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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行业周报:资本市场改革深化,加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金融2020-07-19王维逸、李冰婷平安证券后***
金融行业周报:资本市场改革深化,加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金融行业周报 资本市场改革深化,加大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行业周报 行业报告 金融 2020年07月19日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银行 中性(维持) 非银金融 强于大市(维持) 证券分析师 王维逸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0040001 WANGWEIY I059@PINGAN.COM.CN 李冰婷 投资咨询资格编号 S1060520040002 LIBINGTING419@PINGAN.COM.CN 请通过合法途径获取本公司研究报 告,如经由未经许可的渠道获得研 究报告,请慎重使用并注意阅读研 究报告尾页的声明内容。  重点聚焦: 推动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7月19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交易制度从割裂到统一,将大大提高债券的流动性、减少债券发行人的融资成本。 险企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主要内容为: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当前权益投资比例不及上限,预计资金运用较为激进或是业务运营较为激进的保险公司,权益投资将受到较大限制。  行业动态 保险:7月15日,国常会明确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证券:7月17日,继2019年年末提出打造航母级券商之后,为提升证券基金经营机构核心竞争力,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证监会再次鼓励行业机构间并购重组,提升券商综合实力,在金融开放大背景下,做好应对更激烈的竞争的准备。 银行:1)7月1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近年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一月三次提及影子银行,重点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2)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经营行为,个人消费贷款授信额度维持不超过20万元。  投资建议:逆周期调控政策不断加码、且逐步落地,监管继续聚焦推动要素市场化配置、资本市场改革稳步推进。长期来看,我国疫情已得到有效控制,监管明确表态金融市场平稳运行,金融板块进入低估值的配置区间。建议关注政策利好下的龙头券商α,以及利率企稳回升带来的保险板块左侧配置机遇。  风险提示:资产质量受疫情冲击导致的经济超预期下滑影响,信用风险集中暴露;政策调控力度超预期;监管政策边际改善不及预期;市场下跌出现系统性风险。 证券研究报告 金融·行业周报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2 / 9 一、 重点聚焦 【推动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基础设施互联互通】7月19日,央行、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告,同意银行间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相关基础设施机构开展互联互通合作。 1)主要内容:支持商业银行参与交易所市场交易;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规则分类统一;统一监管信用评级行业;推动构建规则统一的债券违约处置框架;夯实债券违约处置法治化基础;推动政策性银行在交易所市场发行金融债券;积极推动资产证券化、信用衍生品、债券增信业务等多项规则的统一。 2)提高债券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2010年,上市商业银行即可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的现券和回购交易,交易所债券市场和银行间债券市场的相同债券得以实现跨市场交易。2019年,在交易所债市参与现券交易的银行范围扩大至政策性银行和国家开发银行、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在华外资银行、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除非上市农商行、农信社以外)。本次公告表明,国开行和政策性银行、国有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商行、在华外资银行以及境内上市的其他银行,可以选择通过互联互通机制或者以直接开户的方式参与交易所债券市场现券协议交易。银行间和交易所市场的债券规模共计约逾105万亿,是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互联互通有助于债券形成统一价格、压降托管费率和承销费率等,降低融资成本;降低开户、交易、清算、结算等环节的复杂度,提升债券跨市场发行与交易的便利度,提升市场资金使用效率和货币政策传导的顺畅度。 【险企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对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实施差异化监管,旨在深化保险资金运用市场化改革,引导保险资金更好服务实体经济。主要内容包括: 1)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但当前投资比例不及上限。根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充足率、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及风险状况等指标设置差异化的权益类资产投资监管比例,最低为上季末总资产的10%、最高为上季末总资产的45%。从主要险企投资权益类资产的比例上限来看,友邦中国、大地保险提高至45%;人保财险提高至40%,中国人寿、太保寿险、太保财险、新华人寿、平安产险等提高至35%,平安寿险、人保健康、太平寿险等维持30%;百年人寿、弘康人寿等下降至20%;中法人寿下降至10%。 截至20Q1,保险业权益类资产余额为4.38万亿元,占保险资金运用余额的22.57%。其中,长期股权投资1.95万亿元,占比10.05%;股票1.54万亿元,占比7.95%;股票型及混合型基金0.54万亿元,占比2.76%。险资大类资产配置风格稳健,即便放开权益类资产占比上限、预计主要险企的短期加仓也将较为有限,将主要为长期长端利率下行之时的权益资产配置打开制度空间,鼓励增量长期资金入市,并助增投资收益。 2)强化对重点公司的监管、增加集中度风险监管指标,预计资金运用较为激进或是业务运营较为激进的保险公司,权益投资将受到较大限制。具体来看,①偿付能力充足率不足100%的保险公司,不得新增权益类资产投资;②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足100%的人身险公司、资金运用出现重大风险事件、资产负债管理能力较弱且匹配状况较差、受到处罚的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监管比例不得超过15%;③保险公司投资单一上市公司股票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该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超过不得新增、但无需卖出。 gWcUvWaXiZ6McM7NsQoOpNrRfQmMsNkPoMmM9PpPuMvPmOrPxNsOnO 金融·行业周报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3 / 9 二、 行业动态 2.1 保险板块 【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7月15日,国常会明确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财务性股权投资行业限制,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放松股权投资,加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2010年9月,原保监会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暂行办法》,放开险资股权投资。2018年10月26日,中国银保监会修订《暂行办法》,发布《保险资金投资股权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取消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行业范围限制,通过“负面清单+正面引导”机制提升保险资金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本次国常会前,保险资金的直接投资仅限于金融、养老、医疗、汽车服务、能源、资源、现代农业、新型商贸流等8个行业,此次取消行业限制,同时规定在区域性股权市场开展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直接增加了市场主体运用保险资金开展股权投资的范围和选择空间。而根据上市险企年报,保险公司另类投资以基础设施和不动产投资为主,股权投资较少,且目前主要通过股权投资计划或私募股权基金进行投资。险资助力直接融资体系建设、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最有效的方式也即股权投资,本次政策松绑将引导长久期、低成本的保险资金加速进入股权投资市场,有利于保险资金支持实体经济。 2.2 证券板块 【鼓励券商基金并购重组】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7 月 17 日证监会相关部门向各派出机构发布通知, 鼓励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做好组织管理创新工作,主要实现两方面创新:1)解决同业竞争问题,鼓励有条件的行业机构实施市场化并购重组;2)支持行业机构实施员工持股或者股权激励计划。 1)鼓励行业机构间并购重组。由于经营模式雷同以及专业能力的匮乏,大量中小券商集中于区域内通道类业务,在互联网证券业务的冲击下市场份额不断压缩,风险管理能力面临较大挑战。市场化并购重组有助于推动行业集中度提升,改善行业同质化竞争格局。证监会早在2019年11月便已提出要积极打造航母级证券公司,鼓励券商充实资本、丰富服务功能等,同时支持各类国有资本注资券商,推动券商行业发展。我们认为,市场化并购主要包括三大整合方向:①强强联手——大券商+大券商整合打造航母级券商,②业务扩充——通过并购补足个别业务短板,③区域互补——吸收整合部分区域的客户资源。 2)支持行业机构建立长效激励约束机制。《新证券法》规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可以按照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持有、卖出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为券商股权激励提供制度保障。实施员工持股有利于避免核心人员流失,股权激励能够将员工利益与公司利益保持一致,促进员工与公司共成长的意愿,减少核心骨干人员变动对公司业务造成的冲击,提升业务效率。 2.3 银行板块 【银保监会通报银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突出问题】7月1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近年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一月三次提及影子银行,重点防控系统性金融风险。 1)本次《通报》系统地提出了监管检查中发现的各项问题。主要问题包括:①“资管新规”“理财新规”执行不到位,过渡期业务整改不到位,新业务违背禁止刚性兑付要求等;②业务风险隔离不审慎,理财资金违规承接表内不良资产,理财产品间通过非公允交易调节收益等;③同业业务专营及授信管理不到位,同业交易对手选择不审慎,同业投资多层嵌套,隐匿业务风险等;④非标投资业务管控不力,资金违规流入股市,违规投向房地产领域、“两高一剩”限制性领域等;⑤发行的金 金融·行业周报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 4 / 9 融产品超出内控水平和管理能力、尽职管理不到位等;⑥结构性存款、委托贷款、银信业务、银保业务、信保业务及投资者保护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2)一月三次,重申强调影子银行监管。6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机构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点》,指出影子银行可能存在的乱象;7月11日,银保监会新闻发言人在答记者问时谈到“一些高风险影子银行死灰复燃”话题;7月14日,银保监会印发《关于近年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监管检查发现主要问题的通报》。一个月提及三个影子银行,可见监管层对影子银行的重视程度。在过去几年间,银保监会已持续加大对影子银行和交叉金融业务的监管力度。根据银保监会5月的数据,经大力整治,三年来已累计压降影子银行规模16万亿元。截至20Q1,同业理财余额8460亿元,较历史峰值缩减87%;金融同业通道业务实收信托较历史峰值下降近5万亿元。银保监会预计今后一段时间不良贷款会陆续呈现和上升,违约风险暂时被延缓暴露,重申强调影子银行监管有利于降低整个金融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个人消费贷款额度维持不变】7月17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经营行为,个人消费贷款授信额度维持不超过20万元。 1)补充制度短板,促进互联网贷款业务规范发展。①合理界定互联网贷款内涵及范围,明确互联网贷款应遵循小额、短期、高效和风险可控原则;②明确风险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应当针对互联网贷款业务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在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进行风险控制,加强风险数据和风险模型管理,同时防范和管控信息科技风险;③规范合作机构管理。要求商业银行建立健全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在内控制度、准入前评估、协议签署、信息披露、持续管理等方面加强管理、压实责任。对与合作机构共同出资发放贷款的,《办法》提出加强限额管理和集中度管理等要求;④强化消费者保护。明确商业银行应当建立互联网借款人权益保护机制,对借款人数据来源、使用、保管等问题提出明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