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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业点评:K12教培政策梳理:从1月中纪委点名到7月“双减”落地,影响深远

文化传媒2021-07-26吴劲草、谭志千东吴证券能***
教育行业点评:K12教培政策梳理:从1月中纪委点名到7月“双减”落地,影响深远

证券研究报告·行业研究·商业贸易 教育行业点评 1 / 8 东吴证券研究所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部分 [Table_Main] K12教培政策梳理:从1月中纪委点名到7月“双减”落地,影响深远 增持(维持) 事件提要  2021年以来中央和监管就K12教培问题高度重视,密集发声:自从2021年1月中纪委点名批评在线教育以来,这半年来加强K12教培监管问题获得了中央高度重视,领导人多次点评K12培训,要求强化学校的主体作用,而对于K12教培则应加强监管。各部门表示高度重视,5月21日“双减意见”通过,教育部于6月15日公布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开始成立专门的班子对K12教培全面监管,7月24日“双减意见”正式印发,从资质审核、培训内容、融资方式、收费管理、培训时间,教师资质,广告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要求。  从2017年开始,监管部门就课外培训机构就进行摸底整治,上轮整治主要针对的培训机构的资质问题,并未对行业增长主逻辑带来太大影响:2017年初,上海的“禁奥数杯赛”开始,2017年中,全国多个地区包括上海,成都等地的培训机构摸底整治,2018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2018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禁补令)。2018年11月26日,教育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应急管理部三部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健全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整改若干工作机制的通知》。2018年那一轮整治主要针对的是教培机构的资质问题,比如办学许可证,工商执照,消防相关证明,教室面积,教师资格等,结果是大量小机构出现被取缔与淘汰的情况。  此次“双减”文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进行了全面规范,预计对K12学科教培将产生深远印象,原则上限制新设学科教培机构,要求现有学科培训机构转非营利等要求会使得K12学科教培受到重大影响,K12课外教培行业逻辑发生深远变化:随着双减意见正式印发,监管从多个维度对义务教育阶段的课外培训进行了全面规范,此次文件对行业的影响较前几次整治力度更大,影响更为广泛和深远。其中要求现有学科培训机构转非营利,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上市等要求会使得K12学科教培受到重大影响,K12课外教培行业逻辑发生深远变化。  “双减”意见主要集中在K12学科类培训,素质类和成人职业类的培训机构受影响较小,以K12教培为主要业务的机构未来或许面临转型。此次“双减”意见主要集中在K12阶段的学科类培训,我们认为学科类培训是指代“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语文,英语等和课内开课内容相近的培训内容”。而素质类,成人职业类的培训机构受影响较小,比如考研,厨师培训,艺体教育等培训机构仍可正常开展业务,我们预计类似于新东方,好未来等以K12教培为主要业务的机构,或面临一定程度的风险,未来或许面临转型。  投资建议:此次“双减”主要集中在K12教培领域,对以K12教培为主营业务的上市公司有较为重大和深远的影响,这些公司或将面临转型,短期内我们持有审慎观望态度。而对于高等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不属于此次政策监管的对象,受政策风险较小,内生+外延带来高成长,推荐中教控股,希望教育,中国科培,华夏视听教育等,建议关注宇华教育,新高教集团等。  风险提示:K12课外培训受到严格监管,未来业务开展或受限。 [Table_PicQuote] 行业走势 [Table_Report] 相关研究 1、《教育行业周报(2021年第27期):中国科培5.5亿收购马鞍山学院,外延并购持续推进》 2、《教育行业周报(2021年第26期):教育行业21H1业绩前瞻:高教和职教公司预期仍将维持同比高增长》 3、《教育行业周报(2021年第25期):北京市教委将启动学生暑期托管服务,校内课后服务再延伸》 [Table_Author] 2021年07月26日 证券分析师 吴劲草 执业证号:S0600520090006 wujc@dwzq.com.cn 研究助理 谭志千 tanzhq@dwzq.com.cn -40%-20%0%20%40%2020-072020-112021-03沪深300商业贸易(申万) 2 / 8 东吴证券研究所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部分 [Table_Yemei] 行业点评报告 K12教培政策梳理:从1月中纪委点名到7月“双减”落地,影响深远 2021年以来中央和监管就K12教培问题高度重视,密集发声:自从2021年1月中纪委点名批评在线教育以来,这半年来加强K12教培监管问题获得了中央高度重视,领导人多次点评K12培训,要求强化学校的主体作用,而对于K12教培则应加强监管。各部门表示高度重视,5月21日“双减意见”通过,教育部于6月15日公布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7月24日“双减意见”正式印发,北京,上海,广州等各地也相对的出台了一些具体监管措施等。 图1:2021年以来K12教培重大政策事件梳理 数据来源:国务院,新华社,北京市教委,东吴证券研究所 表1:2021年以来K12教培重大政策事件梳理 时间 主题 具体内容 1月18日 中纪委点名批评在线教育 2021年1月中纪委点名批评在线教育,发表《资本漩涡下的在线教育》文章 3月上旬 “两会”中教育乱象引发热议 义务教育阶段课外培训问题在两会中引发热烈关注,包括大量平台野蛮生长,过量广告投放引发焦虑等问题。领导人点评了教育乱象问题。 3月12日 北京市教委辟谣“暑假停止学科类培训”,但宣布对不合规机构的整改 网传“北京继续暂停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和集体活动”,后经北京市教委辟谣。但对在线教育存在的虚假广告、退费难等突出问题,宣布将对于线下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办学条件等可量化标准进行规范管理,整改不符合要求的机构。 3 / 8 东吴证券研究所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部分 [Table_Yemei] 行业点评报告 5月14日 民促法实施条例落地,但并未对K12教培有相关规定 民促法最新实施条例落地,之前的送审稿有关于课外培训机构的规定,但最新实施条例有删除,我们当时预计会有针对培训机构专门的政策文件。 5月19日 北京市海淀区对教培行业广告开始监管 北京市海淀区市监局发布《教育培训行业广告发布重点内容提示书》,这是首次对K12教培行业的广告投放制定详细、完整的标准。 5月21日 “双减”意见审议通过,北京市对预收学费开始资金监管 领导人强调要强化线上线下校外K12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当天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接单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提出教培行业从严监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 同一天《北京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管理办法(试行)》发布,对预收学费进行全面监管。 6月中旬 领导人再谈K12课外培训 领导人在青海西宁考察时再谈K12培训,指出学校应该承接学生放学后的相关活动,教育部门正在纠正校外培训乱象。 6月15日 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 教育部成立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K12教培行业监管再升级 7月24日 “双减”意见正式印发 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对K12教培行业或产生深远影响。 数据来源:国务院,新华社,北京市教委,东吴证券研究所 2021年1月中纪委点名批评在线教育:中纪委官网发表《资本漩涡下的在线教育》文章,指出在线教育的广告乱象,资本乱象所带来的企业竞争加剧、行业内耗严重,同时提到在线教育监管面临培训内容核查难、培训预收费监管难等现实问题,需要对校外线上培训加强引导和监管。 3月上旬“两会”期间,义务教育课外培训机构同样引起了广泛关注,聚焦在:1)大量在线培训平台“野蛮生长”,建议加强对于线上教育平台及各种教育APP的监管,对诸如超标超前、应试导向、虚假宣传、制造焦虑等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肃查处;2)针对内卷焦虑的社会现象,建议引导课外培训机构贯彻素质教育理念,加强审查课外培训机构的广告投放,避免狂轰乱炸的广告引发家长焦虑。领导人指出教育不能唯分数论,点评了教育乱象问题。 5月21日“双减”文件正式审议通过,强化线上线下校外K12培训机构规范管理:5月14日民促法最新实施条例落地,对比3年前的送审稿,我们发现最新版文件删除了关于K12课外培训的描述,我们当时预计将会有后续或有专门针对K12教培的文件出台,紧接着5月21日,《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接单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正式审议通过,“意见”提出要全面提高学校教学质量,做到应教尽教,强化学校教育的主阵地作用,提升课堂教学质量全面压减作业总量,降低考试压力,教培行业从严监管,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当天领导人强调了要强化线上线下校外K12培训机构规范管理。 4 / 8 东吴证券研究所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部分 [Table_Yemei] 行业点评报告 6月15日教育部召开启动会正式宣告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司成立,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监管司主要职能为:1)承担面向中小学生(含幼儿园儿童)的校外教育培训管理工作,指导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党的建设,拟订校外教育培训规范管理政策。2)会同有关方面拟订校外教育培训(含线上线下)机构设置、培训内容、培训时间、人员资质、收费监管等相关标准和制度并监督执行,组织实施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治理,指导校外教育培训综合执法。3)指导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社会竞赛等活动。4)及时反映和处理校外教育培训重大问题。由最高为处级部门专门监管到增设司级专门监管机构,充分体现了中央对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深化校外教育培训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7月24日中办、国办正式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下称“双减意见”)。持续规范校外培训,有效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意见》主要从资质审核、培训内容、融资方式、收费管理、培训时间,教师资质,广告内容等方面对学科类培训机构进行了严格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1) 资质审核:各地不再审批新的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现有机构统一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对原备案的线上学科类培训机构,改为审批制。 2) 培训内容: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这里的学科类培训,我们认为是指代“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语文,英语等和课内开课内容相近的培训内容”。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线上培训机构不得提供和传播“拍照搜题”等惰化学生思维能力、影响学生独立思考、违背教育教学规律的不良学习方法。 3) 融资方式:学科类培训机构一律不得上市融资,上市公司不得通过股票市场融资投资学科类培训机构,不得通过发行股份或支付现金等方式购买学科类培训机构资产。外资不得通过兼并收购、受托经营、加盟连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等方式控股或参股学科类培训机构。 4) 收费管理:培训机构融资及收费应主要用于培训业务经营,坚决禁止为推销业务以虚构原价、虚假折扣、虚假宣传等方式进行不正当竞争,依法依规坚决查处行业垄断行为。 5) 培训时间: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 6) 教师资质:从事学科类培训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聘请在境内的外籍人员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严禁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开展培训活动。 7) 广告内容:确保主流媒体、新媒体、公共场所、居民区各类广告牌和网络 5 / 8 东吴证券研究所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免责声明部分 [Table_Yemei] 行业点评报告 平台等不刊登、不播发校外培训广告。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种夸大培训效果、误导公众教育观念、制造家长焦虑的校外培训违法违规广告行为等。 从2017年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