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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银行业监管改革新规定的可能影响

金融2010-01-06中银香港中国银行香港分行望***
国际银行业监管改革新规定的可能影响

第1號 2010年1月5日 國際銀行業監管改革新規定的可能影響 高級經濟研究員 張穎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近期公佈了旨在提高銀行業資本金和流動性要求的監管改革徵求意見稿,引入一系列新規定。這些新規定將可能促使銀行大量補充資本;銀行規模將可能縮小;盈利能力可能減弱;金融業併購活動仍相對活躍,但併購總額難以與高峰期媲美;場外衍生產品交易場內化的過程仍將漫長。 內容提要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公佈監管改革新規定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近期公佈了旨在提高銀行業資本金和流動性要求的金融監管改革徵求意見稿,引入一系列新規定,主要內容如下。 (1)嚴格定義一級資本:一級資本將主要由普通股和保留利潤構成。非股權一級資本必須是後償債項,票息具自主決定權,即便是不景氣時亦無贖回動力;資本公積(即股票溢價)只有在所涉股票屬一級資本時才可列入一級資本,以防止優先股的股票溢價被列入一級資本。目前可贖回及可占一級資本15%的混合資本因在危機中不能吸收損失而將逐步取消。不可列入一級資本的還包括:商譽和其他無形資產;少數股東權益;債務工具、貸款、應收款項、股票、自用房產和投資性房產的未實現盈利;遞延稅項資產等等。此外,通過持有指數證券、對自身股票、其他一些銀行、金融和保險公司的投資也不可列入一級資本,以防止系統性的一級資本重複入賬。二級資本將協調;目前主要防範市場風險的三級資本則取消,以提高資本基礎的素質、透明度和連貫性,確保銀行有更強的能力抵禦各種風險。 1 本刊所載文章觀點,僅代表作者個人意見。 (2) 引入反映對手風險的新風險權重:新規定強化資本架構的風險覆蓋範圍,除了針對交易帳、複雜證券化和再證券化的風險提高資本要求之外,也將針對產生於衍生產品、回購協定和證券融資等活動的對手信貸風險強化資本要求。例如銀行須基於市值浮損(即信貸估值調整風險)計提資本金;提高大額、低流動性衍生產品敞口的保證金要求;提高雙邊場外衍生產品交易的資本要求和金融機構之間衍生產品交易的風險權重,而銀行在中央對手的抵押和市場風險滿足一定標準後則為零風險權重。有關措施類似市場風險管理,以促使銀行對市場風險和對手信貸風險實行綜合管理,促使場外衍生產品交易轉至中央對手或交易所交易,同時也有助降低通過衍生產品和融資管道產生風險傳遞的骨牌效應。 (3)引入杠杆比率指標:作為巴塞爾協議II 的補充性指標,新規定引入包括表外資產的杠杆比率以限制整體杠杆比率水準。該指標不允許倉位相抵,也不允許抵押、擔保或其他信貸風險緩和措施;某些表外項目通過統一的100%信貸轉換因數計算,銷售信貸衍生工具以交易總額(total notional amount)計算,以遏制銀行體系的過度杠杆化。具體杠杆比率將根據不同會計準則之間的差異作出調整,以具有可比性。 (4)建立逆週期的緩衝機制:新規定旨在推動各銀行的撥備以預期損失為基礎,更具前瞻性;如果銀行的資本充足率接近監管底線,將不能支付紅利和花紅;防止信貸過快增長,以建立緩衝機制,在經濟好景時增加資本儲備,在受到經濟金融危機衝擊時穩定銀行體系。 (5)引入 30 天流動性比率:由於在危機中,許多銀行的資產難以變現,因此新規定要求對活躍於國際市場的銀行設定 30 天流動性比率和中長期結構流動性比率,以應付30 天的市場流動性緊缺危機,避免同業市場因互不信任而出現停頓,但計入流動資產的具體種類仍待明確。為使該標準得以實施,將有一套通用的流動性指標幫助監管機構瞭解各家銀行和整個銀行體系的流動性風險。 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上述建議尚無設定具體的量化指標,量化過程將在2010年下半年基於影響評估結果和收集的意見進行。新規定最快於2012年底前實施,但會在一段時期內推行過渡措施和豁免安排,以確保銀行業順利轉換至新標準。 2 監管改革新規定的可能影響 巴塞爾委員會的上述資本新規定將可能導致銀行業的生態環境發生重大變化,促使銀行大量補充資本;銀行規模將可能縮小,金融全球化程度可能會降低;銀行盈利能力可能減弱;金融業併購活動仍將相對活躍,但併購總額難以與高峰期媲美;場外衍生產品交易場內化的過程仍將漫長。 ¾ 銀行需要大量補充資本 標準普爾公司(S&P)最近根據全球 45 家主要銀行 2009 年 6 月底的財務健全程度,評定其風險調整資本(RAC)比率,以衡量銀行資產負債表強弱。RAC 比率反映銀行的槓桿比率(股東權益占資產值的比率),以及更高的風險權重因素對資產的影響。45 家主要銀行平均 RAC 比率是 6.7%;只有 9 家銀行的 RAC 比率超過 8%;大部分銀行的資本仍相對偏弱,其中瑞士銀行的該比率為 2.2%、花旗銀行為2.1%、日本瑞穗和住友三井銀行則不到 2%,從而引發市場對部分大型金融機構體質的疑慮。巴塞爾委員會有關提高銀行業資本要求的新規範,將進一步凸顯這些銀行的資本不足。雖然隨著經濟復蘇,部分銀行的盈利可望填補部分資本金的不足,但一些體質較弱的銀行將必須透過配售新股來籌集資本,這將稀釋現有股東的權益,拖低股價,並使投資者信心再受打擊。 英國金管局(FSA)最近指出,英國銀行業為了符合歐盟要求降低證券化與整體交易風險的規定,必須額外再籌330 億英鎊(528 億美元)的新資本,這還未包括為滿足巴塞爾新規定所需的增資。瑞士銀行估計,假設監管機構推行的一級資本充足率下限為 4%;逆週期的緩衝機制在此基礎上再高出 50%(即為 6%);及執行 5%的杠杆比率(股東權益/資產比率),若將有形普通股權益(剔除混合資本和商譽)/風險加權資產比率作為一級資本充足率的替代指標,在經過 2009 年股市大幅反彈期間的大量集資活動之後,發行了大量混合資本和優先股的歐資銀行和相互持股較多的日資銀行仍需進一步進行普通股融資(表 1)。瑞士信貸則估計,歐洲銀行或需集資最多 4,000 億英鎊(約 6400 億美元),當中英國銀行業需要額外 500 億英鎊(800 億美元)資本。而由於歐美銀行使用不同的會計規則,因而使目前美資銀行的杠杆比率顯得較高,當未來的杠杆比率根據不同的會計規則調整時,美資銀行可能也需要增加一級資本或收縮杠杆倍數,以達到新的杠杆比率要求。 3 中國內地的銀行因 2009 年的貸款業務大幅增長,導致資本充足率有下降趨勢。銀監會表示,如果考慮到農行上市等因素影響,2010年內地銀行的融資規模將在 5000 億元人民幣左右。而 2010 年內地資本市場整體規劃、新股發行的融資規模僅為3000-4000 億元,因此未來內地銀行的資本需求不僅對內地、也對香港市場帶來壓力。 香港本地註冊銀行的資本充足率在 2009 年第三季雖然高達16.6%,但金管局表示,不排除新規定落實後,香港將有部分銀行需要集資。有銀行表示,短期內可能繼續選擇以股代息的方式支付股息,以緩沖監管機構提升銀行資本要求帶來的影響,因為該方案最可控,可以同時提升銀行的一級資本和整體資本水準,及防止過早提升資本導致閒置資本出現,令銀行資本回報率下降。 不過,儘管新資本規定的嚴格程度超乎市場預期,被形容為“懲罰"金融體系,但遲至 2012 年底(或更晚)的執行時間框架,逐步推進的措施和過渡性安排,以及隨著全球經濟逐漸復蘇和資本市場大幅反彈,將有助銀行業通過自身努力和市場集資走出資本不足的困境,通過留存利潤建立內生性的資本緩衝機制,從而降低監管改革帶來的銀行體系資本不足的風險,及緩和更嚴格的監管造成銀行業盈利驟降的風險,因而新資本規定的出臺儘管已導致部分資本不足銀行的股價下跌,料不會對金融市場帶來太大的震盪。 ¾ 銀行規模將可能縮小 更嚴格的監管規定將導致銀行被迫保留更多的資本金,提高安全、流動性高的資產持有比例,縮小杠杆倍數,這導致銀行的資產負債規模將明顯縮小,股本回報率也會降低;銀行作為金融仲介的角色也可能弱化,通過銀行進行的儲蓄和投資減少。加上資本短缺可能導致部分銀行調整業務策略,縮小海外業務規模;全球約 3.4-3.6 萬億美元左右的有毒資產目前僅核銷了 1.7 萬億美元,仍有近半的不良資產尚待核銷,也會導致銀行規模縮小,金融全球化程度可能降低。 4 根據國際清算銀行統計,金融危機引致的“去杠杆化",已使國際銀行業的總資產從 2007 年底的 37.4 萬億美元收縮 5.9%至 2008 年底的 35.2 萬億美元,及進一步收縮 3.4%至 2009 年 6 月底的 34 萬億美元;其中海外資產則從 2007 年底的 33.4 萬億美元收縮 6.9%至2008 年底的 31.1 萬億美元,及進一步收縮 2.6%至 2009 年 6 月底的30.3 萬億美元。未来更嚴格資本監管規定引致的“去杠杆化"將可能導致這種銀行規模縮小,金融全球化程度降低的趨勢再持續數年。 此外,美國眾議院近期通過了該國的金融監管改革方案,美國聯邦儲備委員將成為“超級監管者",賦予其監管所有對金融穩定構成威脅的企業,包括不直接擁有銀行的企業的權力。大型銀行可能會面臨更高的資本金和流動性要求,同時政府可能會獲得授權,如果大型金融機構被視為對整體經濟構成威脅,政府有權分拆即便是健康的大型金融機構,以防止“太大而不能倒閉"的道德風險,這也可能導致銀行的規模縮小。而作為國際金融規則的主要制定者,美國金融監管改革勢必會對全球金融體系帶來深遠影響。 再者,歐盟為維護銀行公平性和競爭性,已要求獲政府斥巨資拯救的蘇格蘭皇家和萊斯銀行在未來 4 年,合共出售相當於英國零售銀行業總值 10%的資產,包括零售銀行業務和非核心資產,且未來 3-4年內不得進行某些收購,也對那些致力追求業務規模擴張而管理不善的銀行敲響了警鐘。銀行被迫持有更多資本,將可能導致信貸成本升高,銀行向企業及消費者放貸減少,經濟增長速度也會放緩。 ¾ 銀行盈利能力將可能減弱 本次金融危機爆發前,由於寬鬆的監管政策,導致許多銀行在繁榮時期通過杠杆作用不斷膨脹及提高利潤率。例如 2002 至 2007 年間,英國金融機構的杠杆比率提高了42%,將股本回報率推高了1/3。資本新規定有助促使銀行提供足夠的資本緩衝,確保銀行體系能夠安全度過經濟低迷期,但其副作用是,銀行業的利潤水準將可能下降。 摩根大通(JPMorgan)的研究顯示,針對較高風險活動實施更高的資本要求,可能會令擁有高杠杆業務的美歐銀行的長期盈利能力下降近 1/3,2011 年,這些銀行的股本回報率將從 15%下降至略低於11%。例如摩根士丹利、高盛、德意志銀行、法國興業和巴黎銀行的投行業務受到監管改革的衝擊最嚴重,而專注於傳統貸款業務、且杠5 杆倍數較低的銀行所受影響可能較小。 根據香港金管局的資料,2008年底,香港 10 家主要上市銀行的杠杆比率(即第一級資本與經調整資產總額的比率)約為 5%,高於美國 3%的法定最低標準,即香港主要銀行的杠杆倍數較低;加上香港本地註冊銀行 2009 年第三季度的資本充足率高達 16.6%,因此香港銀行資產規模和盈利的降幅受資本新規定的直接影響可能較小。但由於高度開放的香港銀行和金融業的興旺程度與國際流動性的充裕程度密切相關,資本新規定導致的跨國資本流動可能減少,仍會間接抑制香港銀行業的資產規模和盈利增速,2007 年香港銀行業高達 31.1%的稅前盈利和 21.3%股東資金回報率將難以再現。 隨著新資本監管制度的確立,銀行將可能逐漸走向集約化經營,通過精細化資本管理,準確、科學地計量資本,引入經濟資本分配制度,提高風險定價水準,持續優化流程,加快資源整合等策略,努力提高資本使用效率,盡可能以最少的資本消耗獲取最大的經營效益;商業銀行依賴大量放貸獲利為主的盈利模式也將轉變為更多依賴非利息收入的盈利模式。 ¾ 金融業併購活動仍將相對活躍 根據 Dealogic 截至 12 月 16 日的統計,2009 年以來全球併購交易總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