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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生物行业:深化医保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将促进终端需求释放

医药生物2020-03-06潘海洋、郑薇天风证券意***
医药生物行业:深化医保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将促进终端需求释放

行业报告 | 行业点评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免责申明 1 医药生物 证券研究报告 2020年03月06日 投资评级 行业评级 强于大市(维持评级) 上次评级 强于大市 作者 潘海洋 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110517080006 panhaiyang@tfzq.com 郑薇 分析师 SAC执业证书编号:S1110517110003 zhengwei@tfzq.com 资料来源:贝格数据 相关报告 1 《医药生物-行业投资策略:把握后疫情时代医药产业趋势,关注一季报预期高增长板块》 2020-03-03 2 《医药生物-行业研究周报:全球疫情持续发展,医药板块影响如何?-兼论九州通今年的积极变化》 2020-03-01 3 《医药生物-行业专题研究:疫情结束后,会有哪些变化?》 2020-02-28 行业走势图 深化医保改革,完善医保支付将促进终端需求释放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发布,医保改革再加速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意见》的发展目标指出,到2025年,医疗保障制度更加成熟定型,基本完成待遇保障、筹资运行、医保支付、基金监管等重要机制和医药服务供给、医保管理服务等关键领域的改革任务。到2030年,全面建成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实现更好保障病有所医的目标。《意见》就完善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健全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建立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健全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优化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等方面给出了具体内容。 我们认为,通过医保制度的深化改革,将有望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保支付能力,有助于保障相关药品和医疗服务的终端需求释放。 完善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利好创新药及其产业链 《意见》指出要健全医保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完善医保准入谈判制度,建立医保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评价规则和指标体系,健全退出机制。我们认为,医保支付将以临床价值为导向,目录的动态调整有助于医保继续“腾笼换鸟”,满足临床需求、具备高临床价值的创新药有望继续受益于后续医保谈判,医保端加持将成为未来创新药放量的有力保障,建议关注有新产品或新适应症获批预期的相关创新药企业及其受益的创新药产业链:恒瑞医药、贝达药业、中国生物制药、药明康德、凯莱英、泰格医药等。 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制度改革,考验企业产品梯队及一体化能力 《意见》指出深化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全面实行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医保支付为基础,建立招标、采购、交易、结算、监督一体化的省级招标采购平台,推进构建区域性、全国性联盟采购机制,推进医保基金与医药企业直接结算,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我们认为,在医保控费的背景下带量采购后续会继续成为一种常态,新常态下产品的竞争格局将成为重要的议价能力,长期来看需要关注企业的产品核心竞争力,从当前竞争角度看:仿制药价格搏杀将是趋势,企业需要用产品管线和产品梯队去对冲单个品种可能的大幅降价的风险,以应对未来新常态下可能出现的药品持续降价压力;此外,企业需要加强对上游的成本管控,原料药制剂一体化有望使得企业在竞争中胜出。建议关注具备仿制药梯队、原料-制剂一体化的企业:中国生物制药、科伦药业、华海药业等;上游原料议价能力提升,建议关注富祥股份、普洛药业等相关原料药标的。 推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强调“互联网+医疗”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创新医保协议管理,将符合条件的医药机构纳入医保协议管理范围,支持“互联网+医疗”等新服务模式发展。建立健全跨区域就医协议管理机制。我们认为“互联网+医疗”后续将得到医保支持,关键一环有望突破,有望实现更为蓬勃的发展,药店优质企业以及药品信息化及供应链体系的企业有望受益;《意见》提出逐步将门诊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改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建立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我们认为对药店行业影响大,将促进行业持续规范的发展,推动行业优胜劣汰,利于药店龙头优质企业发展。重点关注信息化药品供应链龙头九州通和药店领域龙头企业益丰药房、大参林、老百姓、一心堂。 风险提示:医保改革政策落地低于预期,“互联网+医疗”医保对接低于预期 -10%-5%0%5%10%15%20%25%2019-032019-072019-11医药生物沪深300 行业报告 | 行业点评 请务必阅读正文之后的信息披露和免责申明 2 分析师声明 本报告署名分析师在此声明:我们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本报告所表述的所有观点均准确地反映了我们对标的证券和发行人的个人看法。我们所得报酬的任何部分不曾与,不与,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投资建议或观点有直接或间接联系。 一般声明 除非另有规定,本报告中的所有材料版权均属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获中国证监会许可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及其附属机构(以下统称“天风证券”)。未经天风证券事先书面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修改、发送或者复制本报告及其所包含的材料、内容。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均为天风证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 本报告是机密的,仅供我们的客户使用,天风证券不因收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天风证券的客户。本报告中的信息均来源于我们认为可靠的已公开资料,但天风证券对这些信息的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中的信息、意见等均仅供客户参考,不构成所述证券买卖的出价或征价邀请或要约。该等信息、意见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任何人的个人推荐。客户应当对本报告中的信息和意见进行独立评估,并应同时考量各自的投资目的、财务状况和特定需求,必要时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家的意见。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天风证券及/或其关联人员均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过往的表现亦不应作为日后表现的预示和担保。在不同时期,天风证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 天风证券的销售人员、交易人员以及其他专业人士可能会依据不同假设和标准、采用不同的分析方法而口头或书面发表与本报告意见及建议不一致的市场评论和/或交易观点。天风证券没有将此意见及建议向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的义务。天风证券的资产管理部门、自营部门以及其他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特别声明 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天风证券可能会持有本报告中提及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这些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和金融产品等各种金融服务。因此,投资者应当考虑到天风证券及/或其相关人员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投资者请勿将本报告视为投资或其他决定的唯一参考依据。 投资评级声明 类别 说明 评级 体系 股票投资评级 自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相对同期沪 深300指数的涨跌幅 行业投资评级 自报告日后的6个月内,相对同期沪 深300指数的涨跌幅 买入 预期股价相对收益20%以上 增持 预期股价相对收益10%-20% 持有 预期股价相对收益-10%-10% 卖出 预期股价相对收益-10%以下 强于大市 预期行业指数涨幅5%以上 中性 预期行业指数涨幅-5%-5% 弱于大市 预期行业指数涨幅-5%以下 天风证券研究 北京 武汉 上海 深圳 北京市西城区佟麟阁路36号 邮编:100031 邮箱:research@tfzq.com 湖北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路99 号保利广场A座37楼 邮编:430071 电话:(8627)-87618889 传真:(8627)-87618863 邮箱:research@tfzq.com 上海市浦东新区兰花路333 号333世纪大厦20楼 邮编:201204 电话:(8621)-68815388 传真:(8621)-68812910 邮箱:research@tfzq.com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5033号 平安金融中心71楼 邮编:518000 电话:(86755)-23915663 传真:(86755)-82571995 邮箱:research@tfz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