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浏览器禁用了JavaScript(一种计算机语言,用以实现您与网页的交互),请解除该禁用,或者联系我们。[民生证券]:广药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一审判决点评:一审判决广药取得阶段性胜利,尚待终审结果 - 发现报告
当前位置:首页/公司研究/报告详情/

广药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一审判决点评:一审判决广药取得阶段性胜利,尚待终审结果

白云山,6003322013-12-23王永锋、于杰、卢文琳民生证券十***
广药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一审判决点评:一审判决广药取得阶段性胜利,尚待终审结果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1 白云山(600332) 公司研究/点评报告 一、 事件概述 白云山就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诉加多宝虚假宣传一案发布公告,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加多宝一审败诉。 二、 分析与判断  加多宝一审败诉,广药胜诉在预期之中 广州中院判决加多宝立即停止使用“全国销量领先的红罐凉茶改名加多宝”、“原来的红罐王老吉凉茶改名为加多宝凉茶了”广告语进行广告宣传的行为,并立即销毁使用了上述广告语的宣传物品,同时赔偿广药集团经济损失1000万元、合理费用81.33万元并在公开媒体赔礼道歉。自更名之后,加多宝的广告宣传策略一直游走在法律边缘,广药本次胜诉在市场及我们预期之中。同时,广州中院在宣判后的新闻发布会明确表示在本案整个诉讼过程中法院并未故意倾向本地企业或国有企业。  一审判决随不是最终结果,但加多宝翻案概率并不大 广州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并不代表本案的最终结果,加多宝方面已当庭表示要继续上诉。由于我国审判制度实行“二审终审制”,因此二审的审判结果才是本案最终结果。尽管如此,我们仍认为加多宝翻案的概率并不大。二审推翻一审判决的情况多存在于有决定性的新证据出现,而本案属于商业纠纷,双方手中底牌在一审过程中已基本充分亮明,加多宝方面很难再取得有力的新证据,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二审法院不存在推翻一审判决的充足理由,一般都会倾向于维持一审判决。  我们认为本次判决只是广药的阶段性胜利,凉茶市场双寡头局面将长期持续 加多宝将可能因最终败诉而再次改变广告营销策略,但其短时间内推出成功的新广告语的概率依然不小,因此我们认为本次判决只是广药王老吉取得的一次阶段性胜利。自广药取回王老吉商标之后,凭借多渠道宣传配合、产能快速建设、销售团队搭建等方面迅速形成合力,与加多宝的差距在逐渐缩小,双方未来趋向均势。在不发生其他意外的情况下,双方都难以有用打垮对方的绝对实力,因此凉茶市场未来相当长时间内将呈现双寡头局面,两者将合计控制80%-90%的市场份额。 三、 盈利预测与投资建议 我们预计公司2013-2015年EPS分别为0.86/1.33/1.86元,目前股价对应PE分别为32X、21X、15X。维持对公司的“强烈推荐”评级,合理估值40元。 四、 风险提示 销售不达预期,费用投入增长过快 盈利预测与财务指标 项目/年度 2012A 2013E 2014E 2015E 营业收入(百万元) 8229 17281 21950 26998 增长率(%) 51.28% 110% 27% 23%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百万元) 395 1110 1720 2408 增长率(%) 37.47% 181% 55% 40% 每股收益(元) 0.49 0.86 1.33 1.86 PE 57 32 21 15 资料来源:民生证券研究院 一审判决广药取得阶段性胜利,尚待终审结果 ——广药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一审判决点评 民生精品---点评报告/食品饮料行业 强烈推荐 维持评级 合 理 估 值:40元 交易数据(2013-12-20) 收盘价(元) 27.89 近12个月最高/最低 40.73/15.10 总股本(百万股) 1291.34 流通股本(百万股) 1036.60 流通股比例% 82.50% 总市值(亿元) 289.11 流通市值(亿元) 238.51 该股与深证成指走势比较 分析师 分析师: 王永锋 执业证号:S0100511070004 电话:010-85127831 邮箱:wangy ongfeng@mszq.com 分析师:于杰 从业证号:S0100513070003 电话:010-85127513 邮箱:y ujie@mszq.com 研究助理:卢文琳 电话:010-85127831 邮箱:luwenlin@mszq.com 相关研究 -50%0%50%100%150%200%12-1213-0313-0613-09白云山 沪深300 2013年12月23日 白云山(600332)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2 分析师及研究助理简介 王永锋,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经济学硕士,6年证券行业工作经验。2013年食品饮料最佳分析师水晶球第四名、新财富入围。2012年食品饮料最佳分析师水晶球公募类第四名、金牛奖第五名、新财富入围。 于杰,食品饮料行业分析师,经济学硕士,2年证券行业工作经验。2013年食品饮料最佳分析师水晶球第四名、新财富入围团队成员。 卢文琳,食品饮料行业研究助理,经济学硕士,1年证券行业工作经验。2013年食品饮料最佳分析师水晶球第四名、新财富入围团队成员。 分析师承诺 作者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或相当的专业胜任能力,保证报告所采用的数据均来自合规渠道,分析逻辑基于作者的职业理解,通过合理判断并得出结论,力求客观、公正,结论不受任何第三方的授意、影响,特此声明。 评级说明 公司评级标准 投资评级 说明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公司股价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强烈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20%以上 谨慎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20%之间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10%~10%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10%以上 行业评级标准 以报告发布日后的12个月内行业指数的涨跌幅相对同期的沪深300指数涨跌幅为基准。 推荐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5%以上 中性 相对沪深300指数涨幅介于-5%~5%之间 回避 相对沪深300指数下跌5%以上 民生证券研究院: 北京: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7层;100005 上海: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88号(浦发大厦)31楼F室;200120 深圳: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7888号东海国际中心A座;518040 白云山(600332) 本公司具备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请务必阅读最后一页免责声明 证券研究报告 3 免责声明 本报告仅供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客户使用。本公司不会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 本报告是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信息,但本公司不保证该等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本报告所载的资料、意见及推测仅反映本公司于发布本报告当日的判断,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发出与本报告所刊载的意见、推测不一致的报告,但本公司没有义务和责任及时更新本报告所涉及的内容并通知客户。 本报告所载的全部内容只提供给客户做参考之用,并不构成对客户的投资建议,并非作为买卖、认购证券或其它金融工具的邀请或保证。客户不应单纯依靠本报告所载的内容而取代个人的独立判断。本公司也不对因客户使用本报告而导致的任何可能的损失负任何责任。 本公司未确保本报告充分考虑到个别客户特殊的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需要。本公司建议客户应考虑本报告的任何意见或建议是否符合其特定状况,以及(若有必要)咨询独立投资顾问。 本公司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可参与、投资或持有本报告涉及的证券或参与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金融交易,亦可向有关公司提供或获取服务。本公司的一位或多位董事、高级职员或/和员工可能担任本报告所提及的公司的董事。 本公司及公司员工在当地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可以向本报告涉及的公司提供或争取提供包括投资银行业务以及顾问、咨询业务在内的服务或业务支持。本公司可能与本报告涉及的公司之间存在业务关系,并无需事先或在获得业务关系后通知客户。 若本公司以外的金融机构发送本报告,则由该金融机构独自为此发送行为负责。该机构的客户应联系该机构以交易本报告提及的证券或要求获悉更详细的信息。 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授权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更改或以任何方式发送、传播或复印本报告。本公司版权所有并保留一切权利。 所有在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除非另有说明,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识及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