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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8月31日证监会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点评:证监会就有关沪伦通监管细则公开征求意 见

2018-09-01陈雳、王一棠川财证券石***
关于8月31日证监会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点评:证监会就有关沪伦通监管细则公开征求意 见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谨请参阅尾页的重要声明 证监会就有关沪伦通监管细则公开征求意见 证券研究报告 所属部门 । 海外研究部 报告类别 । 海外动态 报告时间 । 2018/9/1 分析师 陈雳 证书编号:S1100517060001 8610-66495901 chenli@cczq.com 联系人 王一棠 证书编号:S1100118050005 8610-66495953 wangyitang@cczq.com 川财研究所 北京 西城区平安里西大街28号中海国际中心15楼,100034 上海 陆家嘴环路1000号恒生大厦11楼,200120 深圳 福田区福华一路6号免税商务大厦21层,518000 成都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市高新区交子大道177号中海国际中心B座17楼,610041 ——关于8 月31日证监会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的点评  事件 2018年8月31日,证监会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市场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意在规范沪伦通存托凭证业务中发行上市、交易、跨境转换、监管规定、投资者保护等事宜。这意味着沪伦通相关对外准备工作开始进入全面启动阶段。后期上交所和中国结算将发布具体操作细则,进一步推进沪伦通制度框架的搭建。  点评 根据征求意见稿,沪伦通和沪港通在业务模式上存在一定区别。沪伦通包括东向业务和西向业务。东向业务指的是伦交所的上市公司可在上交所挂牌中国存托凭证(CDR),而西向业务则是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可在伦交所挂牌全球存托凭证(GDR)。沪伦通东、西向业务都允许DR与基础股票按既定比例互相转换,这是沪伦通互联互通两地市场的方式。现阶段发行存托凭证的方式较为稳妥,这体现在DR的基础证券只限于股票这种金融工具。虽然上交所A股上市公司可通过发行GDR直接在英国市场融资,但是东向业务还不允许伦交所上市公司在中国境内市场通过新増股份发行CDR的方式直接融资。因此沪伦通和之前推出的沪港通存在一定区别。沪港通是两地的投资者相互之间可以到对方的证券市场上直接交易股票,产品仍处于原证券市场。而沪伦通是将对方市场的股票转换成DR到本地市场挂牌交易。 征求意见稿指出关于CDR发行上市的监管安排。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以其非新增股票为基础证券在境内发行上市CDR,需符合《存托凭证管理办法》关于公开发行存托凭证的规定,发行申请文件内容与格式需符合要求。根据《存托凭证管理办法》的授权,对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CDR的核准程序可作出适当简化。按照“沪伦通”项目中与英国监管机构建立的监管合作安排, CDR 会计审计准则需符合相关审计师监管要求。 征求意见稿指出境内上市公司发行GDR的相关监管要求。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上市GDR 将纳入境内企业境外上市监管; GDR 对应基础股票的登记存管和上市以及 GDR 存续期内数量上限安排也需符合相关要求。另外,为避免制度套利,在境外首次公开发行的GDR 从上市之日开始的6个月不能够兑回为 A股。  风险提示:脱欧事件对英国经济局势发展的影响;全球范围内出现黑天鹅事件。 川财证券研究报告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编制 谨请参阅尾页的重要声明 C0003 2/2 分析师声明 本人具有中国证券业协会授予的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并注册为证券分析师,以勤勉尽责的职业态度、专业审慎的研究方法,使用合法合规的信息,独立、客观地出具本报告。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意见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 行业公司评级 证券投资评级: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证券的绝对收益为分类标准。30%以上为买入评级;15%-30%为增持评级;-15%-15%为中性评级;-15%以下为减持评级。 行业投资评级:以研究员预测的报告发布之日起6个月内行业相对市场基准指数的收益为分类标准。30%以上为买入评级;15%-30%为增持评级;-15%-15%为中性评级;-15%以下为减持评级。 重要声明 本报告由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已具备中国证监会批复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制作。本报告仅供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客户使用。本公司不因接收人收到本报告而视其为客户,与本公司无业务关系的阅读者不是本公司客户,本公司不承担适当性职责。本报告在未经本公司公开披露或者同意披露前,系本公司机密材料,如非本公司客户接收到本报告,请及时退回并删除,并予以保密。 本报告基于本公司认为可靠的、已公开的信息编制,但本公司对该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不作任何保证。本报告所载的意见、评估及预测仅为本报告出具日的观点和判断,该等意见、评估及预测无需通知即可随时更改。在不同时期,本公司可能会发出与本报告所载意见、评估及预测不一致的研究报告。同时,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的价格、价值及投资收入可能会波动。本公司不保证本报告所含信息保持在最新状态。对于本公司其他专业人士(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人员、交易人员)根据不同假设、研究方法、即时动态信息及市场表现,发表的与本报告不一致的分析评论或交易观点,本公司没有义务向本报告所有接收者进行更新。本公司对本报告所含信息可在不发出通知的情形下做出修改,投资者应当自行关注相应的更新或修改。 本公司力求报告内容客观、公正,但本报告所载的观点、结论和建议仅供投资者参考之用,并非作为购买或出售证券或其他投资标的的邀请或保证。该等观点、建议并未考虑到获取本报告人员的具体投资目的、财务状况以及特定需求,在任何时候均不构成对客户私人投资建议。根据本公司《产品或服务风险等级评估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价值相关研究报告风险等级为中低风险,宏观政策分析报告、行业研究分析报告、其他报告风险等级为低风险。本公司特此提示,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自身特定状况,并完整理解和使用本报告内容,不应视本报告为做出投资决策的唯一因素,必要时应就法律、商业、财务、税收等方面咨询专业财务顾问的意见。本公司以往相关研究报告预测与分析的准确,也不预示与担保本报告及本公司今后相关研究报告的表现。对依据或者使用本报告及本公司其他相关研究报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本公司及作者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本公司及作者在自身所知情的范围内,与本报告所指的证券或投资标的不存在法律禁止的利害关系。投资者应当充分考虑到本公司及作者可能存在影响本报告观点客观性的潜在利益冲突。在法律许可的情况下,本公司及其所属关联机构可能会持有报告中提到的公司所发行的证券头寸并进行交易,也可能为之提供或者争取提供投资银行、财务顾问或者金融产品等相关服务。本公司的投资业务部门可能独立做出与本报告中的意见或建议不一致的投资决策。 对于本报告可能附带的其它网站地址或超级链接,本公司不对其内容负责,链接内容不构成本报告的任何部分,仅为方便客户查阅所用,浏览这些网站可能产生的费用和风险由使用者自行承担。 本公司关于本报告的提示(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司工作人员通过电话、短信、邮件、微信、微博、博客、QQ、视频网站、百度官方贴吧、论坛、BBS)仅为研究观点的简要沟通,投资者对本报告的参考使用须以本报告的完整版本为准。 本报告版权仅为本公司所有。未经本公司书面许可,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以翻版、复制、发表、引用或再次分发他人等任何形式侵犯本公司版权。如征得本公司同意进行引用、刊发的,需在允许的范围内使用,并注明出处为“川财证券研究所”,且不得对本报告进行任何有悖原意的引用、删节和修改。如未经川财证券授权,私自转载或者转发本报告,所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由私自转载或转发者承担。本公司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所有本报告中使用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均为本公司的商标、服务标记及标记。 本提示在任何情况下均不能取代您的投资判断,不会降低相关产品或服务的固有风险,既不构成本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对您投资本金不受损失的任何保证,也不构成本公司及相关从业人员对您投资收益的任何保证,与金融产品或服务相关的投资风险、履约责任以及费用等将由您自行承担。 本公司具有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经营许可证编号为:00000000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