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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点评:看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医药生物2010-12-10巨国贤第一创业.***
《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点评:看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部分 2010年12月10日 看好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点评 摘要: z 事件: z 中国政府网9日消息,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将基本药物的采购权统一回收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将基本药物市场“全国统一”、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的做法,扼制住在基本药物采购过程中出现的“二次议价”、“幕后交易”、“层层加价”、“药一降价就消失”等等不良现象,在保证基本药品质量过关的情况下,切实降低基本药物价格。 z 点评: 点评: 行业点评报告 评级:中性 第一创业研究所 巨国贤 S1080209110062 联系人:邓聪 电 话:0755-25831799 邮 件:dengcong@fcsc.cn 行业基本数据: 上市公司家数:154 A股流通市值(亿元):8913.63 总市值(亿元) :13498.66 医药生物行业与沪深300指数比较 -80.00%-60.00%-40.00%-20.00%0.00%20.00%40.00%60.00%80.00%100.00%07-1208-0308-0608-0908-1209-0309-0609-0909-1210-0310-061. 我们认为中央对于解决看病难、看病贵的决心非常大。最近密集出台《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以此次出台的《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都显示国家对于医改的决心,我们认为后续还有配套措施出台。 10-09医药生物(申万)上证综合指数 相关报告 2010/11/25 短期利好国产基本药物生产厂家-《动刀外资药:发改委部署基本药物降价》点评 2010/12/1 利空?利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头孢曲松等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点评 2010/12/10春天,春天!《关于进一步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意见的通知》点评 2. 有利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从基药采购权回收省级部门、制定采购计划、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等15条措施(祥见后附件),都是针对基药采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黑幕交易、加价、以次充好等潜规则,我们预计后面还会有具体细则出台。这次的指导意见可以说是堵上了一些黑心药厂的赚钱的路,但是有没有可能绕道而行,这个还有待观察。虽然困难很大,但我们对于国家的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持乐观态度。 3. 对于基药目录中单独定价企业利好。我们认为基本药物目录的建立是迟早的事情,一旦在全国推广实施,对于基药目录里面单独定价企业销售的促进作用明显,我们查询了基药目录里面的单独定价品种,受益A股上市企业有华北制药、西南药业、东北制药、双鹤药业、浙江医药、丽珠集团、康恩贝、同仁堂、康缘药业、白云山A、中新药业、九芝堂、紫鑫药业。 4. 推荐医疗器械、医疗服务行业、原研药企业。投资者现在担心的是国家对于药品价格的打压,对于整个医药板块的压力非常大。我们认为国内医药行业10年大发展是大概率事件,药品、器械以及服务行业不管从数量还是质量都会有质的飞跃。在药品价格压力下我们推荐投资者重点关注医疗器械、医疗服务、中药独家品种以及原研药企业以及具备成为原研药素质的企业。我们推荐乐普医疗、万东医疗、爱尔眼科、通策医疗、云南白药、片仔癀、恒瑞医药等。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rporation Limited 研究报告 5. 维持行业”中性”评级。调整过后,整个医药板块的估值压力有了一定的缓解,但我们认为板块PEG处于1.5左右比较合理,对应市盈率在30-35倍左右。根据WIND的数据,现在SW医药生物板块2010年整体市盈率为45.5倍,预测未来12个月的整体市盈率31倍,我们认为还有一定程度的高估,我们给予“中性”评级,但我们对于整个医药行业长期的发展非常看好,长期“推荐”。 附件: 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10〕56号 2010.11.19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惠及民生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近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该项制度启动实施以来,取得了明显进展和初步效果,但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突出表现在基本药物招标采购不够规范,采购价格没有有效合理降低,一些地区部分药品供应配送不及时,影响了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效果和群众受益程度。为确保基本药物制度顺利实施,现就建立和规范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总体思路 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包括各省区市增补品种,下同)实行以省(区、市)为单位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发挥集中批量采购优势,招标和采购结合,签订购销合同,一次完成采购全过程,最大限度地降低采购成本,促进基本药物生产和供应。通过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实现基本药物安全有效、品质良好、价格合理、供应及时,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基层用基本药物供应保障体系,使群众真正得到实惠。 二、建立和规范基本药物采购机制的主要措施 (一)明确基本药物采购的相关责任主体。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在政府组织和调控下,通过市场竞争进行采购。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是本省(区、市)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的主管部门,负责搭建省级集中采购平台,确定具备独立法人及采购资格的采购机构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并对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过程中采购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协调解决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各省(区、市)应充分利用现有药品集中采购平台和药品集中采购机构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市(地)及以下不设采购平台,不指定采购机构。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部分 2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rporation Limited 研究报告 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为政府建立的非营利性网上采购系统,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生产和经营企业提供药品采购、配送、结算服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采购机构利用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平台开展基本药物采购工作,负责平台的使用、管理和维护。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采购机构签订授权或委托协议。采购机构作为采购的责任主体,负责定期汇总本省(区、市)基本药物采购需求,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实施基本药物采购,并与药品供应企业签订购销合同,负责合同执行。采购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不得向企业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取费用,采购机构必要的工作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卫生、监察等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采购机构的监管。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协议定期向采购机构提出基本药物用药需求,并按协议约定及时付款。 (二)合理编制基本药物采购计划。采购机构定期汇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需求,编制基本药物集中采购计划,按照临床必需和基层实际确定基本药物采购的具体剂型、规格、质量要求,明确采购数量。要兼顾成人和儿童用药需要。各省(区、市)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协调。 暂无法确定采购数量的省(区、市)可以通过单一货源承诺方式进行采购,即对每种基本药物(具体到剂型和规格)只选择一家企业采购,使该企业获得供货区域内该药品全部市场份额,该供货区域内的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的基本药物(具体到剂型和规格)只由这一家企业供应。 (三)加强基本药物市场价格调查。各省(区、市)卫生行政和价格主管等相关部门要对基本药物近三年市场实际购销价格进行全面调查,包括社会零售药店零售价格以及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进货价格。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应作为基本药物采购的重要依据,原则上集中采购价格不得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卫生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收集汇总各地市场价格调查情况,建立基本药物价格信息库。 采购机构通过集中采购确定的采购价格(包括配送费用)即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际销售价格。 (四)明确基本药物供货主体。原则上用量大(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的基本药物直接向生产企业采购,由生产企业自行委托经营企业进行配送或直接配送;用量小的基本药物可以集中打包向药品批发企业采购(含配送)。也可以向代理生产企业销售药品的批发企业采购。无论采取哪种方式,供货主体都要对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一并负责。 (五)区别情况分类采购。区分基本药物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采购方式: ——对独家生产的基本药物,采取与生产或批发企业进行单独议价的方式进行采购。 ——对基层必需但用量小的特殊用药、急救用药,采用邀请招标、询价采购或定点生产的方式采购。 请务必阅读正文后免责条款部分 3 第一创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First Capital Securities Corporation Limited 研究报告 ——对临床常用且价格低廉(建议为日平均使用费用在3元以下的基本药物,具体标准由各省区市自行确定),或者经多次采购价格已基本稳定的基本药物,采取邀请招标或询价采购的方式采购。 ——对基本药物中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免费治疗的传染病和寄生虫病用药、免疫规划用疫苗、计划生育药品及中药饮片,仍按国家现有规定采购。 ——其他基本药物均应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中如出现企业投标价格均高于市场实际购销价格,采购机构应与投标企业依次进行单独议价,均不能达成一致的,即宣布废标。 ——对通过以上方式均未能采购到的基本药物,经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同意,采购机构可以寻找替代剂型、规格重新采购,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定点生产,并及时上报卫生部和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务院医改办公室)备案。鼓励各地探索省际联合采购等多种方式,进一步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保障供应。 (六)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基本药物采购要遵循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鼓励各地采用“双信封”的招标制度,即在编制标书时分别编制经济技术标书和商务标书,企业同时投两份标书。经济技术标书主要对企业生产规模、配送能力、销售额、行业排名、市场信誉,以及GMP(GSP)资质认证、药品质量抽验抽查历史情况、电子监管能力等指标进行评审,保证基本药物质量。只有经济技术标书评审合格的企业才能进入商务标书评审,商务标书评审由价格最低者中标。各地也可以通过设立资质条件的方式,对投标企业进行筛选;还可以根据基本药物质量和价格等要素设计评分指标体系,对投标企业进行综合评分。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采购机构根据供货主体和实际情况,合理设计本省(区、市)的具体招标办法。 采购机构确定供货企业后,供货企业要将拟供货的药品样品送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基本药物质量的抽验,必要时将抽检样品与备案样品进行比对,对质量出现问题的按照有关规定惩处,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七)充分听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意见。要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和医务工作者在基本药物采购中的积极作用。在采购计划制定、评标、谈判等重要环节,要有相当比例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者和医务人员代表参与,具体由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采购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签订基本药物购销合同。采购机构代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供货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