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芜湖市2025年产业科技政策 1.关于印发《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的通知……………………………………………………………………12.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推进智造名城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93.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134.关于印发芜湖市加快发展数字经济建设一流智算之城若干举措的通知………………………………………………………………………275.关于印发《芜湖市“数据券”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336.关于印发“芜湖鸠兹科创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437.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知识产权和建筑业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578.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61 二、产业发展类 1.关于印发芜湖市贯彻落实《安徽省关于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692.关于加快中小企业专精特新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813.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实施方案的通知…………934.关于印发《芜湖市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1035.关于印发芜湖市高质量走出去、高水平引进来行动计划(2024—2027年)的通知……………………………………………………………122 三、科技创新类 1.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292.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创新券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1463.关于印发《芜湖市概念验证中心和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514.关于印发《芜湖市科技领军企业培育建设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1595.关于印发《芜湖市技术研发中心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686.关于印发《芜湖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173 四、金融服务类 1.关于实施中小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等级评价的通知…………1842.关于印发《芜湖市中小微企业信用贷优化实施方案》的通知……2163.关于印发《关于扩大中长期贷款投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2244.关于印发《芜湖市支持中小微外贸企业加强汇率风险管理、开展跨境贸易投融资业务若干措施》的通知…………………………………229 五、人才支持类 1.关于印发《芜湖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及相关补贴发放实施细则》的通知……………………………………………………………………2342.关于印发《芜湖市企业引进青年人才购房补贴实施细则》的通知2663.关于印发《芜湖市人社局支持“鸠兹科创湾”建设若干举措》的通知……………………………………………………………………278 六、民生消费类 1.关于印发《芜湖市2025年度3岁以下普惠性已备案托育服务机构入托补助方案》的通知…………………………………………………2822.关于印发芜湖市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2863.关于印发《芜湖市以标准提升牵引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298 一、芜湖市2025年产业科技政策 关于印发《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的通知 芜商运〔2025〕44号 各县市区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芜湖市商务局芜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芜湖市文化和旅游局芜湖市体育局2025年3月17日 芜湖市激发消费活力打响“芜湖消费”品牌若干举措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充分激发消费市场活力,完善提振消费长效机制,把提 振 消 费 摆 到 更 加 突 出 位 置 , 奋 力 推 动 发 展 态 势 持 续 向好,制定本政策举措。 一、工作目标 (一)消费规模实现新突破。2025 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 2250 亿元,增速不低于 5%;网络零售额达到 800 亿元,增长 8%以上。 (二)服务消费迈上新台阶。2025 年全市餐饮业营业额增长 5%以上,全市住宿业营业额增长 5%以上;其他营利性服务业营收突破 650 亿元,增长 15%以上。 (三)欢乐芜湖彰显新魅力。2025 年全市接待游客数量不低于 8000 万人次,旅游收入不低于 1100 亿元。 (四)体育赛事绽放新活力。2025 年全市举办省级以上高水平赛事 20 场以上,市级以上群众性赛事 20 场以上。 (五)平台打造取得新成绩。争创零售提升创新试点城市,2025 年新引进各类首店 100 家以上,打造特色商业街区2 条。 二、实施五大行动 (一)商品消费升级行动 1.深入推进消费品以旧换新。加力争取超长期特别国债与省级政策,争取扩围消费品以旧换新补贴种类,实施消费品以旧换新“进社区、进小区、进园区、进企业、进高校、进展会”六进活动。(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落实,以下均需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不再列出) 2.加力实施消费券惠民政策。做好发放消费券与落实国家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互补衔接,市级与县市区级安排消费券资金不低于 2 亿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3.大力推进工业品下乡行动。深入推进新能源汽车、智能家电、绿色建材“下乡”行动,实施消费品“三品”专项行动,安排专项活动资金给予支持,全年组织“工业品下乡”活动 10 场次。(责任单位:市工信局牵头,市汽车办、市商务局、市住建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促进电子商务提质扩容。对当年直播销售额超 5 亿元(含)的新建直播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50 万元补助;对当年直播销售额超 5 亿元且增速超 10%(含)的改建电商产业园,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30 万元补助。对获得国家级、省级相关电商赛事表彰或称号的参赛企业,按照国家级5 万元,省级 2 万元给予奖励。(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5.扩大进口商品消费供给。对进口业绩达到 100 万美 元,当年商品零售额达 1000 万元的自营进口商品直销中心,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自贸区芜湖片区管委会牵头,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服务消费提质行动 6.提升住宿餐饮服务品质。对 2025 年营业收入达到200 万元的“鸠兹小住”品牌民宿,给予最高 5 万元奖补。对住宿餐饮企业年营业额超 2000 万元且增速超过全市限上同行业 10 个百分点的,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7.繁荣演艺经济市场。对新建或改造可容纳 500 人以上的小剧场、沉浸式演艺场所等演艺新空间,按照实际投资额的 10%,给予最高 30 万元补助。对在芜开展剧场类演出项目,单场票房收入达到 20 万元,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 5%给予补助,单场最高 10 万元。对在我市承办大型商业性演出,单场票房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按照演出票房收入的 5%给予补助,单场最高 50 万元。2025 年全市承办大型商业演出不低于 10 场,剧场类演出项目 80 场以上。(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8.激活团队旅游 市场。对在国内、外市场积 极 推广“欢乐芜湖”旅游产品,招引游客游览我市两个以上收费景点并住宿,年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上的旅行社,给予 30 元/人的奖励,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责任单位:市文旅局) 9.培育品牌体育赛事。对由芜湖市体育局作为指导单 位、在芜举办(承办)的商业性赛事,累计通过平台售票额10 万元及以上的,给予赛事实际费用最高 40%的分档补助(售票额达到 10 万元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20%补助、售票额达到 30 万元的按照 30%补助、售票额达到 50 万元的按照40%补助),最高 80 万元;对由芜湖市体育局作为指导单位、社会力量出资在芜举办(承办)的群众性体育赛事活动(含青少年赛事活动),参赛人数 200 人及以上且市外运动员达到 100 人、办赛时长 2 天及以上(含报到当日)的,给予赛事实际费用最高 40%的分档补贴(参赛人数 200 人且市外运动员 100 人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20%进行补助,参赛人数400 人且市外运动员 200 人的按照赛事实际费用 40%进行补助),最高 50 万元。2025 年全市商业性赛事观赛观众不低于 3 万人次,群众性赛事参与人数不低于 10 万人次,拉动体育综合消费不低于 3500 万元。(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三)新型消费培育行动 10.促进首店经济集聚发展。支持国际国内知名品牌企业在芜拓展经营业务,根据品牌影响力、投资额、营业收入等考评结果,给予投资主体 20 万元—80 万元分档补助。对当年营业额达一定规模的,给予实际出资方最高 20 万元补贴 。 对 成 功 培 育 前 述 获 奖 品 牌 企 业 的 商 业 载 体 ( 不 含 个人),给予 3 万元/个奖励,累计最高 100 万元。(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1.培育潮玩经济消费生态。以二次元 IP 为核心,构建 “内容创作—产品开发—消费体验”全链条生态,支持企业开发本土原创动漫、游戏、虚拟偶像等 IP 形象。打造“二次元谷子街区”,对知名 IP 官方旗舰店、同人创作工作室、限定快闪店等,给予首年最高 5 万元补助;鼓励开设“IP 主题咖啡厅”“谷子盲盒体验馆”等融合消费场景,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 5 万元补助。对以“谷子经济”为主营业务的潮牌店铺(如手办、周边、谷子盲盒等),年度客单量达 30万单且零售额超 500 万元,给予最高 1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打造萌宠经济产业集群。支持打造集宠物展示体验、宠物交易、宠物用品销售为主的一站式综合体,对年营业额达 500 万元的,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20 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消费场景创新行动 13.培育消费新场景。对获评“皖美消费新场景”的运营方,给予最高 5 万元奖励。制定发布消费新场景供需合作机会清单,2025 年培育“芜优消费”新场景 20 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牵头,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体育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激发消费新活力。对举办线下消费促进活动累计实际投入达 100 万元以上(含),且当年营收超 2000 万元的商业运营单位,按实际投入费用(不含促销、折扣、让利、赠品等)的 10%,给予运营主体最高 20 万元补助。2025 年举 办“芜优消费”主题促消费系列活动 700 场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牵头,市文旅局、市体育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消费环境优化行动 15.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支持各类经营主体稳岗扩岗,发挥国有企业就业引领作用,引导各类主体更好履行稳岗扩岗社会责任。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持续拓展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成才渠道,重点拓宽农村劳动力就业增收空间,提升“三公里”就业圈服务功能,落实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国资委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着力提升消费能力。完善劳动者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贯彻执行省政府最低工资标准,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和医保财政补助标准。动态调整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加强对困难群众的消费帮扶。(责任单位:市人社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医保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打造放心消费品牌。持续开展消费投诉举报效能提升行动,推进放心消费建设,向“衣、食、住、行、游、乐、购”全方位延伸;在大型商超、集贸市场、热点景区建立消费维权站,探索设立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