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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八):南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打造新型电力系统

电气设备2021-03-18殷中枢、马瑞山、郝骞光大证券℡***
电力设备新能源行业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八):南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打造新型电力系统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1年3月18日 行业研究 南网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打造新型电力系统 ——新能源、环保领域碳中和动态追踪(八) 电力设备新能源: 事件:3月18日,南方电网公司正式发布服务“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5个方面提出21项措施,大力推动供给侧能源清洁替代,以“新电气化”为抓手推动能源消费方式变革,全面建设现代化电网,带动产业链、价值链上下游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 点评: 大力发展新能源,2030年新能源装机较2020年新增4倍。方案提出,到2025年推动南方五省区新能源新增装机1亿千瓦,达到1.5亿千瓦;到2030年推动南方五省区新能源再新增装机1亿千瓦,达到2.5亿千瓦,非化石能源装机由2020年的56%提升至65%,发电量占比由2020年的53%提升至61%。 能源需求侧落推动“新电气化”进程,支撑单位GDP碳排放下降。方案提出,将把节约能源资源放在首位,在工业、交通、建筑、农业农村等各个领域加快推动“新电气化”进程,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持续开展节能服务,推广电力需求侧管理,推动能源资源高效配置和利用。预计到2030年,南方五省区电能占终端消费比重由2020年的32%提升至38%以上,支撑南方五省区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5%以上。 电网侧提升清洁能源资源优化配置能力。方案提出,将积极推动西电东送可持续发展,积极引入区外清洁电力。2030年前争取新增受入2000万千瓦区外电力,新增区外送电100%为清洁能源,将跨省区送电规模由2020年的5800万千瓦提升至2030年的7800万千瓦左右。应对高比例可再生能源、高比例电力电子设备的“双高”挑战,全面建设安全、可靠、绿色、高效、智能的现代化电网,构建适应新能源发展的坚强网架,推进城市电网升级和现代农村电网建设,推动电网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调控。 投资建议: 重点关注南方电网相关标的:南网能源、文山电力;同时建议关注:光伏、风电及储能相关标的。 风险分析:规划落地不及预期,技术路线变革,能源系统出现问题。 买入(维持) 环保: 买入(维持) 作者 分析师:殷中枢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40004 010-58452063 yinzs@ebscn.com 分析师:马瑞山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80001 021-52523850 mars@ebscn.com 分析师:郝骞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0050001 021-52523827 haoqian@ebscn.com 分析师:黄帅斌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20080005 021-52523828 huangshuaibin@ebscn.com 联系人:陈无忌 021-52523693 chenwuji@ebscn.com 行业与沪深300指数对比图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渐强的碳价信号,渐近的碳约束时代——碳中和深度报告(一)(2021-02-02) 碳中和与大重构:供给侧改革、能源革命与产业升级——碳中和深度报告(二)(2021-02-27) 要点 万家基金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行业及公司评级体系 评级 说明 行 业 及 公 司 评 级 买入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增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领先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中性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与市场基准指数的变动幅度相差-5%至5%; 减持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5%至15%; 卖出 未来6-12个月的投资收益率落后市场基准指数15%以上; 无评级 因无法获取必要的资料,或者公司面临无法预见结果的重大不确定性事件,或者其他原因,致使无法给出明确的投资评级。 基准指数说明: A股主板基准为沪深300指数;中小盘基准为中小板指;创业板基准为创业板指;新三板基准为新三板指数;港股基准指数为恒生指数。 分析、估值方法的局限性说明 本报告所包含的分析基于各种假设,不同假设可能导致分析结果出现重大不同。本报告采用的各种估值方法及模型均有其局限性,估值结果不保证所涉及证券能够在该价格交易。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并对本报告的内容和观点负责。负责准备以及撰写本报告的所有研究人员在此保证,本研究报告中任何关于发行商或证券所发表的观点均如实反映研究人员的个人观点。研究人员获取报酬的评判因素包括研究的质量和准确性、客户反馈、竞争性因素以及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整体收益。所有研究人员保证他们报酬的任何一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具体的推荐意见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特别声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创建于1996年,系由中国光大(集团)总公司投资控股的全国性综合类股份制证券公司,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首批三家创新试点公司之一。根据中国证监会核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证券投资咨询业务。 本公司经营范围: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证券投资基金代销;融资融券业务;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此外,本公司还通过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直接投资、期货、基金管理以及香港证券业务。 本报告由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以下简称“光大证券研究所”)编写,以合法获得的我们相信为可靠、准确、完整的信息为基础,但不保证我们所获得的原始信息以及报告所载信息之准确性和完整性。光大证券研究所可能将不时补充、修订或更新有关信息,但不保证及时发布该等更新。 本报告中的资料、意见、预测均反映报告初次发布时光大证券研究所的判断,可能需随时进行调整且不予通知。在任何情况下,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不构成对任何人的投资建议。客户应自主作出投资决策并自行承担投资风险。本报告中的信息或所表述的意见并未考虑到个别投资者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撰写并发布与本报告所载信息、建议及预测不一致的报告。本公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和其他专业人员可能会向客户提供与本报告中观点不同的口头或书面评论或交易策略。本公司的资产管理子公司、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板块可能会独立做出与本报告的意见或建议不相一致的投资决策。本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并理解投资证券及投资产品存在的风险,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建议投资者务必向专业人士咨询并谨慎抉择。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附属机构可能持有报告中提及的公司所发行证券的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正在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本公司及本公司附属机构就报告内容可能存在的利益冲突,勿将本报告作为投资决策的唯一信赖依据。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分发,仅向特定客户传送。本报告的版权仅归本公司所有,未经书面许可,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目的进行翻版、复制、转载、刊登、发表、篡改或引用。如因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任何直接或间接的损失,本公司保留追究一切法律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保留一切权利。 联系我们 上 静安区南京西路1266号 恒隆广场1期写字楼48层 北 西城区武定侯街2号泰康国际大厦7层 深 福田区深南大道6011号 NEO绿景纪元大厦A座17楼 海 京 西城区月坛北街2号月坛大厦东配楼2层 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