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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胜股份:监事会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16-08-31财报-
宝胜股份:监事会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对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和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经对本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审议程序进行了全面、认真审核后,认为:(一〉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二〉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工页。(三〉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我们没有发现参与2016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四)因此,我们保证公司2016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监事签名:Aφ李莉王学明高学成赵文明去l~~飞梁永青j手4二0一六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