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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消费产业:1月销售额令人失望

2021-03-03朱家杰元大证券绝***
香港消费产业:1月销售额令人失望

分析師聲明及重要披露事項請參見附錄A。 元大與其研究報告所載之公司行號可能於目前或未來有業務往來,投資人應瞭解本公司可能因此有利益衝突而影響本報告之客觀性。投資人於做出投資決策時,應僅將本報告視為其中一項考量因素。本報告原係以英文做成,並翻譯為中文。若投資人對於中文譯文之內容正確性有任何疑問,請參考原始英文版。 香港消費產業 1月銷售額令人失望 事件 香港1月零售銷售額年減13.6至326億港元,遠高於市場預期的年減11.7%。零售需求持續疲軟係由於實施了社交距離措施以及某部分地區強制進行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由於有利的基期效應,我們預期2021年2月零售銷售額將年增15%。 研究中心觀點 1月零售額疲軟:雖然比較基期有利(2020年1月年減21.5%),但春節時間變化(2021年2月12日,而2020年春節日期為2020年1月25日)以及社交距離措施導致1月業績表現不佳。不過,珠寶和手錶產品的降幅有所收窄,主要係由於有利的比較基期(1月20日年減41.5%)。 2月零售需求改善:非常有利的基期效應(2月20日年減44%)以及社交距離措施自2月18日有所放寬,都將利於本月的零售需求。因此,我們預計2021年2月零售額將年增15%。由於低基期效應,珠寶銷售額增幅將超過市場平均水準。 以香港為中心的零售類股未來可期:周大福珠寶(1929 HK;買進;目標價:13.10港元)為我們可選該行業類股首選。我們認為香港逐步推出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為遊客檢疫要求的放寬帶來希望。這對周大福來說是利好的。 圖2:2021年1月香港零售銷售額疲軟 同比變化 在2021年1月零售總額的佔比 2020年12月 2021年1月 服裝/鞋類 11% -29.4% -23.4% 百貨公司 9% -18.3% -17.4% 食品飲料及煙草 11% -14.1% -16.3% 珠寶、手錶及貴重物品 10% -41.0% -31.7% 藥品和化妝品 7% -41.0% -40.1% 其他消費品 12% +6.2% -0.3% 超市 15% +11.7% -9.0% 總計 -13.3% -13.6%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元大證券(香港) 元大快報 香港:非必需性消費 2021 年 3 月 3 日 朱 家傑 CFA peter.kk.chu@yuanta.com Bloomberg code: YUTA 圖1:2021年1月香港珠寶及手錶產品需求降幅收窄 資料來源:香港政府、元大證券(香港) 香港:非必需性消費 2021 年 3 月 3 日 香港消費產業 第2 頁,共 2頁 附錄A:重要披露事項 分析師聲明 主要負責撰寫本研究報告全文或部分內容之分析師,茲針對本報告所載證券或證券發行機構,於此聲明:(1) 文中所述觀點皆準確反映其個人對各證券或證券發行機構之看法;(2) 研究部分析師於本研究報告中所提出之特定投資建議或觀點,與其過去、現在、未來薪酬的任何部份皆無直接或間接關聯。 投資評等說明 買進:根據本中心對該檔個股投資期間絕對或相對報酬率之預測,我們對該股持正面觀點。此一觀點係基於本中心對該股之發展前景、財務表現、利多題材、評價資訊以及風險概況之分析。建議投資人於投資部位中增持該股。 持有-超越大盤:本中心認為根據目前股價,該檔個股基本面吸引力高於同業。此一觀點係基於本中心對該股發展前景、財務表現、利多題材、評價資訊以及風險概況之分析。 持有-落後大盤:本中心認為根據目前股價,該檔個股基本面吸引力低於同業。此一觀點係基於本中心對該股發展前景、財務表現、利多題材、評價資訊以及風險概況之分析。 賣出:根據本中心對該檔個股投資期間絕對或相對報酬率之預測,我們對該股持負面觀點。此一觀點係基於本中心對該股之發展前景、財務表現、利多題材、評價資訊以及風險概況之分析。建議投資人於投資部位中減持該股。 評估中:本中心之預估、評等、目標價尚在評估中,但仍積極追蹤該個股。 限制評等:為遵循相關法令規章及/或元大之政策,暫不給予評等及目標價。 註:元大給予個股之目標價係依12個月投資期間計算。大中華探索系列報告並無正式之12個月目標價,其投資建議乃根據分析師報告中之指定期間分析而得。 總聲明 © 2021 元大版權所有。本報告之內容取材自本公司認可之資料來源,但並不保證其完整性或正確性。報告內容並非任何證券之銷售要約或邀購。報告中所有的意見及預估,皆基於本公司於特定日期所做之判斷,如有變更恕不另行通知。 本報告僅提供一般資訊,文中所載資訊或任何意見,並不構成任何買賣證券或其他投資標的之要約或要約之引誘。報告資料之刊發僅供客戶一般傳閱用途,並非意欲提供專屬之投資建議,亦無考慮任何可能收取本報告之人士的個別財務狀況與目標。對於投資本報告所討論或建議之任何證券、投資標的,或文中所討論或建議之投資策略,投資人應就其是否適合本身而諮詢財務顧問的意見。本報告之內容取材自據信為可靠之資料來源,但概不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對資料之準確性、完整性或正確性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本報告並非(且不應解釋為)在任何司法管轄區內,任何非依法從事證券經紀或交易之人士或公司,為於該管轄區內從事證券經紀或交易之遊說。 元大研究報告於美國僅發送予美國主要投資法人(依據1934年《證券交易法》15a-6號規則及其修正條文與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詮釋定義)。美國投資人若欲進行與本報告所載證券相關之交易,皆必須透過依照1934年《證券交易法》第15條及其修正條文登記註冊之券商為之。元大研究報告在台灣由元大證券投資顧問股份有限公司發佈,在香港則由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發佈。元大證券(香港)係獲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核准註冊之券商,並獲許從事受規管活動,包括第4類規管活動(就證券提供意見)。非經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書面明示同意,本研究報告全文或部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或方式轉載、轉寄或披露。 欲取得任何本報告所載證券詳細資料之香港人士,應透過下列方式聯絡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致:研究部 元大證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夏愨道18號 海富中心1座23樓 31963027/47054/20210304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