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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置和基金产品周报:公募租金费率改革新规落地,销售和研究业务待变革

2023-12-10吕思江、马晨华鑫证券�***
配置和基金产品周报:公募租金费率改革新规落地,销售和研究业务待变革

报告日期:证 券 研 究 报 告◼分析师:吕思江◼SAC编号:S1050522030001◼分析师:马晨◼SAC编号:S1050522050001金融工程周报——配置和基金产品周报2023年12月10日公募佣金费率改革新规落地,销售和研究业务待变革 PAGE 2公募佣金费率改革新规点评•12月8日,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规定》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根据中证报报道公募基金股票交易佣金2022年口径下总额将由188.68亿元下降至126.36亿元,总降幅为33.03%。根据wind数据测算,现在行业公募的平均佣金费率是万八(2022年报交易总金额247267亿元,其中佣金占比187亿元,万分之7.58),规定落地后主动产品的佣金会回到万五左右(按降幅33%算,7.58*(1-33.03%)/2= 5.07),被动产品的佣金率差万二点五。总体新规带来总佣金收缩,渠道和卖方研究等业务链上马太效应或加剧。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对单一券商年佣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的15%(原30%),对所有控股基金公司的证券公司来说影响较大。但对券结模式的基金在佣金分配方面可以不受15%的限制,基金可以通过多合作券结基金的模式对特定券商倾斜,利好券结模式;但同时对券商今年积极布局的公募业务或资管业务或有冲击。三是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明确佣金付费对象是券商的研究服务,只有研究服务才能换交易佣金,严格限制渠道返佣和转移支付,对现有基金销售冲量换交易佣金的模式产生极大冲击;若实际落地后有望推动券商发展基金投顾业务,从单次销售模式转向保有端收费模式,由卖方销售向买方投顾转型。四是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的披露要求;所有选择证券公司、佣金明细细节都得公示,推动后续佣金分配透明化。诚信、专业、稳健、高效请阅读最后一页重要免责声明 PAGE 3投 资 要 点基金产品发行情况:新发市场小幅回温,仍在低位新成立基金:本周国内新成立基金43只(A/C记同一只),共募集总金额408.15亿元,新发市场显著升温。分类型看,偏股混合型基金新成立数量最多14只,中长期纯债型基金募集金额最大279.56亿元•新申报基金:本周共上报基金40只,包括5只ETF、18只其他债券型等。•首发基金:12只:华夏上证科创板100联接A、汇添富国证港股通创新药ETF、银河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A、国泰国证信息技术创新主题联接A、华宝中债0-3年政策性金融债A、蜂巢上清所0-3年政金债指数A、广发中证稀有金属主题联接A、广发深证100ETF、泰康同业存单指数7天持有、富国中证绿色电力联接A、博时中证软件服务A、财通同业存单指数7天持有.本周国内股票型ETF净流入+64亿元,沪深300资金止盈离场,中证500和创业板获积极布局,金融地产和信息技术净买入靠前,医药遭净赎回,港股份额上行+38.21亿元。•分结构来看:宽基ETF整体净流入+29.68亿元,其中中证500 (+23.56亿元)和创业板(+15.00亿元)贡献主要资金流,沪深300(-33.61亿元)净流出靠前;行业类中,医药(-8.05亿元)etf遭抛售,金融地产(+13.39亿元)净买入靠前;主题方面,消费(+3.68亿元)获增持;大类资产方面,港股市场产品本周净申购(+38.21亿元)越跌越买,黄金类产品获增持(-4.48亿元)。公募基金仓位监测:主动权益基金仓位回落,加仓机械、汽车、纺织服装、电子、家电根据基于净值的仓位测算结果,股票型/混合型/灵活配置型基金目前仓位分别为86.24%/81.42%/64.80%,所处2017年以来历史百分位点26%/53%/97%,相比上周变动-0.12%/0.05%/-0.04%。•全市场仓位情况来看,上月加仓前5机械、汽车、纺织服装、电子、家电,减仓前5计算机、电新、电公、轻工、银行诚信、专业、稳健、高效请阅读最后一页重要免责声明 PAGE 4投 资 要 点资产表现回顾:本周风险资产整体走弱,美债收益率快速回落趋势明显放缓进入震荡,国内仍弱于海外,欧洲较强;OPEC会议落地后油价继续回落,金价新高后回落调整;国内风格上,小盘仍相对占优,大盘继续走弱,板块上稳定和成长较强。基金市场表现回顾:权益基金下跌,另投基金上行•权益类基金下跌,货基上行。本周基金指数涨跌幅:货币市场基金0.04% > 纯债债基-0.01% > 另类投资基金-0.16% > 非纯债基-0.37% > 转债债基-0.80% > FOF基金-1.17% > QDII基金-1.41% > 偏股混合型基金-1.88% > 普通股票型基金-1.90%•本周收益前五的主动股基为:国融融盛龙头严选A 9.53%、大摩数字经济A 8.18%、太平行业优选A 7.91%、长安裕盛A 7.47%、长安鑫禧A 7.40%。外盘整体来看,非农数据显示就业较强,市场预期明年降息5次125bp仍过于乐观,关注下周议息会议对降息预期的校正•整体外盘来看,11月整体由美十债的快速上行短期回落逻辑主导定价,原因主要是供需端改善、非农数据和通胀数据回落;OPEC会议后油价回落无忧,市场降息交易逻辑延续。但联储鸽派意图不强,下周仍需关注12月13日议息会议点阵图对降息预期指引,后续权益端关注美股转向分子端衰退定价风险。国内仓位&资金流:增量资金仍未看到•从资金面来看,私募10月未观察到加仓(58.72%→57.83%),处于近3年来8.3%分位;公募仓位本周稍降,仍在高位ETF小幅净流入+64亿元,(中证500+23.5亿元,创业板+15亿元,港股+38.2亿元持续增持);公募发行67亿元低位;融资净买入近期在高位;北向本周净流出-57.87亿元,流出意愿指标上周小幅反弹(CDS利差反弹,美元仍强,rmb离岸走弱),但近期整体回落趋势可以期待后续回补。诚信、专业、稳健、高效请阅读最后一页重要免责声明 目录CONTENTSPAGE 52. 本周市场表现回顾3. 基金市场表现回顾1.公募佣金费率新规点评诚信、专业、稳健、高效请阅读最后一页重要免责声明5. 公募基金仓位监测6. 国内ETF详情4. 国内基金产品发行7. 基金组合跟踪 01公募佣金费率改革新规点评 PAGE 71.1公募佣金费率改革新规点评2023-12-08,中国证监会就《关于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证券交易管理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月8日.《规定》共十六条,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合理调降公募基金的证券交易佣金费率;二是降低证券交易佣金分配比例上限;三是强化公募基金证券交易佣金分配行为监管;四是明确公募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情况的披露要求;诚信、专业、稳健、高效请阅读最后一页重要免责声明资料来源:wind,华鑫证券研究,证监会官网第1条为进一步加强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证券交易管理,规范基金管理人证券交易佣金及分配管理,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提升证券公司机构投资者服务能力,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2条证券交易商选择基金管理人应当根据自身合规风控能力、信息系统建设、产品管理规模等情况,合理选择证券交易模式,降低交易成本。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提供证券交易、证券研究报告服务(以下简称研究服务)的证券公司选择机制,选择财务状况良好,经营行为规范,交易能力、研究实力较强的证券公司参与证券交易。基金管理人参与证券交易的模式包括委托证券公司办理(以下简称券商交易模式)、向证券公司租用交易单元(以下简称租用交易单元模式)。第3条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同一基金可以委托多家证券公司或使用多个交易单元进行证券交易。不同基金可以委托同一证券公司或共用一个交易单元进行证券交易。第4条调降交易佣金基金管理人应当与提供证券交易服务的证券公司签订协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服务内容、收取交易佣金的价格标准与计算方式。 基金管理人管理的被动股票型基金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且不得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等其他费用;其他类型基金通过交易佣金支付研究服务费用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原则上不得超过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的两倍。 市场平均股票交易佣金费率由中国证券业协会定期测算并向行业机构通报。基金管理人与证券公司约定的股票交易佣金费率高于前款规定的,应当在三个月内完成交易佣金费率调整。第5条一家基金管理人通过一家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年交易佣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证券交易佣金总额的百分之十五。证券公司控股的证券经纪业务子公司纳入母公司合并计算。 股票型、混合型基金管理规模合计未达到十亿元人民币的基金管理人,不受前款比例限制,但通过一家证券公司进行证券交易的年交易佣金总额,不得超过其当年所有基金证券交易佣金总额的百分之三十。第6条基金管理人管理的采用券商交易模式的基金, 原则上不适用第五条的规定。基金管理人新增租用交易单元模式进行证券交易的,对应基金产品证券交易佣金比例应当 自第二年起满足第五条规定。第7条佣金分配行为与销售脱钩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健全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管理制度,严禁将证券公司选择、交易单元租用、交易佣金分配等与基金销售规模、保有规模挂钩,严禁以任何形式向证券公司承诺基金证券交易量及佣金或利用交易佣金与证券公司进行利益交换,严禁使用交易佣金向第三方转移支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外部专家咨询、金融终端、研报平台、数据库等产生的费用。 基金管理人应当建立交易、投研、销售等业务隔离机制,基金销售业务人员不得参与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业务环节。 督察长应当认真履行合规管理职责,对本公司证券交易涉及的证券公司选择、协议签订、服务评价、交易佣金分配等进行合规性审查。 基金管理人应当妥善保存本公司参与证券交易的文件材料,保存期不少于二十年。第8条基金管理人应当坚持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念, 严格按照基金法律文件约定的投资范围、投资策略进行证券 交易,严禁通过增加证券交易量等方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第9条加强交易相关披露基金管理人应当于每年3月31日前,在官方网站公开披露选择证券公司的标准和程序、与提供服务的证券公司的关联关系、股票交易佣金费率、交易量年度汇总及分配明细、交易佣金年度汇总支出及分配明细等信息。有关信息披露格式与内容由基金业协会另行公布。 基金管理人违反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应当在基金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和说明。第10条证券公司应当加强交易单元出租、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按规定向证券交易场所履行报告等义务,纳入证券公司统一管理,出租交易单元收取的交易佣金不得明显低于相关服务成本。证券公司应当加强证券交易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人员岗位配置,加大信息系统投入,提供更加安全、便捷、优质的证券交易服务。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研究服务内部管理制度,持续强化研究人员等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研究服务专业能力、业务质量和合规水平,严格规范研究服务从业人员执业行为。证券公司应当根据基金管理人等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研究服务需求,制定相应制度流程,配备充足专业人员,在研报解读、跟踪研究等方面提供专业、审慎的研究服务。第11条薪酬与基金销售交易脱钩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业务的利益冲突识别、评估和防范机制,有效防范基金销售与证券交易、研究服务等业务的利益冲突。 证券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薪酬绩效考核制度,重点考核销售部门、分支机构、从业人员的合规展业、销售保有规模、投资者长期投资收益等,不得将基金的证券交易量、交易佣金直接或间接作为销售部门、分支机构的业绩考核指标,也不得与基金销售人员的薪酬绩效挂钩。第12条基金托管人应当建立健全基金证券交易监督制度机制,严格监督所托管基金的证券交易行为,重点关注所托管