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财报]:首钢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财报/招股书/报告详情/

首钢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2015-09-02财报-
首钢股份: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股票简称:首钢股份 股票代码:000959 公告编号: 2015-047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于2015年8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半年报第2页“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及第11页“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出现错误,现予以更正。 更正前内容: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经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5,289,389,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0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0.10 每10股转增数(股) 0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5,289,389,600 现金分红总额(元)(含税) 52,893,896.00 可分配利润(元) 62,643,797.43 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100.00% 现金分红政策: 其他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经审计,首钢股份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62,643,797.43元,以公司总股本5,289,389,6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52,893,896元。本年度不实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更正后内容: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十、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以上更正内容不影响《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的其他内容。更正后的半年报详见公司当日刊登的《公司2015年半年度报告》。 北京首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九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