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提供的文本,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兴达”)作为担保方参与了多笔子公司借款的担保,具体信息整理如下:
一、担保主体与被担保方
- 担保方:深圳同兴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自然人(万锋、钟小平为主要共同担保人,部分合同涉及李锋、刘秋香)。
- 被担保方:同兴达的子公司,包括 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和 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
二、主要担保合同信息
1. 赣州市同兴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借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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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
- 签订时间:2024年9月27日
- 借款银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金额:5,000万元
- 到期日:2025年9月26日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钟小平 【1】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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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2:
- 签订时间:2023年11月27日
- 借款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金额:3,000万元
- 到期日:2025年5月23日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钟小平 【1】 。
2. 南昌同兴达精密光电有限公司借款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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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1(浦发银行南昌分行):
- 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2日
- 金额:3,000万元
- 到期日:2025年10月21日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钟小平 【2】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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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2(浦发银行南昌分行):
- 签订时间:2024年9月29日
- 金额:4,000万元
- 到期日:2025年9月28日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钟小平 【3】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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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3(江西银行赣江新区分行):
- 签订时间:2024年10月28日
- 金额:300万元
- 到期日:2025年10月27日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李锋、钟小平、刘秋香(首次出现李锋、刘秋香共同担保)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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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4(南洋商业银行深圳分行):
- 签订时间:2024年7月12日
- 金额:5,600万元
- 到期日:2025年7月15日(注:参考资料 【7】 显示到期日为2025年1月18日,存在日期差异,需以最新公告为准)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钟小平 【5】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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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5(交通银行洪都北支行):
- 签订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金额:1,750万元
- 到期日:2025年11月28日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钟小平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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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6(光大银行南昌分行):
- 签订时间:2024年7月19日
- 金额:720万元
- 到期日:2025年7月21日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钟小平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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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7(浦发银行南昌分行,2025年新增):
- 签订时间:2025年1月15日
- 金额:1,000万元
- 到期日:2026年1月14日
- 担保方:同兴达、万锋、钟小平 【5】 。
三、担保特点总结
- 担保方式:均为“保证借款”担保,即同兴达及自然人为子公司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 担保期限:借款到期日集中在2025年至2026年,需关注后续还款情况。
- 自然人担保人:万锋、钟小平为核心共同担保人,仅在江西银行300万元借款中新增李锋、刘秋香 【3】 。
- 资金用途:文本未明确借款具体用途,推测为子公司日常经营或项目资金需求。
四、风险提示
- 若子公司未能按期偿还借款,同兴达及相关自然人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可能对公司现金流产生影响。
- 建议关注公司后续公告中关于担保履约情况的披露(如参考资料 【11】 【12】 为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可能包含更详细的担保余额及风险分析)。
以上信息基于参考资料 【1】 【2】 【3】 【5】 【6】 【7】 【8】 整理,具体以公司官方公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