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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经济观察2020年第39期总第68期

2020-10-24黄剑辉、徐继峰、冯立果、庞宇辰、廖贝妮民生银行墨***
民营经济观察2020年第39期总第68期

全 国 工 商 联 智 库 指导 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 中国民营经济50人论坛 政策解读 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  国家发改委提出四方面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热点聚焦  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 地方资讯  海南多方合力助民营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 浙江发布年度百强企业榜单 民营、股份制企业占八成 发展动态  蚂蚁科技集团在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获批  中国移动与南方电网在南沙建国内最大5G智能电网应用示范区 金融支持  中国民生银行成功办理国内首笔供应链票据线上贴现业务 重要数据  前三季度经济运行稳定恢复 增速由负转正 知识之窗  企业管理理论:市场势力理论 《民营经济观察》研究团队 黄剑辉huangjianhui@cmbc.com.cn 徐继峰xujifeng@cmbc.com.cn 冯立果fengliguo@cmbc.com.cn 庞宇辰pangyuchen@cmbc.com.cn 廖贝妮liaobeini@cmbc.com.cn 民营经济观察 2020年第39期 总第68期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2020年10月24日 “民银智库”微信公众平台: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民营经济观察 总第68期 1 政策解读 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 告知承诺制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1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以改革更大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会议指出,深化“放管服”改革,在前期试点基础上,在各地区、各部门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既能利企便民、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又能促进诚信社会建设,是破立并举、有利长远的重要改革举措。会议决定,一是按照“减证便民”要求,对与企业和群众生产生活相关、依申请办理的高频事项或获取难度较大的证明,特别是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社会保险等方面,抓紧推行告知承诺制。涉及公共安全、生态保护、人身健康等事项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实行告知承诺制的事项目录要向社会公布。二是明确适用对象。申请人不愿或无法承诺的,应按规定提交证明或办理许可。对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三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申请人要对承诺负责。对承诺不实的要依法终止办理、责令限期整改、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并纳入信用记录,实施失信惩戒。 2019年6月,司法部印发《开展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要求行政机关在办理有关事项时,以书面(含电子文本)形式将法律法规中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已经符合告知的条件、标准、要求,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行政机关不再索要有关证明而依据书面(含电子文本)承诺办理相关事项。自去年以来,告知承诺制已在天津、河北、辽宁等13个省(市)和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交通运输部等5个国务院部门开展试点。告知承诺制落地推广近半年来,不仅解决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办事难、办事慢、办事繁等问题,也收获了市场主体、普通民众对政府的信任。 点评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民营经济观察 总第68期 2 国常会此次决定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是在进一步巩固前期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在全国范围内推动形成政企、政民互相信任的良好营商环境;有利于提升市场主体准入环节的工作效率、实质性缩短审批时限、助力营商环境再优化;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同时,国常会明确,对于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的证明事项,以及有较严重不良信用记录或曾作出虚假承诺等情形的主体,不予以使用告知承诺制,并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失信惩戒模式,依法建立起申请人诚信档案和虚假承诺黑名单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力度。这表明,告知承诺制采用的是分类信用监管的治理模式,同时,预计未来我国在全国统一的大数据政务管理平台和信息共享机制方面的建设有望提速。(廖贝妮) 国家发改委提出四方面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 10月20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国家发改委10月份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带来的冲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推出了一系列提振消费的“组合拳”,促进了消费市场加快复苏。特别是今年国庆中秋长假,居民消费需求集中释放,市场人气稳步回暖,进一步巩固了消费回升的好势头。 孟玮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针对消费提振过程中遇到的堵点和难点问题,不断加强统筹协调和政策联动,加快补齐消费软硬短板,稳定重点领域消费,挖掘消费新增长点,营造良好消费环境,推动形成强大国内市场。一是推动新型消费发展。近日,国办印发了《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明确了包括在线教育、互联网健康医疗、新零售等在内的新型消费的发展方向和政策举措,为更好地推动政策文件落地落实,国家发改委将加快出台有关具体实施方案和配套措施,支持各类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发展,培育形成一批新型消费示范城市和领先企业。 二是促进大宗商品和服务消费持续增长。推动汽车和家电消费转型升级,促进汽车限购向引导使用转变,鼓励各地出台促进老旧汽车置换政策,推进主要公共建筑配建停车场、路侧停车位设施升级改造等建设,完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体系,支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活动,推动家电更新消费。积极发展住房租赁消费,满足居民住房需求。 三是积极拓展农村消费。针对农村消费的堵点问题,大力提升电商、快递进农村综合水平和农产品流通现代化水平,加快健全县、乡、村三级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推动农村产品和服务品牌化、标准化、数字化、产业化改造,引导现代服务向农村延伸拓展,加快补强农村消费薄弱环节,有力提振农村消费。 四是建设多层级消费中心。围绕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结合城市群、都市圈发展规划,统筹布局建设若干国家消费中心、区域消费中心和地方特色消费中心,加快形成梯次发展、衔接互动、优势互补并覆盖全国大市场的消费地区格局。 “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点评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民营经济观察 总第68期 3 战略基点和底层逻辑。从供给和需求两端来看,我国拥有完备的产业链体系和超大规模的市场容量,因此,“双循环”既是供给侧改革的延续和深化,又是需求端的高质量提升和发展。 在国内循环方面,激发消费活力是实现良性循环的关键。从此次发改委扩大消费战略举措来看,可以概括为三大方面:其一,要着力推动消费升级。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对消费的品质需求不断增加,我国在高端消费领域发展潜力巨大,文化、休闲、健康、教育、养老需求旺盛,消费数字化转型蒸蒸日上,上述产业是消费升级的主战场;其二,要扩大消费群体,激发消费活力。包括在汽车、家电等大宗消费品购买置换等政策方面引导鼓励,并在传统城市人口消费群体的基础上,进一步激发农村人口等其他消费群体的消费活力;其三,建立立体化消费新格局,结合国家重大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实现消费供给的有机互补与良性互动,充分满足国内消费者的消费需求。 商业银行可积极关注内循环中消费领域的战略机遇,在中高端文化、休闲、健康、教育、养老等领域,以及新能源、生物医药、集成电路等高端消费领域加大资源部署,在积极响应国家战略的同时优化资产结构,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庞宇辰)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民营经济观察 总第68期 4 热点聚焦 国家发改委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 10月16日下午,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召开《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发布暨全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党组成员、副主任林念修出席会议,以“驰而不息 久久为功 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助力高质量发展”为题作主旨讲话,并发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 会议指出,在各地区、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和大力支持下,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工作稳步推进,评价指标不断完善、机制日趋成熟、成果逐渐显现、范围有序拓展,有力地推动了我国营商环境持续改善、国际竞争力持续提升。《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集中展示了近年来我国优化营商环境取得丰硕成果,是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政策库”,全面展示我国优化营商环境成果的“白皮书”,学习复制推广典型经验做法的“经验集”,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勇于探索创新以评促优的“光荣榜”,狠抓政策落实、以评促改的“推进器”,为各地区互学互鉴共同提高提供了重要参考。 会议强调,《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的发布,既是对前一阶段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成效的总结回顾和充分肯定,同时也鞭策各地区、各部门要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丰硕成果的同时,与国际一流水平相比,我国营商环境在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要求,对标对表企业和群众的热切期盼,仍需要继续付出艰苦努力,要在巩固前一阶段改革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加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绘制了1000余张解释图表,梳理了优化营商环境各领域240余份政策文件和210余项改革亮点,汇聚了18个重点领域70个典型案例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形成的原创性、差异化实践成果。正文共分为4个部分。“总论篇”主要介绍中国营商环境评价制度及评价实践,展示各地区、各部门改革成效,勾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蓝图愿景。“示范引领——标杆城市篇”选取综合表现突出的15个标杆城市作为典型案例,重点展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 民营经济观察 总第68期 5 示工作思路、推进步骤、具体安排、改革亮点。“以评促改——最佳实践篇”系统梳理开办企业等18个重点领域的改革要求、最佳实践、创新做法,并选取部分城市探索实施的差异化、针对性政策措施,供有关城市学习参考借鉴。“一省一案例——改革集萃篇”汇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探索创新形成的典型经验做法,鼓励引导支持更多地方学习借鉴、复制推广并创新推出更有针对性、开创性的改革举措。 营商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营商环境的突出特征之一就是国家间的可比较性。世界银行正是基于此,每年采取若干关键指标,对全球100多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进行横向比较并排名。这能够对各类市场主体和资本形成投资导向作用。营商环境指数越靠前,越能吸引国际资本的投资。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高度重视我国营商环境建设,从审批服务、创新创业、投资贸易、企业经营、市场公平、法治保障、社会服务、政商关系等方面全面提升我国营商环境。我国营商环境相关指标进步明显,全球排名持续大幅提升,从2013年的第91位提高到2020年的第31位,连续两年成为全球优化营商环境改善幅度最大的十大经济体之一。2019年,在世界银行评价的10项参评指标中,我国有8项指标排名提升。基于此,即使在新冠肺炎疫情和全球贸易投资保护主义肆虐之际,我国吸收外资的综合竞争优势仍然进一步增强。数据显示,2020年前三季度,我国实际使用外资额7188.1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2%;其中,9月当月吸收外资额同比增速高达25.1%,连续6个月保持增长。 尽管我国政府在优化营商环境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但国内外却一直缺乏一个反映全国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的全面而权威的报告。国家发改委此次出版发布的《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是我国第一部关于营商环境评价的国家级年度报告,充分展示了我国上一年度我国及各省市区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取得的积极成效,实现了三个“第一次”:第一次系统介绍了中国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和评价实践,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