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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债与城投行业三季度回顾与展望之政策篇:专项债券创新聚力稳增长,化债基金助力多地防风险

2020-11-06袁海霞、卞欢、汪苑晖、刘心荷中诚信国际球***
地方债与城投行业三季度回顾与展望之政策篇:专项债券创新聚力稳增长,化债基金助力多地防风险

2020年11月6日 中诚信国际 地方政府债与城投行业 季度报告 联络人 作者 中诚信国际 研究院 袁海霞 010-66428877-261 hxyuan@ccxi.com.cn 卞欢 010-66428877-199 hbian@ccxi.com.cn 汪苑晖 010-66428877-281 yhwang@ccxi.com.cn 刘心荷 010-66428877-280 xhliu@ccxi.com.cn 相关报告: 【宏观经济】经济稳步修复持续,风险资产结构性机会仍存——2020年三季度宏观经济及资产配置分析与展望,2020-10-29 【地方政府债券与城投行业监测周报2020年第41期】财政资金直达机制或常态化,再融资地方债持续加速发行,2020-10-23 【2020年前三季度专项债回顾与展望】“两新一重”占比提升补短板,专项债提质促循环仍需防风险,2020-10-23 【货币政策及利率债前三季度回顾与展望】货币政策常态化流动性收敛,收益率“寻顶”后或小幅回调,2020-10-20 www.ccxi.com.cn 专项债券创新聚力稳增长,化债基金助力多地防风险 ——地方债与城投行业三季度回顾与展望之政策篇 主要观点  稳增长:着力“扩内需、调结构”,助力双循环新发展格局  地方债品种使用灵活创新,资金使用提质促循环:三季度,在财政部《关于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下,地方债继续扩容, 灵活调整专项债发行节奏,且重点助力“两新一重”建设,并正式启动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工作。  助力县域基础设施补短板,专项企业债再迎创新:三季度,《关于推进县城产业平台公共配套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的通知》和《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发行指引》的出台,有利于改善区县城投企业融资环境。  防风险:规范专项债资金“借用管还”,多地稳步推进地方债务化解  发改委要求按月开展专项债项目调度,确保专项债资金落到实处:发改委于9月初下发通知,要求地方按月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项目调度,或有利于监管部门及时了解项目实际进度、资金使用情况等信息,防范专项债闲置风险。  土地出让收入偿还专项债受限,或推动未来偿债来源结构改善:9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的意见》,限制土地收入用于偿还专项债,或推动增量专项债改善项目收入来源结构,降低对土地出让收入为主要偿债来源的依赖。  多地设立化债基金,地方债务化解持续推进:三季度,河北设立并使用债务化解基金为城投提供短期流动性周转,助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与此同时,其他地区债务化解方案陆续推出。  促改革:央地权责划分改革再添新领域,地方债务管理机制进一步细化  央地权责划分持续细化,促进应急救援领域改革:7月,国务院发布《应急救援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助力央地资金合理分配、提升应急救援效率。截止目前,已有14个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取得进展,尤其是2018年后 ,其推进速度明显加快。  预算法实施条例正式出台,科学、规范、高效管理财政资金:10月修订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再次细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机制,有利于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管理更为科学、规范、高效。  债市开放步伐加快,助力地方债深化对外开放:三季度,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步伐加快 ,推动更多境外资金流入认购地方债,提高境外机构持有地方债比重,进一步优化地方债投资者结构,助力地方债二级市场流动性提升。  展望:央地权责划分进一步推进,稳增长同时需持续关注防范风险 展望下阶段,在维持必要稳增长力度的同时,也需要加强各类风险的防范力度。从地方债角度看,其高质量发展需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借、用、管、还”流程的细化管理;各地政府仍需做好专项债全生命周期的风险防范,同时加强对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监督管理。从城投行业角度看,未来或有更多政策陆续出台在推进城投债务化解、加大城投整合重组力度、支持城投积极参与“两新一重”建设、建立并完善内部治理机制等方面持续进行指导。 中诚信国际地方政府债与城投行业 2 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本文件享有完全的著作权。本文件包含的所有信息受法律保护。未经中诚信国际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人不得对本文件的任何内容进行复制、拷贝、重构、删改、截取、或转售,或为上述目的存储本文件包含的信息。如确实需要使用本文件上的任何信息,应事先获得中诚信国际书面许可,并在使用时注明来源,确切表达原始信息的真实含义。中诚信国际对于任何侵犯本文件著作权的行为,都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件上的任何标识、任何用来识别中诚信国际及其业务的图形,都是中诚信国际商标,受到中国商标法的保护。未经中诚信国际事先书面允许,任何人不得对本文件上的任何商标进行修改、复制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中诚信国际对于任何侵犯中诚信国际商标权的行为,都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本文件中包含的信息由中诚信国际从其认为可靠、准确的渠道获得。因为可能存在信息时效性及其他因素影响,上述信息以提供时状态为准。中诚信国际对于该等信息的准确性、及时性、完整性、针对任何商业目的的可行性及合适性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担保。在任何情况下,a)中诚信国际不对任何人或任何实体就中诚信国际或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雇员、代理人获取、收集、编辑、分析、翻译、交流、发表、提交上述信息过程中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或b)即使中诚信国际事先被通知前述行为可能会造成该等损失,对于任何由使用或不能使用上述信息引起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中诚信国际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文件所包含信息组成部分中的信用级别、财务报告分析观察,并不能解释为中诚信国际实质性建议任何人据此信用级别及报告采取投资、借贷等交易行为,也不能作为任何人购买、出售或持有相关金融产品的依据。投资者购买、持有、出售任何金融产品时应该对每一金融产品、每一个发行人、保证人、信用支持人的信用状况作出自己的研究和评估。中诚信国际不对任何人使用本文件的信用级别、报告等进行交易而出现的任何损失承担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