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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防军工行业《军队装备订购规定》发布事件点评:以战领建,军队装备建设有望进一步提质提效

国防军工2021-11-01王锐光大证券巡***
国防军工行业《军队装备订购规定》发布事件点评:以战领建,军队装备建设有望进一步提质提效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1年11月1日 行业研究 以战领建,军队装备建设有望进一步提质提效 ——《军队装备订购规定》发布事件点评 国防军工 增持(维持) 作者 分析师:王锐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7050004 010-56513153 wangrui3@ebscn.com 联系人:刘宇辰 liuyuchen0@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10%2%14%27%39%10/2001/2104/2107/21国防军工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紧锣密鼓,确保如期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强调军队建设目标事件点评(2021-08-03) 事件: 根据国防部消息,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日前签署命令,发布《军队装备订购规定》,自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点评: 《规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着眼有效履行新时代人民军队使命任务,全面聚焦备战打仗,深刻把握装备订购工作的特点规律,科学规范新形势下装备订购工作的基本原则、基本任务、基本内容和管理制度,是军队装备订购工作的基本法规。 《规定》共8章42条,按照军委管总、战区主战、军种主建的总原则,规范了军队装备订购工作的管理机制;坚持以战领建,明确保障战斗力快速生成的具体措施;贯彻军队现代化管理理念,完善装备订购工作需求生成、规划计划、建设立项、合同订立、履行监督的管理流程;破解制约装备建设的矛盾问题,构建质量至上、竞争择优、集约高效、监督制衡的工作制度。 此前在10月25日至26日的全军装备工作会议,习近平主席曾强调要“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强军思想,深入贯彻新时代军事战略方针,加紧推进‘十四五’规划任务落实,加紧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全面开创武器装备建设新局面,为实现建军一百年奋斗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我们认为,《军队装备订购规定》的发布,体现了党和国家对于军队装备工作的高度重视。 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军坚持把武器装备建设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以作战需求为牵引,紧跟世界军事科技发展方向,超前规划布局、加速发展步伐,武器装备技术状况有了很大改善,武器装备总体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而同时也要看到,同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要求相比,同打赢信息化战争要求相比,同世界军事强国相比,在很多方面差距仍然比较明显。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军事革命正快速演进,现代战争信息化程度不断提高、智能化特征日益显现,为推进武器装备现代化提供了难得机遇,也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时代之变、战争之变、对手之变、科技之变,我国的装备建设工作必须瞄准未来的战争要求,加快发展武器装备,加紧构建武器装备现代化管理体系,才能全面开创武器装备建设新局面。 随着《军队装备订购规定》开始施行,军队装备订购工作的流程预计会更加完善,以战领建,军队装备建设有望进一步提质提效。 要点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国防军工 投资建议:建议国防军工行业投资沿国防建设刚需、内外循环拓展两条主线进行。 国防建设刚需主线,先进军用飞机、航天特种武器为当前装备采购的重点方向。推荐中航沈飞、航发动力等核心主机厂,建议关注中国船舶、北摩高科、航亚科技、爱乐达、应流股份等产业链细分领域核心公司。 内循环为主的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下,面对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在高技术领域的封锁,军工装备的持续生产需要实现国内自主。推荐振华科技、中航光电、宏达电子、光威复材、中航高科、航天电器,关注鸿远电子、火炬电子、高德红外、七一二。 风险提示:市场竞争加剧导致业务增幅低于预期的风险;项目实施晚于计划的风险;技术创新的风险。 表1:行业重点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子行业 产业链 位置 证券 代码 公司 名称 收盘价 (元) EPS(元) P/E(X) 总市值 (亿元) 投资评级 20A 21E 22E 20A 21E 22E 本次 变动 航空 主机厂 600760.SH 中航沈飞* 75.50 0.75 1.04 1.25 100 73 60 1480 增持 维持 主机厂 600893.SH 航发动力* 59.67 0.43 0.53 0.63 139 112 95 1591 增持 维持 零部件 603308.SH 应流股份 20.05 0.30 0.39 0.56 68 52 36 137 / / 零部件 688510.SH 航亚科技 23.85 0.23 0.24 0.43 103 101 55 62 / / 系统设备 002985.SZ 北摩高科 108.31 1.24 2.05 2.82 87 53 38 276 / / 零部件 300696.SZ 爱乐达 53.44 0.56 0.95 1.38 95 56 39 131 / / 舰船 总装 600150.SH 中国船舶 22.59 0.07 0.15 0.34 330 150 66 1010 / / 信息化 电子元器件 000733.SZ 振华科技* 109.82 1.18 2.43 3.33 93 45 33 565 买入 维持 电子元器件 300726.SZ 宏达电子* 84.08 1.21 1.91 2.72 70 44 31 336 买入 维持 电子元器件 603267.SH 鸿远电子 166.28 2.09 3.77 5.18 80 44 32 386 / / 电子元器件 603678.SH 火炬电子 76.16 1.33 2.14 2.88 57 36 26 350 / / 电子元器件 002025.SZ 航天电器* 74.15 0.96 1.31 1.70 77 57 44 336 买入 维持 电子元器件 002179.SZ 中航光电* 92.57 1.31 1.92 2.57 71 48 36 1018 买入 维持 系统设备 002414.SZ 高德红外 22.29 0.43 0.62 0.81 52 36 28 523 / / 系统设备 603712.SH 七一二 37.99 0.68 0.96 1.30 56 40 29 293 / / 新材料 非金属 300699.SZ 光威复材* 71.74 1.24 1.59 2.02 58 45 36 372 买入 维持 非金属 300777.SZ 中简科技 58.80 0.58 0.78 1.24 101 76 47 235 / / 非金属 600862.SH 中航高科* 35.40 0.31 0.49 0.65 114 73 54 493 买入 维持 资料来源:Wind,标注*的标的为光大证券研究所预测,其他标的为Wind一致预测,股价时间为2021-11-1收盘 pOnQpRyQpQwOnPoRtMsOtO7NdN6MpNmMtRqRjMpOrQeRnNoN7NmMvMMYnQmQNZoMrM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 业 及 公 司 评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法律主体声明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制作,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负责本报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仅为本报告目的,不包括港澳台)的分销。本报告署名分析师所持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号已披露在报告首页。 光大新鸿基有限公司和Everbright Sun Hung Kai (UK) Company Limited是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关联机构。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