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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2019-06-04财报能***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目录释义.....................................................第一章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第二章财务报告.......................................... 释义在本报告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词语具有以下涵义:“本公司/公司/发行人”指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章报告期内企业主要情况一、企业基本情况1、中文名称: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大唐新能源”)2、英文名称:ChinaDatangCorporationRenewablePowerCo.,Limited3、注册资本:人民币72.73701亿元4、法定代表人:陈飞虎5、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4层6197办公地址及邮政编码: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100033公司网址:www.cdt-re.com电子邮箱:dtrir@cdt-re.com6、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业务联系人:张克岩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广宁伯街9号电话:010-66586884传真:010-66586777电子信箱:zhangkeyan@china-cdt.com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1大唐新能CP001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2、2012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2大唐新能CP001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3、2014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4大唐新能CP001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4、2014年第一期中期票据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4大唐新能MTN001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5、2015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5大唐新能SCP001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 6、2015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5大唐新能SCP002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7、2016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6大唐新能SCP001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8、2016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6大唐新能SCP002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9、2016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6大唐新能SCP003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10、2017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7大唐新能SCP001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 11、2017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7大唐新能SCP002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12、2017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7大唐新能SCP00325252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13、2017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7大唐新能SCP00425252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14、2017年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7大唐新能SCP005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改善公司融资结构否————15、2018年第一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8大唐新能SCP001252525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否————16、2018年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 18大唐新能SCP002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否————17、2018年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8大唐新能SCP003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借款否————18、2018年第四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8大唐新能SCP00420202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本部到期债务融资工具否————19、2018年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债项简称发行金额已用金额已使用资金的用途用途是否变更变更是否已披露变更后用途是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18大唐新能SCP005202020亿元用于偿还中国大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借款否———— 第二章财务报告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 审计报告 索引 页码 审计报告 1-3 公司财务报表 — 合并资产负债表 4-5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6-7 — 合并利润表 8 — 母公司利润表 9 — 合并现金流量表 10 —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1 —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2-13 —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14-15 — 财务报表附注 16-187 1 审计报告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216846_A01号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18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2 审计报告(续) 安永华明(2019)审字第61216846_A01号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四、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但目的并非对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16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企业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唐集团”)对其下属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他经营风力发电相关业务的公司进行重组(该交易以下简称为“重组”),于2010年7月9日成立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2017年11月9日取得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发的字91110000764493124W号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727,370.10万元。法定代表人:陈飞虎,注册地址:中国北京市石景山区八大处路49号院4号楼6层6197房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559号文件批准,本公司于2010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7,142,610千股;截至2011年5月30日,本公司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境外上市的外资股H股行使超额配售权,向境外投资者发行131,091千股(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