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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Minsheng Bank (1988 HK) - Deleveraging to challenge 2Q NIM

民生银行,019882010-05-04三星证券自***
China Minsheng Bank (1988 HK) - Deleveraging to challenge 2Q NIM

2010年4月30日发生了什么?事件:中国民生银行今天下午举行了分析师对第一季度业绩的通报,并展望了第二季度的趋势。影响:管理层确认去杠杆化将成为第二季度NIM的挑战,并表示第一季度成本收入比(CIR)可能无法持续。1)管理层预期将4月的LDR降低至79-81%,5月进一步降低至75-79%,6月降低至75%,以满足银监会的要求。民生银行计划通过在五月和六月放慢贷款增长,同时进一步增加存款来实现其目标。—包括高价位的我们认为这将在第二季度增加NIM压力。2)4月份存款增长有所改善,2010年1季度存款成本稳定。 4月份继续进行按需存款迁移。然而,五月和六月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3)商贷堂贷款—贷款给小企业主—一季度增长了44%,达到646亿元人民币;该比例从2009年底的贷款账本的5%上升到2010年第一季度末的7%。此类贷款的不良贷款率保持稳定,约有70%已抵押。4)2010年第一季度的CIR改善(同比下降2%至45%)主要是由于分支机构扩张速度放缓和收入增长强劲。该银行计划在今年余下的时间里加速其分支机构,业务和员工的扩张,这表明第一季度的积极CIR趋势是不可持续的。5)管理层预计2010年的信贷成本与2009年相比将保持稳定,并且对LGFV贷款的资产质量充满信心,但没有给出准确的数字。银行的打包的LGFV贷款的担保据说是有限的。行动:我们维持对该股的一星级买入评级和12个月目标价格9.2港元(来自DDM,相当于1.75倍2010年预期市净率)。目前交易市盈率为1.6倍2010年市盈率和11倍2010年市盈率,我们认为已经消化了强劲的第一季度业绩,并且对第二季度NIM的担忧可能会限制股价的上涨空间。三星vs街目标价格与共识1年前每股收益与共识推荐分配+0.8%+3.3%43%买持有43%14%卖出中国民生银行(1988香港)去杠杆化挑战2Q NIM蔡卓妍分析师+852 3411 3705朱Chu(Michael Chu)研究助理+852 3411 3706乍看上去HK $ 9.20目标价上/下+9%时价HK $ 8.42市值1,770亿港元流通股(流通股)34.4亿(100%)52周高-低HK $ 9.13-7.48一年表现1M 6M1200万中国民生银行+ 2%NA不适用恒生指数-2%-2% +39%2008 2009 2010E 2011E每股盈利(港元)新0.420.630.640.76净利润修订每股收益增长(%)12.750.91.918.2每股盈利(港元)新0.420.630.640.76市盈率(X)17.711.711.08.8P / B(X)2.591.871.591.33P / PPOP(X)8.26.86.24.9股息收益率(%)1.083.371.822.26净资产收益率(%)15.217.115.315.9本报告由三星证券(亚洲)有限公司编写。从第2页开始进行分析认证和重要披露公司更新 2010年4月30日公司更新– 中国民生银行披露与免责声明要将报告分发给美国:证券研究是由香港三星证券(亚洲)有限公司(由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授权的组织)准备,发行和独家分发的。这项研究只能在美国根据适用的美国法规进行定义,分发给主要的机构投资者,否则不得分发给其他任何人。本报告中讨论的美国投资者涉及证券的所有交易必须通过三星证券(美国)公司(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也是金融业监管局的成员)进行,而不是通过非证券交易进行。 -美国会员。[在本报告的最前面]列出的分析师是三星证券(亚洲)有限公司或其非美国关联公司的员工,根据适用的美国法规未获得注册/合格的研究分析师资格,并且可能不受制于美国对与研究公司帐户持有的涵盖公司,公众露面和交易证券进行通讯的限制。要将报告分发给英国:“本报告既不是邀请,也不是出于英国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 FSMA”)第21条的目的而进行投资活动的诱因。确实构成了这样的邀请或诱因,仅针对(i)符合《 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2000年(金融促进)令》(经修订)第19(5)条含义的投资专业人士。联合王国(“金融促进令”);(ii)属于《金融促进令》第49(2)(a)至(d)条(“高净值公司,非法人协会等”)的人士;以及(iii)出于FSMA第21条的目的,可以合法地向其提供本报告的任何其他人员(所有这些人加在一起称为“相关人员”)。与本报告相关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仅对相关人员开放,并且仅与相关人员进行。非相关人员不应依赖此报告。”对于要分发给韩国的报告:本报告仅用于私人发行,不用于出售,仅根据《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的规定发行和分发给被视为专业投资者的人士。要将报告分发给新加坡:本报告是根据《新加坡金融顾问条例》第27(1)(e)条规定的金融咨询许可豁免规定提供的,因此,该报告只能提供给《证券和金融服务》第4A条所定义的机构投资者新加坡人。 《期货法》,新加坡第289章。本报告仅适用于三星提供本报告的人员,并且该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其他人发送,转发或传输本报告或本报告的任何副本。”分析师认证本研究报告中表达的观点准确反映了分析师对主题证券或发行人的个人观点,并且分析师薪酬的任何部分与过去,现在或将来均不直接或间接相关。本研究中的具体建议或观点。负责本研究准备工作的分析师会根据整体收入(包括三星证券(亚洲)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实体的投资银行收入)获得报酬,并且在采取任何建议时已采取合理的措施实现并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一般如有需求,可以提供更多信息。信息是从相信可靠的来源获得的,但三星公司不保证其完整性或准确性,除非有关[发行人名称]和/或其关联公司的任何披露以及分析师作为发行人的主体参与发行人的行为研究。除非另有说明,否则定价为所讨论证券的市场收盘价。截至本材料之日,观点和估计构成我们的判断,如有更改,恕不另行通知。过去的表现并不预示未来的结果。本材料无意作为购买或出售任何金融工具的要约或招揽。本文中的意见和建议未考虑个别客户的情况,目标或需求,也无意作为针对特定客户的特定证券,金融工具或策略的建议。本报告的接收者必须对本文提及的任何证券或金融工具做出自己独立的决定。可以根据公司的特定发展或公告,市场状况或任何其他公共可用信息,对公司/行业进行定期更新。客户应联系分析师并通过其本国司法管辖区的三星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执行交易,除非法律另有规定。三星证券(亚洲)有限公司2010年版权所有。版权所有。未经三星证券(亚洲)有限公司书面同意,不得转载,出售或重新分发本报告或其任何部分。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