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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影响研究:从供给与价格的视角

化石能源2016-10-21曹燕鸥、李旭东、唐冰中债资信小***
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影响研究:从供给与价格的视角

2016年10月 评级业务部 曹燕鸥 电话:010-88090094 邮件:caoyanou@chinaratings.com.cn 冯秀娟 电话:010-88090184 邮件:fengxiujuan@chinaratings.com.cn 李旭东 电话:010-88090293 邮件:lixudong@chinaratings.com.cn 唐冰 电话:010-88090122 邮件:tangbing@chinaratings.com.cn 市场部 电话:010-88090123 邮件:cs@chinaratings.com.cn 中债资信是国内首家以采用投资人付费营运模式为主的新型信用评级公司,以“依托市场、植根市场、服务市场”为经营理念,按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为客户提供评级等信用信息综合服务。 公司网站:www.chinaratings.com.cn 电话:010-8809000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8号院盈泰中心2号楼6层 专题报告 2016年第72期 总第293期 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影响研究—从供给与价格的视角 内容摘要 为改善煤炭行业供需格局,抑制煤价持续下跌,2016年以来国务院以及各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去产能政策,主要包括退出部分产能、限制新增产能以及按“276个工作日”减量化生产等。此外,面对2016年下半年煤炭价格的持续上涨,发改委又制定了相关抑制煤价过快上涨的预案。本文针对以上政策对煤炭供给和煤价的影响展开分析,主要结论如下: 1、2016年全国计划退出产能2.5亿吨,但对实际产量的影响或不足0.5亿吨;“276个工作日”政策对2016年产量影响约为3亿吨,为供给下降的主要原因。 2、未来3年,全国将陆续退出约7.5亿吨产能,同时将新增约2~3亿吨产能,加上净进口约2亿吨,预计煤炭供给能力小幅下滑,但仍高于煤炭需求。煤炭产能退出对扭转供给过剩局面的效果并不显著,煤炭供给或仍将小幅过剩。 3、“276个工作日”政策目前执行效果较好,若该政策被长期严格执行,煤炭供给或不足。 4、预计未来煤炭政策将围绕“276个工作日”进行微调,目前的煤价响应机制基本能保证煤炭供需平衡。 5、在当前的去产能政策和煤价响应机制下,未来煤炭价格有望保持相对稳定。 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影响研究—从供给与价格的视角 1 2015年,由于煤炭价格持续下跌,约80%的煤炭企业经营性业务发生亏损,为使煤价回归正常水平,2016年以来,国务院以及各省市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去产能政策,这些政策目前实施效果如何,对未来煤炭供给有何影响,煤价又将何去何从,本文围绕以上问题展开研究。 1. 2015年煤炭行业供需状态回顾 供给方面,2006年开始我国煤炭产能步入大规模扩张时期,2006~2015年间约新增产能32亿吨,而同期原煤新增产量(行业无长周期内有效的消费量统计数据,以产量替代)仅在12.89亿吨左右,连续十年的煤炭产能快速扩张造成行业存量产能过剩问题突出,超前建设产能释放压力较大,煤炭价格持续下跌,2015年煤价跌至几乎全行业亏损的水平,在该情况下,部分高成本煤矿退出。据煤炭工业协会最新摸底统计,截至2015年末,全国煤炭产能总规模为57亿吨,其中正常生产及改造的煤矿产能39亿吨,停产煤矿产能3.08亿吨,新建和改扩建产能14.96亿吨(其中约8亿吨属于未经核准的违规项目)。此外,2015年煤炭进口2.04亿吨,出口规模很小,净进口约为2亿吨。 需求方面,下游需求主要为电力、钢铁、建材和化工,四者的用煤量占比分别约为50%、17%、14%和6%。2015年,受全社会用电量增速的下降及清洁能源发电量增加且优先上网的影响,火电发电量约下降3%;而粗钢、水泥等受房地产、机械、汽车等主要用钢需求增速下滑的影响,产量约分别下滑2.3%和4.9%。下游需求的下滑导致煤炭消费量出现近年来的首次负增长,据煤炭工业协会统计,2015年煤炭消费量为39.65亿吨,同比下滑3.7%;而从表观消费量(产量+进口-出口)来看,为38.84万吨,同比下滑6.6%。 综合以上分析,暂不考虑新建和改扩建产能14.96亿吨,2015年国内煤炭产能约42亿吨1,加上每年约2亿吨的煤炭净进口量,预计我国煤炭供给能力约44亿吨,而2015年我国煤炭消费量约为39亿吨。此外,截至2015年末,煤炭社会库存高达3.5亿吨。因此,我国煤炭明显处于产能过剩状态。 2. 2016年以来煤炭去产能政策梳理 为改善供需格局,抑制煤价下跌,2016年以来国务院及各省市出台了一系列煤炭去产能政策。2016年2月5日,国务院发布煤炭行业去产能的纲领性文件《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煤炭产能影响最大的包括三点:(1)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2)2016年起,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简称“276个工作日”政策);(3)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在《意见》发布后,2016年3月21日,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进一步明确“276个工作日”限产政策,并要求各地煤炭行业相关管理机构加强监察,加大休假休息日停产期间的检查力度,确保“276个工作日”政策的落实。次日,国家能源局发布《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要求2016年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约6000万吨。同年7月8日,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国家发改委 1考虑到3亿吨停产产能中较大部分关停于2015年,因此计算时包含了该3亿吨产能。 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影响研究—从供给与价格的视角 2 主任徐绍史表示要确保2016年完成退出煤炭产能2.5亿吨。 表1:2016年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一览 出台时间 相关文件或事件 具体政策内容 2016年2月5日 《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 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7号 1、从2016年开始,用3至5年的时间,再退出产能5亿吨左右、减量重组5亿吨左右。 2、引导企业实行减量化生产,从2016年开始,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3、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审批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确需新建煤矿的,一律实行减量置换; 4、1~3年内淘汰:30万吨以下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5万吨以下发生较大安全事故以及工艺落后并无法改造的等煤矿。 5、引导晋、蒙、陕、宁等4个地区产能小于60万吨/年,冀、辽、吉、黑、苏、皖、鲁、豫、甘、青、新等11个地区产能小于30万吨/年,其他地区产能小于9万吨/年的煤矿有序退出。 2016年3月21日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的通知》发改运行[2016]593号 1、从2016年开始,全国所有煤矿按照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生产能力,即直接将现有合规产能乘以0.84(276除以330)的系数后取整,作为新的合规生产能力。同时,为防止超能力生产,保证职工正常节假日休假休息,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 2、各地煤炭行业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管监察,及时掌握煤矿生产动态,加大休假休息日停产期间的检查力度。 2016年3月22日 《2016年能源工作指导意见》国能规划[2016]89号 1、煤炭产量36.5亿吨左右。 2、全年力争关闭落后煤矿1000处以上,合计产能6000万吨。 2016年7月8日 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上表示 确保2016年完成退出煤炭产能2.5亿吨。 2016年7月23日 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煤矿安监局联合下发《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 1、 未经核准擅自开工的违规建设煤矿一律停建停产,确需继续建设的违规煤矿项目,严格执行减量置换政策,项目单位须关闭退出相应规模的煤矿进行产能减量置换后,方可补办项目核准手续。 (1)对于未纳入煤炭工业发展规模、未经同意开展前期工作,但承担资源枯竭矿区生产接续、人员转移安置等任务的煤矿项目,置换率(退出产能除以新增产能)不小于120%。 (2)已纳入煤炭工业发展规划或经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煤矿项目,置换率不小于110%。 (3)满足2的情况下,先进产能、企业跨省区市兼并重组后新建的煤矿项目,置换率不低于105%。 (4)满足2的情况下,对于历史贡献大、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转产职工安置任务重、单位产能职工比例较高的企业,置换率不低于100%。 煤炭行业去产能政策影响研究—从供给与价格的视角 3 2、 鼓励(在《意见》引发前已核准的)在建煤矿停建或缓建,“十三五”期间暂不释放产能。不能停建缓建的,按不低于20%的比例核减产能。既不停建缓建也不核减产能的,需关闭退出一定规模煤矿进行产能置换,置换率不低于120%。 3、 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核准新建煤矿项目,确须新建且不存在未经核准擅自开工建设行为的,应进行减量置换,置换率不低于110%;对于历史贡献大、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转产职工安置任务重、单位产能职工比例较高的企业,置换率不小于100%。新建煤矿建设规模不小于120万吨/年。 4、 用于置换的关闭退出煤矿必须是合法在籍的生产建设煤矿。退出过剩产能实施方案以外的煤矿用于产能置换的比例不低于总置换比例的50%。纳入退出过剩产能实施方案的煤矿产能也可用于产能置换,但要按一定比例折减。已列入2016~2020年关闭退出计划且按计划年度退出的按实际退出产能的30%计算。计划2017~2020年关闭退出的煤矿如提前到2016年关闭,按50%计算;计划2018~2020年关闭退出的煤矿如提前到2017年关闭,按40%计算。 2016年9月8日 国家发改委召开了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预案启动工作会议 1、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与符合先进产能条件的大型煤炭企业签订自愿承担稳定市场调节总量任务的相关协议。 2、制定了《稳定煤炭供应、抑制煤价过快上涨预案》,预案中设置了应对煤价过快上涨的三级响应机制:三级响应,环渤海动力煤价格上涨到460元以上,连续两周上涨,则日均增产20万吨,响应范围包括晋、陕、蒙,53座煤矿;二级响应,动力煤价格上涨到480元,则日均增产30万吨,响应范围包括晋、陕、蒙、鲁、豫、皖、苏,66个煤矿;一级响应,动力煤价格上涨到500元,则日均增产50万吨,范围是全国范围74个矿井。响应停止条件:价格下跌至490元,连续两周下跌,一级停止;下跌至470元,二级停止;下跌至460元,三级停止。 3、参与市场总量调节任务的煤矿全年总产量仍不能突破276个工作日核定的产能。 资料来源:公开资料,中债资信整理 在《意见》发布后,各省市也相继推出了化解过剩产能的政策,明确了十三五期间、或未来三年以及2016年计划退出产能。从公布情况来看,25个省市共计划退出产能7.5亿吨(发改委会议数据显示共计淘汰产能8亿吨,本文以我们实际统计的7.5亿吨为准)。2016年计划退出产能2.5亿吨。从执行情况来看,2016年上半年去产能进度缓慢,但8月份开始显著提速,前8个月共退出产能1.5亿吨,完成全年任务量的60%。 表2:各省市煤炭退出产能计划一览 省份 去产能时间周期 计划退出煤矿产能 (万吨) 2016年计划退出煤矿个数 2016年计划退出产能(万吨) 山西省 2016~2020 10000 15 1060 内蒙古 3~5年 4959 10 330 陕西省 2016~2021 4706 42 1824 河南省 3年左右 6254 89 2215 煤炭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