公司作为当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积极参与防疫抗疫 (1)公司部分产品是治疗使用药物甲基泼尼松龙等糖皮质激素生产的关键原料,而糖皮质激素被纳入国家卫健委发布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推荐药品,推荐使用糖皮质激素对重症、危重症病例进行治疗;公司也具备消毒产品生产资质及生产能力,公司在此次疫情期间加班加点安排相关抗疫产品的生产供应,在防疫抗疫中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根据《湖北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公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名单(第一批)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0〕4号),共同药业与共同生物已分别进入第一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全国性名单。 (2)由于疫情防控形势紧迫,共同生物具备符合环保安全、符合消毒液生产的车间和熟练技术工人,同时因生产需要亦储备了部分医用酒精原料,在了解到当地公共区域消毒物资紧缺的情况后,公司积极主动和十堰市、湖北省卫健委沟通,并于2020年2月取得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积极组织相关消毒产品的生产,公司已被襄阳、十堰当地政府推荐为政府公共区域消毒产品供应企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自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已累计生产110吨75%乙醇消毒液,61.98吨84消毒液,为当地防疫抗疫作出贡献。 2、公司及员工积极捐赠,支持防疫抗疫 公司具备社会责任感,疫情爆发以来,公司已累计向所在地政府捐赠现金20万元、捐赠各类医用物资34.35吨;并积极利用国外销售渠道协助国外志愿者捐赠团向医用防护物资急缺的襄阳市中心医院、宜城市人民医院等医院捐赠防护手套5,000只,护目镜500个。 五、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本公司特别提醒投资者注意以下风险因素: 1-1-6 (一)公司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公司经营过程中会面临包括“第四节、风险因素”中所披露的各项已识别的风险,也会面临其他无法预知或控制的内外部因素的影响,公司不能保证未来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增长。 2017-2019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33,369.22万元、43,730.17万元、46,480.19万元,净利润分别为4,743.87万元、7,067.79万元、7,299.64万元,呈持续增长趋势;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4,899.00万元、6,692.20万元和5,817.76万元,2019年度较上年同期存在下滑,主要系2019年生产人员增加、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增加、利息费用增加所致。 2020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为20,206.84万元,净利润为1,867.80万元。其中,2020年一季度,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较去年同期下滑较多;二季度以来公司经营情况已逐步恢复正常,但公司境外销售仍受到较大影响,2020年上半年营业收入、净利润相比去年同期降幅有所减缓。此外,由于市场竞争因素,部分产品市场价格下降,公司的收入和利润可能进一步受到影响。总体上看,公司全年业绩存在较大的下滑风险。 除受疫情影响因素外,如若公司所处的行业政策和税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技术或商业模式变化导致公司的服务不能较好满足客户需求、原材料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公司核心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因素导致公司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而公司自身未能及时调整以应对相关变化,则不能排除公司在未来期间的经营业绩无法持续增长甚至下滑的可能。 (二)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0.92%、29.95%、28.34%和22.00%,逐期下降。2017年至2019年主营业务毛利率下降幅度较小,主要受到原材料价格上涨和产品竞争程度的影响。2020年上半年毛利率下降较多,主要受新冠疫情影响,毛利率较高的境外销售规模下降明显,同时原材料价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趋势,引起产品价格下降。此外,由于公司中间体产品种类较多,不同产品毛利率差异较大,因此不同产品组合也会导致公司毛利率产生波动。 除受疫情因素影响之外,若未来因宏观环境政策发生变化、行业竞争加剧、 1-1-7 原材料和直接人工上涨、产品议价能力降低,可能导致公司未来的主营业务毛利率面临进一步下滑的风险,从而影响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三)应收账款金额较高及发生坏账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9,712.97万元、9,947.01万元、17,273.66万元和21,156.80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9.11%、22.75%、37.16%和104.70%。公司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高,主要系公司位于产业链上游,与下游客户以赊销方式结算等因素所致。 报告期末,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龄主要为一年以内。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行业内知名医药企业,但由于应收账款金额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