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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柳暗花明又一春

公用事业2020-03-04殷中枢光大证券陈***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柳暗花明又一春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1- 证券研究报告 2020年3月4日 环保 柳暗花明又一春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政策解读 行业简报 ◆事件: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核心是系统化管理。国家领导层面的顶层设计、地方政府的严格落实是我国环保工作顺利开展的基础,而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模式则是我国现代环境治理体制的核心。本次《意见》是我国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其要求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系统化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并对环保督察、排污许可、监测覆盖、三方治理等重点的环保机制体制均提出了深化要求,未来相关工作的开展也将加速推进。 ◆再提“健全价格收费机制”,污水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优化有望提速。自发改委于2018年6月发布《关于创新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价格机制的意见》中提出坚持污染者付费、完善污水处理收费政策、健全固体废物处理收费机制等要求后,《意见》中再次强调需严格落实“谁污染、谁付费”原则,“按照补偿处理成本并合理盈利原则,完善并落实污水垃圾处理收费政策”。再次重申我们的观点,污水处理方面:我们认为在提质增效的大背景下2020年我国部分地区的污水处理服务费有望迎来新一轮的提价周期;垃圾处理方面,我们认为财政部在明确“引导通过垃圾处理费等市场化方式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予以支持”后,国家会持续推动垃圾处理收费制度的落地,从而实现价格机制从使用者到处置者的顺利传导。而本次《意见》的出台无疑将加速相关收费机制的建立和落地,从而进一步推动污水处理和垃圾焚烧行业的高质量发展。 ◆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为环保领域加大投资和收费机制改革铺平道路。《意见》要求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下,要求除全国性、重点区域流域等重大事务外,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并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我们认为该要求一方面将进一步推动环保领域的投资力度加大,另一方面也将为相关收费机制的改革铺平道路,行业的发展模式亦有望逐步由政策驱动向市场驱动转变。 ◆上调环保行业至“买入”评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是国家的头等大事,《意见》的发布将推动国家建立七大体系(领导责任、企业责任等)并落实责任,通过科学化、系统化的管理方式形成更优化健全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2020年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国家仍将持续加大对环保领域的政策支持和投资力度,而环保行业在经历了难言乐观的2019年后(市场需求的相对疲弱、融资端的压力、叠加2018年对环保行业带来的震荡仍需时日消化等多重因素影响),有望在2020年迎来新的发展机遇,而本次《意见》的发布亦将对环保行业的估值带来一定提振作用。上调环保行业至“买入”评级,重点关注固废、水务行业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工作的推进。 投资建议方面,固废推荐城发环境、瀚蓝环境、伟明环保;水务行业推荐国祯环保、碧水源、博世科、中建环能;关注宁波水表、东方园林;环境修复行业推荐高能环境。 ◆风险分析:环保政策因经济下行而要求力度降低;政策细则及地方政府落实程度不及预期;地方政府释放更多债务问题。 买入(上调) 分析师 殷中枢 (执业证书编号:S0930518040004) 010-58452063 yinzs@ebscn.com 联系人 郝骞 021-52523827 haoqian@ebscn.com 行业与上证指数对比图 -30%-18%-5%8%20%03-1906-1908-1911-19环保沪深300 资料来源:Wind 相关研报 如何看待“疫情”后的水务行业——水务行业提质系列报告之二 ····································· 2020-03-01 如何看待“疫情”后的环卫产业——固废提质系列报告之一 ····································· 2020-02-24 提质周期下,你所不了解的水价——水务行业提质系列报告之一 ····································· 2020-02-09 2020-03-04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2- 证券研究报告 1、推荐公司情况 重点上市公司盈利预测、估值与评级 证券 代码 公司 名称 股价 (元) EPS(元) PE(X) 投资 评级 18A 19E 20E 18A 19E 20E 000885 城发环境 11.13 1.17 1.23 1.37 6 8 8 买入 600323 瀚蓝环境 19.95 1.14 1.23 1.48 12 15 13 买入 603568 伟明环保 30.40 1.08 0.97 1.09 21 21 18 增持 300070 碧水源 10.30 0.40 0.44 0.51 20 22 20 买入 300388 国祯环保 12.76 0.51 0.49 0.56 17 23 21 买入 300422 博世科 13.20 0.66 0.85 1.08 15 14 11 买入 300425 中建环能 4.67 0.20 0.25 0.33 22 17 13 买入 603588 高能环境 13.31 0.49 0.64 0.80 16 15 12 买入 资料来源:Wind,光大证券研究所预测,股价时间为2020年3月3日 2、附录 《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企业自治良性互动,完善体制机制,强化源头治理,形成工作合力,为推动生态环境根本好转、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贯彻党中央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实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坚持多方共治。明晰政府、企业、公众等各类主体权责,畅通参与渠道,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环境治理的良好格局。 ——坚持市场导向。完善经济政策,健全市场机制,规范环境治理市场行为,强化环境治理诚信建设,促进行业自律。 ——坚持依法治理。健全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加快补齐环境治理体制机制短板。 2020-03-04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3- 证券研究报告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健全环境治理的领导责任体系、企业责任体系、全民行动体系、监管体系、市场体系、信用体系、法律法规政策体系,落实各类主体责任,提高市场主体和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形成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多元参与、良性互动的环境治理体系。 二、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 (四)完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党中央、国务院统筹制定生态环境保护的大政方针,提出总体目标,谋划重大战略举措。制定实施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省级党委和政府对本地区环境治理负总体责任,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各项决策部署,组织落实目标任务、政策措施,加大资金投入。市县党委和政府承担具体责任,统筹做好监管执法、市场规范、资金安排、宣传教育等工作。 (五)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支出责任。制定实施生态环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除全国性、重点区域流域、跨区域、国际合作等环境治理重大事务外,主要由地方财政承担环境治理支出责任。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在进一步理顺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改革中统筹考虑地方环境治理的财政需求。 (六)开展目标评价考核。着眼环境质量改善,合理设定约束性和预期性目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以及相关专项规划。各地区可制定符合实际、体现特色的目标。完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体系,对相关专项考核进行精简整合,促进开展环境治理。 (七)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体制。以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推进例行督察,加强专项督察,严格督察整改。进一步完善排查、交办、核查、约谈、专项督察“五步法”工作模式,强化监督帮扶,压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三、健全环境治理企业责任体系 (八)依法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加快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立法进程,完善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对企业排污行为的监督检查。按照新老有别、平稳过渡原则,妥善处理排污许可与环评制度的关系。 (九)推进生产服务绿色化。从源头防治污染,优化原料投入,依法依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技术。积极践行绿色生产方式,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加大清洁生产推行力度,加强全过程管理,减少污染物排放。提供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产品和服务。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2020-03-04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4- 证券研究报告 (十)提高治污能力和水平。加强企业环境治理责任制度建设,督促企业严格执行法律法规,接受社会监督。重点排污企业要安装使用监测设备并确保正常运行,坚决杜绝治理效果和监测数据造假。 (十一)公开环境治理信息。排污企业应通过企业网站等途径依法公开主要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执行标准以及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鼓励排污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前提下,通过设立企业开放日、建设教育体验场所等形式,向社会公众开放。 四、健全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 (十二)强化社会监督。完善公众监督和举报反馈机制,充分发挥“12369”环保举报热线作用,畅通环保监督渠道。加强舆论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各类破坏生态环境问题、突发环境事件、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曝光。引导具备资格的环保组织依法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等活动。 (十三)发挥各类社会团体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动员广大职工、青年、妇女参与环境治理。行业协会、商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促进行业自律。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和指导,积极推进能力建设,大力发挥环保志愿者作用。 (十四)提高公民环保素养。把环境保护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和党政领导干部培训体系,组织编写环境保护读本,推进环境保护宣传教育进学校、进家庭、进社区、进工厂、进机关。加大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研发推广环境文化产品。引导公民自觉履行环境保护责任,逐步转变落后的生活风俗习惯,积极开展垃圾分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绿色消费。 五、健全环境治理监管体系 (十五)完善监管体制。整合相关部门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职责、队伍,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全面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环境监管模式。推动跨区域跨流域污染防治联防联控。除国家组织的重大活动外,各地不得因召开会议、论坛和举办大型活动等原因,对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十六)加强司法保障。建立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机关、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制度。强化对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查处侦办,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案件起诉力度,加强检察机关提起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工作。在高级人民法院和具备条件的中基层人民法院调整设立专门的环境审判机构,统一涉生态环境案件的受案范围、审理程序等。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审判结果执行机制。 2020-03-04 环保 敬请参阅最后一页特别声明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